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了一起引人深思的事件,一名未满18岁的高一学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家里的39万余元积蓄用来打赏主播。学生父母将直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对相关费用进行返还。
据悉,这名高一男生短短几个月内,将家中积蓄全部用于打赏主播。父母得知此事后感到震惊和无奈,因为他们完全没有察觉到儿子的这一行为。更令人痛心的是,男孩父亲被查出处于肺癌晚期,需要大笔医疗费用,却因为儿子的打赏行为不得不向亲友借款。无奈之下,男生父母只得选择将直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相关打赏费用。
有网友表示:“所谓的败家子吧!”“这么大的孩子一点不让家里人省心”“这小孩是如何支配他家里的财产的?是不是真正打赏的就是孩子他爸?”“怪了,家长把银行卡密码就这么告诉小孩?”
律师表示,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打赏、游戏充值行为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监护人可以要求直播平台、游戏平台退换打赏、充值的款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实施与其年龄和心智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网络巨额打赏、游戏充值,该行为与其心智和年龄不相符,如果没有得到其法定的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该行为也被认定为无效,其监护人也可以向直播平台、游戏平台要求返回打赏款项,平台应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