有一天,带我去金陵图书馆借书。我借到一本《每天学点法律常识》。本书塑造了法律小博士这一可爱幽默,随时都会出现在大家身边的法律讲解员,他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为大家解答疑惑,一改以往法律图书严谨有余,生动不足的毛病。其中涉及的知识涵盖了生活、学习、交通、消费、工作、刑事犯罪等多个方面。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宇宙中的星体,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遵守法律的规定,任何人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1世纪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问题体现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常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超市不可以搜查顾客身体。因为人格尊严是公民对自身和他人的人格价值的认识和尊重,它要求公民尊重他人的价值,同时也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价值,从而使公民能够作为与他们平等的社会成员而与他人进行正常的交往。人格尊严是和个人的存在相伴随的,它是不可剥夺的,即便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制裁的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应该受到尊重,而不能受到侮辱。我还学到了未成年人不可以随便自己更改姓名。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更改姓名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我又学到了未成年学生旷课、逃学,应该怎么处理?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其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以幽默风趣的漫画形式诠释了抽象的法律内容,将法律知识融入到具体的日常生活案例中,有利于读者接受与理解,并成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很好的法律知识学习手册。
这是一本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实用有趣的书,我很喜欢,现在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