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的故事梗概如下:在法国巴黎,名医梅尼特被厄费里蒙地兄弟绑架到侯爵府中,强迫他给两个病人看病。一个剑伤少年和一位奄奄一息的妇女,梅尼特从中得知:是侯爵兄弟糟蹋了这位美丽的农妇,杀死了农妇的丈夫和父亲,弟弟决心要给姐姐报仇,就把幸存下来的妹妹(也就是后来参加法国大革命的得伐石太太)先送到乡下,然后就到侯爵府去报仇,他被打成重伤致死。得知真相的梅尼特医生十分愤怒,不顾个人安危,向朝廷写信,告发了侯爵兄弟俩的罪行。可侯爵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医生反而被投进了巴士底监狱,狱中,医生没有向恶势力低头,写下了血书,18年后出狱时,梅尼特已被折磨的神志不清,在女儿路茜和好友劳雷的照料下,才逐渐恢复了健康,重新行医。意想不到的是,女儿路茜爱上了他仇人的侄子代尔那。后者早已放弃了侯爵的财产和地位,是个自食其力的好青年。医生为女儿幸福,同意他们结婚。婚后不久,代尔那为了营救大革命中受父辈牵连的老管家,不顾自身安危,去了动乱中的巴黎,被革命者得伐石夫妇逮捕下狱。梅尼特和女儿路茜前去营救。得伐石夫妇为复仇,以找到的梅尼特血书判了代尔那死刑。露西的一位爱慕者卡尔登,为了成全心上人的幸福,利用自己与代尔那面貌相似的特点,换出了代尔那,让代尔那一家安全逃出巴黎,而卡尔登自己却登上了断头台。
小说开头就给世人留下了不朽的名句: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 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这一系列有力的排比句揭示了社会变革期的特征,对今天中国也有很强的启示。变革发生在社会演化的代际边界。不得不带有(暴力)阵痛。狄更斯就是在这种大革命的底色上,描绘了人性之善和内心的魔鬼。梅尼特对仇家后羿的宽恕和救助是最典型的体现。
正义,远不是一个政治舞台上各种势力能达成共识的概念。因而,为正义而采取的暴力是否应有尺度?也是非常难回答的问题。作者显然有自己的立场。书里面写到一些特别震撼的场面,雅各宾派两年内就杀了四万人。还有隐喻式的描写,酒店门口,送酒的大车卸货的时候,一个超级大酒桶从车上滚落,摔到地上,木头酒桶摔成碎片了,酒都流到了街上石头道坑坑洼洼的地里,大街上的人们一下子全围了过来了。鲜红葡萄酒染红了地面,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双脚,人们低下头,抢着喝石头坑里面存的酒,还有一个大个子,抢了不少酒喝,他就用手指头沾了点泥,又沾了点酒,在一堵墙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血”字。场面恐怖,暗指巴黎民众成了嗜血失控的群体,很显然,狄更斯对于法国大革命演变到暴力革命这一点,他并不赞同。
狄更斯对台尔森银行是这样描述的:假设你要进入这家银行,你首先要经过一排栅栏门,栅栏门的阴影和银行铁窗栅栏的阴影一起投了下来,显得阴森森的。进到银行门里,小小的柜台里面,几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就着昏暗的光线查验你支票上的签名,验过签名以后,老头儿就从虫子蛀得斑斑驳驳的旧木头抽屉里拿出钞票,钞票一拿出来就透出一股发霉的气味。想想看啊,在这样的银行取钱,感觉很不爽吧。英国保守,但其光荣革命发生得更早。暴力是负面能量长期积蓄的集中释放。但从人类文明视角看,暴力唯一正当的合法性,就是“消灭暴力”。
大家比较熟悉近代西方文明的文艺复兴。文艺复兴阶段,欧洲人从伊斯兰世界重新找回了古希腊的创新文化和人文精神。但此后的启蒙运动,国人就很模糊了。而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一大批思想家则是大革命以及之后运动的真正奠基者。
革命要从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就必须有足够的凝聚力。这对英伦三岛和欧洲大陆是不同的。岛国有自然屏障形成的小生境。容易滋生新物种,而欧洲大陆就需要更大的能量才能实现显著的改变。无论是对自然,还是对社会。大革命之后,也正是凯撒般强大的拿破仑,才让启蒙运动在法国大革命引爆的火种传遍了整个欧洲。英国那样的光荣革命在欧洲大陆,实现的难度是很大的。在中国上千年的中央集权下,也许更难。美国如此大的体量,却幸运得到了英国(相对于欧洲大陆更保守、更温和)传统,不能不说是种幸运。
总之,社会的历史演化就是有波峰(革命)波谷(改良)。每当波峰到来,《双城记》开头那些排比句就同样好使。但从文明发展的大势看,个体人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护。
爱情虽常常是被歌颂的主题,但我认为读懂《双城记》,重要的是读懂双城背后的“慢变量”。渐进的改良与暴风骤雨式的革命。重新认知时代底色上,还依稀可见的伟大胸怀。梅尼特才站在了文明的高处。也许我有点偏颇,但我希望那才是狄更斯写这部小说的真正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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