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老人搭电梯捡垃圾被催缴2.8万元:合理与否引发关注

近日,南宁一则特别的物业缴费通知单引发热议,一业主近8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被物管催收近3万元费用。

频繁坐电梯要交钱?

缴费通知单引关注

“由于您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每天使用电梯的次数六十余次,向您收取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年,电梯损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4月26日,一则物业缴费通知单在南宁人的微信群传开,引发关注。

4月26日晚,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在物业办公室的门上看到了上述通知单。通知单旁边,还张贴了一张电梯用电费用计算明细表:

电梯运行1小时耗电15千瓦,1分钟耗电0.25千瓦,从1楼至29楼耗时53秒,乘坐电梯一次耗电0.25/60*53=0.2208千瓦,2902号房一天乘坐电梯约60次,0.2208*60=”13″.248千瓦/次,1千瓦收费0.5441元,1天乘坐电梯费用:13.248*0.5441≈7.2元……

七旬老人爱捡垃圾

隔壁邻居叫苦不迭

邻居陈女士向记者大吐苦水,涉事业主姓巫,今年79岁,前几天摔伤住院了。平日里,巫阿婆独居,每天喜欢捡垃圾,装进电梯运上29楼,堆放在公共楼道和家里,臭气熏天,蟑螂到处乱窜。“她很勤快能干,每天早上5点多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但不应该影响其他人。”

老人曾将捡来的垃圾堆放在楼道。

“我愿意把一部分物业费给她,让她停止这种行为……”该小区其他业主也曾在业主群里抱怨。

物管无奈准备起诉

老人摔伤工作暂停

4月27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管韦先生称,物管曾多次联合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跟巫阿婆的子女反映过,没用。”韦先生说,今年3月底物管无奈才想出收取电梯费的办法,同时着手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结果巫阿婆拿到缴费通知单后没有交钱,反将它贴回了物业办公室门上。

日前,巫阿婆在家里摔伤,物管知道后拨打120将她送医治疗。4月27日,韦先生表示,他对老人摔伤一事表示同情,如果她康复后不再捡垃圾,物管就既往不咎。但她若一如既往,物管将会重启起诉工作。

老人称没有经济困难

捡垃圾是变废为宝

4月27日,记者致电巫阿婆的女儿,提及母亲捡垃圾一事,她不愿多说。

5月3日,记者电话联系上还在住院的巫阿婆。她告诉记者,她没有经济方面的困难,主要是因为一个人无聊想找事做。捡垃圾一方面能变废为宝赚点菜钱,另外一方面也能锻炼身体。

至于未来是否会再捡废品,巫阿婆表示先养好身体再说。整个采访过程中,巫阿婆精神状态不错,思路清晰。

律师:物管催收相关费用 于法有据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分析,公民合法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是公民不能因为自己行使个人权利,就对其他人的个人权利造成侵害。从道德层面来讲,老人值得同情,但如果老人确实频繁使用公用电梯,致使公摊费用增加,侵犯到邻居的利益,物管代表全体业主向老人索赔于法有据,这也是变相阻止老人继续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老人在公共楼道分拣垃圾或者把垃圾带回家,确实影响到邻居的居住环境,而社区和民警劝阻不成的话,可以要求子女对其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达禁止令。

来源: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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