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曾经送给我一个名号—“马桶诗人”,为什么呢?因为我幼年时一边坐在马桶上,一边常随口胡诌所谓的诗句。那当然不能算作诗,充其量是把一个一个字组成一个句子,组成几个句子,虽然自己也不懂是什么意思,可是就是觉得有趣,像唱歌一样好听。后来背唐诗,读起来朗朗上口,比我自己胡诌的句子要好听几万倍,我就明白原来诗是有韵律感的。北岛在自序中就很清楚地写明他选编《给孩子的诗》的标准有三点:一是音乐性,二是可感性,三是经典性。
对于我来说,可能还不明白什么样的诗才算经典,但是通过读诗歌,我在登时,首先想到的就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在西北的戈壁滩,我想到的则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而在西子湖畔,则常常会想起“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在富庶的广东,我则想到东坡居士的“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与妈妈泛舟漓江时,“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这句诗就自然而然跳了出来;到了舟山东海边,海子的“面朝,春暖花开”好像最应景了。这是不是就是北岛讲的“可感性”呢?
在参观马一浮纪念馆时,读到一段国学大师马一浮先生谈什么是诗的资料,马一浮先生认为诗其实就是“如迷忽觉,如梦忽醒,如仆者之起,如病者之苏”。我似乎隐约有点明白,可是还是不甚明白。但是我觉得读诗是一件快乐的事。在《给孩子的诗》这本书中,有一首葡萄牙诗人佩索阿的诗――《你不快乐的每一天都不是你的》:
幸福的人,是他从微小的事物中
汲取到快乐,他无法拒绝
这每一天的馈赠!
我想借用他的题目说“没有诗的日子都是不快乐的”。读诗,或许是一件微小的事,但是灿若星汉的诗人和诗歌,哪怕只是触碰到一星半点,我就觉得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