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10月15日对外发布。
意见指出,要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试点推动重点改革持续深化。
《医改界》总编、医改专家魏子柠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三明的探索是全方位的,不光是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还包括全员目标薪酬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等经验做法。
意见指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力争2022年底前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每个省份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要超过500个。
魏子柠认为,“十四五”期末,每个省份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要超过500个,这意味着患者日常用药和一般医院常用药基本上都包括在内。
至于纳入集采的药品价格,魏子柠称,总体趋势肯定是下降,但降价幅度还不确定。
魏子柠指出,考虑到此前几家进入集采的药企断供的问题,以及目前原料药价格上涨的情况,集采下一步可能会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和供货问题,也要保证厂家中标以后能如期保质保量生产出来。
意见强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提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所占的比例。到2025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同时,意见还要求,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等改革试点,2021年年底前试点城市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国推广。鼓励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在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曾表示,从2019年开始,国家医保局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也就是DRG付费试点。目前这30个试点城市全部进入了模拟运行,有些城市已经开展了付费工作。今年,所有的试点城市将全部开展实际付费。
“从去年开始,在全国71个城市启动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即DIP付费试点,改变了以往给具体的医疗机构设定总额指标的工作方式,实行区域医保基金的总额控制,住院按病种分值进行付费。目前这71个DIP试点城市已经全部完成了预分组工作,今年内也将实际付费。”黄华波说。
魏子柠表示,DRG、DIP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促进医院的质量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以及医疗费用控制,会有效降低医疗成本,可以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合理增长机制,以大型公立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各级公立医院均衡有序发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服务供给。
魏子柠介绍,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以及促进医疗机构更合理的用药,主管部门对临床用量比较大、费用比较高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测。
“为什么要强调以大型公立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因为大型公立医院是大家看病、住院最多的一个地方,患者对花费和报销额度感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