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飘》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郝思嘉
这是一个骄横又在当时有些不规矩的少女在战乱中以无限的希望撑起自己,撑起一个家的故事。郝思嘉在我眼里不只是《飘》里的女主,她是一个独立的人。我喜欢这本书,这是郝思嘉这个人的故事。
郝思嘉在十六岁失恋,与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十七岁成了有一个孩子。战乱,病死,疯傻。她一个人照顾着全家上下十几口人,为了钱很不道德地嫁给了弗兰克,自己做生意。最后嫁给了白瑞德。
以郝思嘉和两名爱慕她的少年为开头,奠定了她之后的不羁、不拘于时且魅力无边的未来并引出贯穿全文为思嘉带来不幸的战争。仅凭这一场两名少年与少女的对话,便透露出初期少年人对于战争的轻视与对北方人的厌恶。少女的故事由一场失恋引出,被引出的还有被掩藏在温顺外表下继承了父亲的野性。从思嘉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的内心独白可以知道她可不是什么大方的女人;从嬷嬷和埃伦的话中可以知道,“行事要像个小姐”是从外表至内里的绝对服从。思嘉在希礼面前提出私奔,在当时是一件多么离经叛道的事情,被拒后出于报复心理嫁给了查理,这在当时的规矩之下毫无疑问是一种反叛抗议的行为。她的反叛是被刻在骨子里的本性。世俗规矩与本性的冲撞,由此便可预料到思嘉以后会怎样被周围的人指指点点。但也不得不承认,像思嘉这样善于“交际”的,在埃伦看来是不愁伴侣的人选,而放在今天是会被憎恶的表现。这也是思嘉被一些读者所讨厌的原因之一。但毕竟时代不同,看不顺眼的同时也要将自己代入时代背景中从另一方面去想。现在我们所厌恶的,正是郝思嘉引以为傲的手段。
思嘉忍着内心的厌恶和媚兰同住一个屋檐下。从她们去亚特兰大开始,思嘉一直是一个负面的形象,在丈夫死后只有对自己逝去的青春的愤愤不平,不守妇道,还在守丧期的她受不了朴素的衣裳和枯燥乏味的生活,换上了新衣裳,在舞会间辗转释放自己的魅力,和没有去打仗的白瑞德混在一起,受着亚特兰大人的白眼和指责――因为她从来没有爱过她早逝的丈夫,所以她毫不在乎。她并不是什么高尚无私的人,更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她为喋喋不休又很怂的白蝶小姐而烦躁,对这种无法追求精神上的愉悦和物质上的追求的生活不满而埋怨。与之相对的媚兰对周围所有人抱有善意,规矩有主见,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没有对思嘉产生怀疑或是不满,也没有对白瑞德抱有轻蔑之意。白瑞德在亚特兰大真正尊重敬佩的女性只有媚兰,毕竟媚兰对所有人报以同样的尊重,让别人也愿意对她回以尊重。
在亚特兰大的这一段,郝思嘉的形象一贬再贬,而媚兰的形象由单一的被思嘉嫉妒的对象逐渐丰满,让人没办法不喜欢她来。
“人的性格绝对不可能是单一的。”
在亚特兰大沦陷,媚兰难产这个变故出现之前,思嘉一直是负面形象。而在变故之后,她就不只是个小心眼自私自利一切只为生存的女人,她的责任心正是她在整本书中所称赞的地方。
思嘉的责任心没有体现在孩子身上。媚兰难产,她并没有抛下她,并不是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只是因为思嘉答应了希礼要好好照顾媚兰,媚兰还是她的小姑,那她就不可能弃她于不顾。包括塔拉,那里是她的家,之后她所做的一切努力,除了要活下去,就是为了塔拉和她的亲人们。从这里开始,她从习惯性地依赖崇拜父母的小姑娘终于成长为一口气担下所有责任的女人。她原来也算得上是个小姐,又有什么时候需要她亲自去操劳的呢!面对足以让人崩溃的一切,思嘉不畏困难,不躲避的勇气与毅力让人钦佩
郝思嘉嫁给了她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目的十分纯粹――她需要钱,需要钱去重建塔拉,需要钱去养家,至少要让所有人活下来。弗兰克懦弱,她反叛的本性毫不掩饰地暴露出来,身为一个女人混在一群男人中间用着独属于自己的大胆和小心思把锯木厂经营得风生水起。敢于挑战世俗的反叛心理兴许在以前叫做小打小闹为儿女情长,如今却是真正的挑战规则与美国传统女性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为了一点希望而不择手段,这一直是郝思嘉的风格。
有钱了,生活基本安定了,郝思嘉又嫁给了白瑞德。不难看出,白瑞德是真心爱着思嘉,一开始他便是被思嘉不被规则所束缚的本性作吸引。只奈何思嘉并不爱他,白瑞德便把对思嘉的爱转移到了女儿身上,为了女儿去改变自己,去学自己原本想都不会去想的事情,也是希望女儿能成为思嘉的羁绊。最后女儿的死亡让白瑞德心灰意冷,思嘉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
在这本书中,郝思嘉明显代表的是不拘于规则束缚,却也不是完全脱离传统的女性。创造出了一个不完美、现实但仍让读者喜欢的人。
故事戛然而止,郝思嘉之后的生活怎么样终究是不得知的。她经历了那么多艰难困苦,心性成。,对未来总是抱有希望,相信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已经成为她的信念。所以我想,郝思嘉应是不会像少女时期那样为感情纠葛让自己痛苦那么长时间了,毕竟她是多么的有魅力,不是吗?
我合上书,思嘉的声音似乎出现在了耳边: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毕竟,不能过多地留恋于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