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食堂秩序,保证食堂服务质量,加强员工餐厅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严格厨房卫生要求,按规定卫生标准执行。
第四条 保持操作间干净、卫生,每天清理,定期进行大扫除,确保操作间环境卫生。
第五条 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 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第七条 健全卫生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前必须换工作衣帽。
第八条 爱护公物,保管好用具,注意节约水、电。
第九条 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有变质、变味现象,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第十一条 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
第十二条 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操作间卫生情况进行日常例行巡查。
第十四条 厨房所购食品,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食品质量、数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出现食品质量事故或有较大的员工投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制定用餐规格。
第十七条 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公司内其他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第十八条 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中餐:12∶00~12∶30,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用餐。
第十九条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第二十条 凡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部门领取餐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