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的散文代表作有哪些(精选余秋雨优美散文)

1

废 墟

我诅咒废墟,我又寄情废墟。

废墟吞没了我的企盼,我的记忆。片片瓦砾散落在荒草之间,断残的石柱在夕阳下站立,书中的记载,童年的幻想,全在废墟中殒灭。昔日的光荣成了嘲弄,创业的祖辈在寒风中声声咆哮。夜临了,什么没有见过的明月苦笑一下,躲进云层,投给废墟一片阴影。

但是,代代层累并不是历史。废墟是毁灭,是葬送,是诀别,是选择。时间的力量,理应在大地上留下痕迹;岁月的巨轮,理应在车道间辗碎凹凸。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营造之初就想到它今后的凋零,因此废墟是归宿;更新的营造以废墟为基地,因此废墟是起点。废墟是进化的长链。

一位朋友告诉我,一次,他走进一个著名的废墟,纔一抬头,已是满目眼泪。这眼泪的成分非常复杂。是憎恨,是失落,又不完全是。废墟表现出固执,活像一个残疾了的悲剧英雄。废墟昭示着沧桑,让人偷窥到民族步履的蹒跚。废墟是垂死老人发出的指令,使你不能不动容。

废墟有一种形式美,把拨离大地的美转化为皈附大地的美。再过多少年,它还会化为泥土,完全融入大地。将融未融的阶段,便是废墟。母亲微笑着怂恿过儿子们的创造,又微笑着收纳了这种创造。母亲怕儿子们过于劳累,怕世界上过于拥塞。看到过秋天的飘飘黄叶吗?母亲怕它们冷,收入怀抱。没有黄叶就没有秋天,废墟就是建筑的黄叶。

人们说,黄叶的意义在于哺育春天。我说,黄叶本身也是美。

两位朋友在我面前争论。一位说,他最喜欢在疏星残月的夜间,在废墟间独行,或吟诗,或高唱,直到东方泛白;另一位说,有了对晨曦的期待,这种夜游便失之于矫揉。他的习惯,是趁着残月的微光,找一条小路悄然走回。

我呢,我比他们年长,已没有如许豪情和精力。我只怕,人们把所有的废墟都统统刷新、修缮和重建。

不能设想,古罗马的角斗场需要重建,庞贝古城需要重建,柬埔寨的吴哥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

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浓妆。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当然,并非所有的废墟都值得留存。否则地球将会伤痕斑斑。废墟是古代派往现代的使节,经过历史君王的挑剔和筛选。废墟是祖辈曾经发动过的壮举,汇聚着当时当地的力量和精粹。碎成粉的遗址也不是废墟,废墟中应有历史最强劲的韧带。废墟能提供破读的可能,废墟散发着让人流连盘桓的磁力。是的,废墟是一个磁场,一极古代,一极现代,心灵的罗盘在这里感应强烈。失去了磁力就失去了废墟的生命,它很快就会被人们淘汰。

并非所有的修缮都属于荒唐。小心翼翼地清理,不露痕迹地加固,再苦心设计,让它既保持原貌又便于观看。这种劳作,是对废墟的恩惠,全部劳作的终点,是使它更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废墟,一个人人都愿意凭吊的废墟。修缮,总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损失。把损坏降到最低度,是一切真正的废墟修缮家的夙愿。也并非所有的重建都需要否定。如果连废墟也没有了,重建一个来实现现代人吞古纳今的宏志,那又何妨。但是,那只是现代建筑家的古典风格,沿用一个古名,出于幽默。黄鹤楼重建了,可以装电梯;阿房宫若重建,可以做宾馆;滕王阁若重建,可以辟商场。这与历史,干系不大。如果既有废墟,又要重建,那么,我建议,千万保留废墟,傍邻重建。在废墟上开推土机,让人心痛。

不管是修缮还是重建,对废墟来说,要义在于保存。圆明园废墟是北京城最有历史感的文化遗迹之一,如果把它完全铲平,造一座崭新的圆明园,多么得不偿失。大清王朝不见了,熊熊火光不见了,民族的郁愤不见了,历史的感悟不见了,抹去了昨夜的故事,去收拾前夜的残梦。但是,收拾来的又不是前夜残梦,只是今日的游戏。

中国历来缺少废墟文化。废墟二字,在中文中让人心惊肉跳。

或者是冬烘气十足地怀古,或者是实用主义地趋时。怀古者只想以古代今,趋时者只想以今灭古。结果,两相杀伐,两败俱伤,既斫伤了历史,又砍折了现代。鲜血淋淋,伤痕累累,偌大一个民族,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在中国人心中留下一些空隙吧!让古代留几个脚印在现代,让现代心平气和地逼视着古代。废墟不值得羞愧,废墟不必要遮盖,我们太擅长遮盖。

中国历史充满了悲剧,但中国人怕看真正的悲剧。最终都有一个大团圆,以博得情绪的安慰,心理的满足。惟有屈原不想大团圆,杜甫不想大团圆,曹雪芹不想大团圆,孔尚任不想大团圆,鲁迅不想大团圆,白先勇不想大团圆。他们保存了废墟,净化了悲剧,于是也就出现了一种真正深沈的文学。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船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陨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诀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古希腊傍海而居,无数向往彼岸的勇士在狂波间前仆后继,于是有了光耀百世的希腊悲剧。

诚恳坦然地承认奋斗后的失败,成功后的失落,我们只会更沉着。中国人若要变得大气,不能再把所有的废墟驱逐。

废墟的留存,是现代人文明的象征。

废墟,辉映着现代人的自信。

废墟不会阻遏街市,妨碍前进。现代人目光深邃,知道自己站在历史的第几级台阶。他不会妄想自己脚下是一个拔地而起的高台。因此,他乐于看看身前身后的所有台阶。

是现代的历史哲学点化了废墟,而历史哲学也需要寻找素材。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废墟的宁静纔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沈思中,废墟纔能上升为寓言。

因此,古代的废墟,实在是一种现代构建。

2

鸣沙山、月牙泉

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远远看去,有几行歪歪扭扭的脚印。

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磕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继续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

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

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下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

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阴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

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若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

康德所说的滑稽,恰好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宁静。

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20年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动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于觉得对于佛家,这种追问过于钝拙,掩口作罢。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然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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