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篇
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1
为了认真落实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防汛抗旱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18号)的通知,积极配合当地行政部门及时、有效、规范、高效地开展防讯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__
组员:__
领导小组职责: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防讯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统一指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立五个工作小组
1)应急指挥组:负责应急情况下的调度指挥,并提供所需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用品、药品等。
组长:马玉鹏
成员:刘涛张维柯
2)医疗专家救援组。负责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指导临床救治。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组长:武艳梅
成员:郑学成张会久王耀东张磊穆殿超
张力张莉吕爱丽谢志明范雪
3)综合组: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的汇集及搞好宣传发动,做好“防汛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的宣传工作。
组长:赵秀文
成员:朱香玉张爽
4)后勤、安全保障组:负责卫生应急所需物质的采购、调拨、供应及相关车辆的调动。
组长:管万历杨超杰
成员:赵大光李庆华
5)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我院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消毒隔离措施,严格做好院内院外感染的预防工作,和外来医务人员到我院诊治病人的防护工作,检查消毒隔离质量防止交叉感染。
组长:王玉英
成员:佟青张力席向前
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我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治”的卫生应急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严格按照“平级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防讯救灾卫生应急队伍,成立我院防汛救灾卫生应急队伍的领导小组,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应急办公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各级责任,做好本地区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加强管理,快速反应
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规定及时、认真启动本地区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治反应。坚持按“及时、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防讯救灾医疗救治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的各项准备、救援工作。
(三)加强培训,规范诊治
防汛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对全体医务人员防汛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知识的培训,让医务人员尽快掌握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提高对防汛救灾医疗救治应急工作的诊治水平,针对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响应级别,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演练。
(四)健全制度,确保落实。
要健全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防汛救治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医疗急救经验的专家对全院医护人员做好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知识的培训;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五)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要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防治疾病交叉感染。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针对承担的不同风险程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三级防护,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
医院责成急诊科、药剂科,建立健全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应急物资(救治床位、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器械等)储备机制。
医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二)交通运输保障
我院已配备的防汛救治卫生应急工作交通工具,要与承担的卫生保障任务相适应。洪汛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优先运输卫生应急人员、物资和伤员。
五、应急响应
发生洪汛灾害后,我院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当地灾情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能力作出评估。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进行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程序。
响应措施
(一)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医院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应急领导小组接受上一级防洪救灾医疗救治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统一指挥,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和措施。
(二)医疗救援。
参与医疗救援的医护人员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在群众临时安置点、交通站点、抢险工地等人群聚集的地点设立临时医疗点,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三)完善信息报告系统,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实行防汛工作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制度,经所属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四)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及时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工作。
(六)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向媒体和公众做好洪汛风险沟通工作。
(七)环境卫生处理
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自救与防护
受灾后我院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救灾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九)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经启动响应的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医疗救治工作结束,已经进入恢复重建阶段,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策。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市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药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整合、快速反应,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5总体评估
本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209家,涉及化学药、中成药等9类产品;药品经营企业3894家,医疗卫生机构4929家。作为拥有23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本市药品呈现用量较大、对外依存度较高等特点。从本市药品监督抽验情况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药品质量总体稳定向好,但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仍不可低估。随着医药产业的发展和新医改的推进,药品市场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数量逐年上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从总体上看,本市仍处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高发期。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管理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市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对本市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统一指挥。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需要,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2.3联动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
2.4工作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市政府主管药品安全的直属机构,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承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常态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及时收集和研判有关信息;对疑似不安全药品抽样及时送检;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专家组,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
(3)负责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
(4)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5专家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建药品安全专家库,并与市卫生计生委等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从药品安全专家库中选定相关专家,负责提供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机制
3.1预测预警
3.1.1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1.2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主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及时对可能引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
3.2预警级别与发布
3.2.1预警级别
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行政区域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根据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其他方式进行。
3.2.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作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3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和事发地区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视情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4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各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过“110”报警,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
4.1.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接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并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信息。一旦发生Ⅱ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接报后30分钟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4.1.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在Ⅰ级、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在Ⅲ级、Ⅳ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4.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可能涉及范围、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
