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给我买了一套《作家》的全套书籍,我非常喜欢这套书籍。这套书是矛盾文学奖得主张炜写的,主要写的是一只笔名为“眼睛兔”的如何从不爱看书变成了一位名人作家。
读了这套书其中的一本《为猫王立传》,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写了在林子深处住着一位老兔子作家。一天,有只年轻兔子来拜访老兔子作家,年轻兔子不是很喜欢读书,也不爱惜书。老兔子作家想了一个招儿,那就是用5个蘑菇换一本书看。年轻兔子答应了。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当一名作家,从此,年轻兔子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想像书中的兔子作家一样多读书,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多交,让自己拥有很多个;多看,让自己把烦恼忘到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