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一书确不负其盛名。深入本书仔细研读,每一卷每一章就犹如打开了一个个新世界一般。
就我当下所读的部分来看,本书对我的好处有三――一者,领会到天地运行的背后是“法”的作用,万物皆有定法,在认识并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去观察并归纳其背后的法,假如它对人有用,则在此基础上增添法的新的精神;二者,在了解各个西方、东方古代国家为政的优缺点,在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各个国家治国的得失,更好地看清当下世界政局变幻状态下本国的发展;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应当认识到本书写法,是将法的精神理论与各国的治国实践结合起来――法是至关重要的,但凡治一国,法律要与国家的基本国情相结合,与本国人民的最大关切相维系。法律同宗教、习俗、传统的伦理道德一道,共同为稳固国体,以至激发国人潜在的美好品质起到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在成文的法律出现之前,我们应当深思熟虑,而法为何物、如何立法、法如何在政治机器中发挥作用,便是本书要交给我们的。法之法,即法的精神。
自然法和人为法结合构成普通法。本书提到,自然法只起源于我们的存在本质,别的起源一概没有,所以才称为自然法――这与中国的道家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的自然属性是不稳定的,人类社会如无恰如其分的治理,就会产生许多的罪恶。自然法以其超然于我们理解能力之外的力量,规定了人类的社会需要,即阶级社会的本质需要。人为法的出现起源于对自然法的理性认识,即人类在对自我需要融入社会的一系列原始想法而自然地达成未经人为处理的一致共识(当时认为是上帝所为)。对于不同的政体原则需要制定相应的有差异的法律,稳固国家的统治秩序;外交是使内政稳定的重要外部因素,为了避免过于残酷的战争,为了维护国与国、城邦与城邦之间的正常交流关系,也需要各位伟大的统治者们对复杂的法律条文达成一致的共识。
孟德斯鸠归纳了人类社会的三种基本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一个单独的国家,共和政体自然是最理想的政体――它的平等最充分,民法最为复杂,自由最广泛且最需要美德――美的东西又是如此脆弱,当人民的政治美德与他们可使用的权力不成比例的时候,共和政体会自然瓦解,代之以恐怖的以畏惧为原则的专制政体――它不需要美德,亦排斥荣宠,畏惧是控制国家的唯一手段;君主政体的原则是任何人、任何阶层都具有的思想,即荣宠,它可以造就形式美德,正是形式美德造就了统治集团整体的向心力。
不同的政体对应社会不同的权力主体,法律只有适应这个权力主体需要的统治手段,国家才能长治久安。随着时代的推进,启蒙运动高呼民主,冲破专制主义的藩篱,民主、自由几乎成了现代国家的基本标志,共和体制展现的优越性令我们兴奋不已――我们可以找法律赋予的权力做好我们自己,以此彰显我们热爱共和国的美好品质。热爱平等即热爱共和国,为了人与人之间达到广泛的相对平等,共和政体比任何一种别的政体都要注重节俭,而以自由地商业贸易作为分配的依据,人们可以自己的劳动与智慧过上幸福的生活,还有什么能比共和政体更有魅力,更深入人心呢?
本书使人伟大的共和政体心生向往的同时,一丝不苟地交代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各种政体因为原则的腐败而互相转化,有时是轰轰烈烈的革命,有时腐败却又温润得让人难以察觉――孟德斯鸠认为,对于民主政体,需要有民众的自我约束能力,需要社会遵守法律确立下来的秩序,公共的自由被任何一个人篡夺都会造成社会的极端自由――对此,孟德斯鸠指出,在有序的民主下,平等只有一个方面,那就是每个人都是公民;在无序的民主政体下,平等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每个人都是官员、法官、丈夫和主人,由此可见,二者存在极大的不同。其实,维持稳定是政治最重要的目标,适度地调节各个权力要素,使其达到与政体相对应的主客观力量的平衡,才能使得权力的主体享受到应当享受的平等与自由,同时普及平等与自由以弥补政体本身的缺点。
在厘清上述关于共和政体的优缺点之后,法就带着我们循其可见的,造就一个强大的共和国的伟大力量之根本,走出其至关重要的一步――联邦共和国如何着手构建,以及如何发扬共和国之美德,并发挥其强大力量,使其达到长久的平衡与稳定。
把不定数量的政治实体联合成一个新的,更大的政治实体,各个政治实体的公民共同成为联合政治实体的公民,共同遵从一组约定,其规模也会因新成员的加入而不断壮大。这个联合政治实体就是联邦共和国。这种“国中之国”的设计可有效使国家受到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的伤害都足以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且凭借这种联盟可以发挥大君主国家的对外力量。只要这些政治实体都可以安分守己,能够在做政治布局的时候遵守加入这个大联邦的一纸契约,就可以因在收到同等力量的制约下,使国家的每一个区域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加入这个国家容纳的都是奉行共和政体法的精神的政治实体。这样包容了数个共和政体的联邦共和国就可以保持长久的自由与法治,每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到联邦政府都只会在无意识中,争取着国民的最大幸福。这当然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理论框架。
书中叙述的大量客观事实也令我们大开眼界,且不说当今骤然雄起的美国,以及荷兰、德意志,还有瑞士之类在欧洲被称为永远存在的共和国。遥远的古代星空虽然深邃,但也实实在在,毫不隐讳地向我们述说着,因为这种联合,希腊得到了长期的繁荣;因为这种联合,罗马几乎达到极端的盛世,他们敢与全世界为敌,全世界也只能以这种联合抵抗罗马人的攻击;在罗马强盛时期,蛮族不得不在多瑙河与莱茵河对岸联合结盟,因为他们害怕罗马。他们之所以能抵御罗马人的进攻,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联盟。当然,联邦共和国只是共和国的一种模式,是否建立联邦共和国,笔者认为依然需要眼光锐利,沉稳而务实的政治家先生们视这个国家的历史背景,人民的主观认同,各地的风俗习惯等等主客观因素来确定,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拘泥于采取何种整体,而应该将眼光直射在这个国家眼下的稳定以及长远的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