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尘埃落定》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而其中的主人公,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是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或许也可以说他并不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而是这个故事的旁观者,而真正的主人公则是从未以实体出现过,却将自己的气味弥漫到每一个字符上面的土司制度。在文中作者并没有提到过这位傻少爷的名字,不知道作者阿来为什么不赋予他一个名字。但我想,这个二少爷或许本就是一个虚无的存在。就像他的降临和离去都是那么偶然,却又偶然的理所当然,他就该是麦其土司在醉酒后与汉族女人生下的孩子,他就该是个傻子,他就该是那般坦然的死在仇人的刀下。一切看起来那么自然,所以,有太多的事我们都无法给出原因,却又心甘情愿的接受着。
在我看来,这个傻少爷才不傻,他比任何人都聪明,那些自作聪明的人才真正的傻。傻少爷有一双看透世间事的眼睛,还有一颗纯洁的心。世上有这么一个说法,孩子在刚出生后的一段时间里都能看到和感受到成人们无法看到和感受到的事物,而这种能力在逐渐长大后就消失了。傻少爷也正是凭借着自己的这项优势,才有足够的资格去嘲讽那些故作姿态的俗人们,才能预感到所有事情的发生。他足够的自知,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当然这个傻少爷,能够有预言能力,按照客观评价,这便是阿来在写这篇小说时注入了魔幻主义的色彩。
傻少爷心里没有所谓的地位之分,没有“尼”和“辖日”之分,他将自己的奴隶索郎泽郎和小尔依,当作自己的来看待,这也是为何脾气暴躁,凶狠的索郎泽郎愿意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誓死为他效力的原因。与他所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他的。这位汉族女子在当上土司夫人之前,地位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她是一个妓女,一个现出万般柔情,服侍各色男人的妓女。在她一跃成为上等人之后,却对地位等级分的万般鲜明。她总是想让自己的傻儿子意识到自己多么的高贵,而那些奴隶又是多么的卑贱。。她视那些奴隶为牲畜,任意践踏,随意打骂。或许这是一种心理反弹,将自己曾受过的歧视加倍的奉还给比自己等级的人。但总体上她只是一个望子成龙的形象罢了。
傻少爷不记仇,傻的单纯、可爱。他在得知自己有仇人之后,即使面临着他们,自己也毫不害怕,不慌乱。或许是因为并不是他的错。但他可以原谅仇人的谋杀,并与他们挑明了说开了,并表明了自己等待着他们的到来。只能说这位少爷过分光明磊落了。特别在得知仇人开了个酒馆时,便时时过去与仇人喝酒聊天。在外人看来他们几乎成为了朋友,或许在他们的心里也确是如此。虽然最后他仍然死在了仇人的刀下,但他不恨不怨,反而很洒脱。其实我会想,他的仇人其实并不想杀死他,他们都已将彼此当作了朋友。可他的一句“你叫什么?你的家族姓是什么?”这样一句话却激怒了他的仇人朋友。有什么比被别人遗忘更悲伤呢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此刻,我明白自我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但是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