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奋力推动岳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刻,县委、县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保今年10月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刚才,怀林同志就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些意见是经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理解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的关键所在。由于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面非常广,难度也相当大。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这是加快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发展是岳池当前最大的政治。在全县经济结构中,农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实现富民强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围绕工业抓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将农业生产变成工业经济的“第一车间”,这对以乡镇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乡镇事业单位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将更重,为农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将更高。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就是要把政府长期以来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务分离出去,切实摆正乡镇事业单位的位置,充分发挥乡镇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服务的职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加快富民强县的步伐。
其次,这是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乡镇事业单位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和载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负有重要责任。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恶性膨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导致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以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加重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村稳定,也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并且,当前岳池的城市经济已经起步,农业产业化初现端倪,县本级财政逐渐好转,但乡镇自身建设却出现了“拖后腿”现象。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不少乡镇人多事少、人多钱少的问题尤为突出,使本就有限的财力很难集中于发展生产力,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优化乡镇事业单位结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有利于有效配置资源,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完全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既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第三,这是乡镇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
。乡镇事业单位绝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的,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事业单位自身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结构不合理,发展与需求相脱节,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需求缺少灵敏的反应,服务内容老化,服务形式简单;二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政事、事企职责不清,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计划经济的烙印很深,过分依赖行政机关,缺乏“找米下锅”的创业意识,整体效益低下;三是分配机制不灵活,“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纪律松弛,人浮于事,缺乏生机和活力。面对这些问题,如果还继续按老体制和原有的方式运行,乡镇事业单位最终只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淘汰。只有运用市场的理念、改革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突破和解决,以改革增加压力,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才能使乡镇事业单位恢复活力,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妥善实施,并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
1、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触及利益深、涉及范围多、政策要求严、工作任务重,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各乡镇、部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又要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把推进改革同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行动,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可能出现的信访等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拿出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及时加以解决,妥善化解矛盾。
2、要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当前,正值冲刺上半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刻,市委也即将召开区(市、县)工作会议,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改革的同时,一丝不苟地抓好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使改革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期间的衔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努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新成立的机构,要完善职能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尽可能缩短“摸索期”;对分流人员留下的工作任务,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手,尽可能缩短“磨合期”,确保工作不断线,做到日常工作和改革工作两不误,绝不允许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绝不能因为推进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
3、要正确处理无情改革与有情操作的关系
。每一项改革都要触及一部人的利益,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不例外。在前期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已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上级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对分流人员的支持。但改革是严肃的,各乡镇、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徇私情,也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简单地“拿钱走人”、“一分了之”、“一下了之”、“一走了之”,一定要耐心地、有的放矢地说服教育分流人员和其他人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覆盖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件事。要密切注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动态,抓住、抓准改革对象的思想脉搏,大力开展正面的、积极的宣传工作,不讲套话,不许空愿,用政策解释疑惑,用道理消除顾虑,用措施化解矛盾,用工作感召人心,引导大家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
4、要正确处理各负其责与步调一致的关系。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尽管全县的改革政策和方案是统一的,但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完全整齐划一。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既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把政策关口,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特别是有关改革政策的解释和宣传,一定要统一归口到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办公室,绝不允许任何不负责任的乱答复、乱解释、乱表态,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干扰改革。
三、几点要求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能不能赢得胜利,是对我们领导水平、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的实际检验。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既是既定的工作目标,也是铁的工作纪律。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四大班子”领导同志都是改革的督导组成员,一定要带头支持这项工作,带头研究改革政策,深入乡镇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和社会政治稳定。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调研,靠前指挥,仔仔细细研读文件,吃透用够政策精神,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难以把握的政策,要多请示、多汇报,对改革方案要能细则细,把问题和困难考虑得尽可能周全一些,把政策的操作方案制定得尽可能详细一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县级各主管部门要配合乡镇搞好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大力配合,积极支持,确保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把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在手,把调研组织好、方案设计好、措施制定好、步骤安排好、关系协调好、工作督查好,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沟通信息,认真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确保改革的深入开展。
2、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公开透明是改革顺利推进、减少震荡、取得实效的可靠保证。一是要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对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省、市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县上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前不久,县委常委会还专门对改革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了解决措施。各乡镇、部门一定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把握好政策界限,特别是在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资金筹措等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切实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不能任意开口子,也不能随意打折扣,以确保改革不变调、不走样。二是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是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竞聘上岗、人员分流等多个方面,已经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编委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各乡镇、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平稳推进。三是要严格执行改革程序。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的程序办事。要实行阳光操作,严禁暗箱操作,该公示的一定要公示,该宣传的一定要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改革对象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3、要依靠群众,注重引导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减轻政府压力,但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因此,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把改革的各项政策、内容传达到每个改革对象,帮助他们树立改革意识,提高支持改革的自觉性,积极参与改革、投身改革。要扩大干部职工在改革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杜绝少数人出点子、划圈子、拍板子。二是要加大形势教育力度。把我们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决策的理由,原原本本地向每一个改革对象讲清楚,帮助他们树立大局意识,取得他们对改革的理解和配合。三是要加大帮扶引导力度。要充分理解分流人员离开曾经为之奋斗和作出贡献的单位、步入社会的心情,充分考虑他们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及时转变择业观念,正确对待角色转变,积极主动地寻求新去向,谋求新发展。
4、要严明纪律,务求实效
。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必须以组织原则为准绳,以铁的纪律为保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思想不散、国有资产不流失。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干部职工要讲政治,识大体,维护大局,忠于职守。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各乡镇、部门要自觉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符合县委、县政府文件和有关机构改革政策的话不说、有悖于改革的事不做,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这次改革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在此,我代表县委郑重宣布,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从部门或一已私利出发,对改革进行干预,否则,县委、县政府将严肃予以查处。二是要严肃组织纪律。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人员定岗分流、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要严肃人事纪律。在竞聘上岗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严格掌握用人标准,不能借机打击报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外乡镇人员到本乡镇竞聘。四是要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章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杜绝腐败和不正之风。同志们,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形势使然,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来,咬准目标,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打好总体战,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