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与员工协商解聘赔偿金的时候,谁是强势地位,谁是弱势地位呢?从经济、财力等角度而言,可能用人单位是强势的,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劳动者或许才是强势的,因为劳动立法就有一个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很难在不赔偿你的情况下解聘你,除非你同意。所以朋友呀,维权一定要勇敢一点!
01 解聘员工如何赔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要区分情况来讨论,首先需要确认是合法辞退还是违法辞退。如果是由于员工本身的问题(劳动者重大过失)被解聘,即合法辞退,单位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是由于单位的原因解聘员工,辞退合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或者N+1;如果劳动者无重大过失,用人单位经营正常,用人单位却违法解聘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即2N。
一个男人在金钱雨下的素描孤立在灰色背景Sketch of a man under a money
(1)什么情况拿不到赔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合理合法;
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6种情况,属于劳动者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什么情况可以拿到N或N+1补偿?
在劳动者自身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该情况需要赔偿N。
什么情况是N+1呢?其实这个1指的就是“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则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即N+1。
具体情况如下:
1. 劳动者的问题:
-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是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调岗后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在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2. 用人单位方面的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比如,单位搬家,单位破产,项目撤销等等。
以上情况,可以解聘员工,但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补偿N,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即N+1。
愤怒的老板解雇不称职的员工,不满糟糕Furious boss firing incompetent
(3)什么情况可以拿到2N补偿?
依照《劳动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主张2N呢?用最简洁清晰的说法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2点需要注意的:
- 首先是必须存在用人单位已经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不管是因为欠薪、没有加班费、孕期调岗减薪还是其他原因,只要合同还没有终止,很抱歉是无法争取到赔偿金2N的。
- 另外,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则同样无法争取赔偿金2N。除了自己主动辞职,还包括劳动者本身不是主动离职但是却稀里糊涂按照公司要求写了辞职信或在办理离职时签署了带有“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字样的离职证明,那基本上也跟2N永别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应支付赔偿金,即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2N。
只要劳动者无重大过失,用人单位经营正常,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否则就属于违法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