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有苦行僧者,他们希望藉受热受苦自我节制,自我磨练,拒绝物质和肉体的诱惑,以除去欲念,杜绝罪恶。其实就“杜绝罪恶”来说,我们这些平凡人自不必如苦行僧一样自我虐待。有一种东西在无形中引导着我们脱离罪恶,节制自我,这就是道德。苦行的成果是个人心里的自我约束,道德作用却是社会公共心理的约束。在社会道德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道德观,并且乐于主动地去遵守它。就这点说来,我们比苦行僧幸福多了。
道德默默地维系着社会的稳定,这就决定了它对人的束缚,在道德的名义下,人不能为所欲为。道德类似于法律,但它比法律更加广泛而细致,而且不带有强制性。道德使得我们能够从别人那里得到幸福感和安全感,正如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权利一样。因此,在道德天空下,我们就像是被它的线索牵引着的风筝,它约束了我们,又帮助我们飞翔。
仅有道德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美的参与。
另一个词,美,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美的事物给人以愉悦,赐人以幸福。对于美,每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审美取向。但无论是具体美、朦胧美,柔弱美还是刚强美,总之,人离不开美。
同为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单纯的把道德与美隔离开来。“美德”一词释义为“美好的品德”,它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道德与美的和谐。
试想这样一个社会:人人各司其职,各谋其政,却无热心助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美行和美德,人人只在其位置上遵循着基本道德办事,这样的社会固然安稳,也必然营养不良,因为它丢弃了人性的美。
没有美的社会是空虚的社会,道德与美的和谐才是社会的灵魂、生命力之所在。爱,就是道德中最娇嫩的花朵,是道德与美碰撞出的火花。
当然,仅仅具有美的外表是不够的,我们需要道德给它以合理的内涵。道德是一种在行为中造成正确选择的习惯,并且,这种选择乃是一种合理的欲望。因此,我们所说人性之美自然不可能通过不合理的欲望、不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因为它起码不符合社会的价值取向,自然不符合人们的审美观了。
道德与美相互交融,和谐统一于社会的蓝天下,为此,我们提倡“美德”。
这里所说“美德”,既指美的德行,亦为德行中的美。我们的生活依赖于此,只有按此行事,才能赋予生活以美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