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协同招聘奖励管理办法
为了提升企业招聘效率,降低招聘成本,同时激励招聘人员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以下奖励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更快、更有效地获取所需要的人才,减少对猎头渠道的依赖,并实现节约成本的目标。
一、 适用范围
1、 适用人员: 人力资源部具有招聘职能人员;
2、 适用岗位: 已申请由猎头操作的岗位,包括中高端管理岗位、稀缺性研发岗位;
3、 下列情况的 简历 推荐不可获得奖励:
猎头已推荐简历;
公司已离职员工简历;
其他同事曾推荐过的简历。
二、 工作流程
1、招聘人员在寻找人才时,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按照规定申请启用猎头渠道招聘。这意味着招聘人员需要提交猎头服务申请,并经过用人部门相关领导、人力资源负责人和总经理的审批后方可启用猎头服务。我们将确保招聘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吸引并留住最优秀的人才。
2、人力资源部将协同岗位的任职要求、岗位职责、所在部门等 信息
共享给人力资源部有招聘职能人员,共享岗位正式进入内部协同招
聘程序(附件1《内部协同招聘岗位清单》)。
3、协同人将合适简历推荐至岗位对接人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4、简历经用人部门评估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流程,由岗位对接人跟进
面试流程并发送offer。
5、员工入职后,可以通过邮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兑现奖励。经过人力资源相关领导和总经理的批准后,方可完成奖励兑现。
6、工作流程图如下:
三、奖励标准及申请流程
1、不同岗位奖励标准方案如下:
岗位级别
预估猎头费
奖励金额
方案一
(按猎头费3%)
奖励金额
方案二
(按猎头费5%)
经营管理
80000-140000
2400-4200
4000-7000
执行管理
70000-80000
2100-2400
3500-4000
专业管理
60000-70000
1800-2100
3000-3500
稀缺类研发
工程师
50000-60000
1500-1800
2500-3000
2、奖励兑现及流程
1) 协同人通过邮件申请兑现奖励并批准,邮件发送给人力相关领导、总经理审批;
2) 奖励金额分两笔发放,首笔兑现金额为人员到岗后兑现70%,入职后满3个月兑现30%;
3) 奖励费用于下一个付薪日发放至协同人工资中。
四、附则
1、以往颁布的相关管理 制度 或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 、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