4.1.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与外省市、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及协调渠道,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1.6发生涉外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有关国家、地区协助处置或向其通报情况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2先期处置
4.2.1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在处置过程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
4.2.3事发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2.4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请或由市政府直接决定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并实施应急处置。
4.3分级响应
4.3.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3.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区县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3.3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等工作。
4.3.4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5响应等级调整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区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相应提高。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时,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4信息发布
4.4.1Ⅲ级、Ⅳ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事发地区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布。
4.4.2Ⅰ级、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在市有关部门、单位或事发地区县政府的配合下,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应急结束
4.5.1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时,报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报有关部门。
4.5.2较大、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事发地区县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和公布应急响应终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5.1赔偿与补偿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按照有关规定,造成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或补偿。
5.2保险与理赔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相关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卫生部门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督促事发单位进行整改,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6、应急保障
6.1医疗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区县政府的需求,及时为受害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用品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
6.2通信保障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6.3交通保障
市交通委员会、上海铁路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依法组织运输工具的应急征用。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6.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市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现场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5队伍保障
市、区县分别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6物资与经费保障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物资(包括控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所需药品、试剂、检测设施等)的储备、调拨补充与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加强系统集成与信息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必要时,设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首席专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由药品检测机构承担,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需要,立即进行药品抽样(采样)检测。
7、监督管理
7.1责任与奖惩
7.1.1对在参加处置药品突发事件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者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1.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7.2.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解释。
7.2.2预案修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7.2.3预案报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本预案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各区县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7.2.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处理,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及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定本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及药事管理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突发应急事件的预警系统
1、突发应急事件的预警系统指各种意外紧急需要医疗救援的所有状况,包括传染病、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预警系统的启动: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及药房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协助。按照医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资源协助完成抢救工作。传染病甲类、乙类按照本县或本院预案中三级预警系统的标准启动。
2、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主任负责协调工作,替代人为协助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协助药剂科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该药房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
3、抢救紧急呼叫:如遇抢救患者,当班人员应准备好急救药品,积极主动地参与抢救工作。当药品短缺时,应主动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尽快补足,同时应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寻找代用品解决问题。
二、组织机构
1、在突发事件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⑴制订、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包括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的预防用药方案和突发应急事件治疗用药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突发应急事件相关用药目录,及突发应急事件抢救用药目录。
⑵审核紧急备药品种的剂型、数量等,审核抢救用药目录如呼吸衰竭用药、循环衰竭用药、肝肾功能不全用药、中毒抢救、水灾、火灾、地震等用药;
⑶制定、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
⒉药剂科在突发事件中行使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并设立药剂科突发应急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各药房负责人、药库人员。
⒊药剂科下设5个专业职能组,其职能为:
⑴人力资源组:由科主任任组长,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的人员整合,稳定职工情绪、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组应定期向科主任汇报人员情况(包括出勤、感染情况)。
①人员整合包括各组工作人员的重新定岗、人员调配、新组临时性岗位的人员安排、排班,一旦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应宣布全科(组)停休,全体人员预留24小时联系电话,及每人的职责,并制成表格。
②稳定员工情绪,进行员工的激励并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并适当的应用心理学知识体会工作人员的切实困难。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证隔离区内工作人员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进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预防措施、消毒、实施隔离等。
④保证与上级领导沟通渠道的通畅,向上级申明药剂科的工作情况、特殊性,协调各种临时性问题。
⑵药品保障供应组:指定药库人员兼任药库组长,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追踪;并根据医院制订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做基本采购计划包括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指定的药物目录中药品,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金额、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需要考虑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购过程中保证紧缺药品供应。
②负责医院药品及消毒剂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药库负责向病区运送药品,但每次需将药品送至发烧门诊或隔离病区的半污染区,与污染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③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抢救药品,可能不属医院常备药品,但必须掌握这些药品由哪些制药企业生产及其供应渠道。
④供应库存药品和协调各药房抢救药品的调剂。
⑶药品调剂组:由药房主任负责,其主要工作为:
①进行医院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②进行切实有效的防护(考虑到有可能个别发热病人到门诊),处方应用院内网络系统传递,手工传递的处方应进行消毒并妥善保管,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③发热门诊药房的常规工作包括:药品领发、排班、帐物管理和消毒等。
④为临床提供用药信息,保障药品供应,储备药品的会诊计划,防止积压,做面向患者的用药咨询和宣传工作。
⑷临床药学组:由副主任兼任或临时任命,负责突发事件中药物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临床传递合理用药信息。
②ADR监测、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反馈。
⑸药品质量控制组:由药库主任兼任组长负责,其工作包括:
①采购药品、捐赠药品质量控制。
②外购、捐赠药品药检报告单的查验。
③对捐赠药品查验每批次的质检报告和效期。
三、突发应急事件的药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⑴遇有上述突发应急事件启动应急响应以后药剂人员必须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开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药师都要积极主动、灵活机动采取措施,勇于参与抢救工作。
⑵传染病突发应急事件后药学工作的善后处理
①为传染病病人提供药品供应的病房药房应设置在清洁区,因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药品善后处理应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②用于治疗住院传染病病人的药品,应在清洁区摆药。每日摆药以整包装药品不应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但由于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污染区剩余药品消毒应在污染环境及房屋的终末消毒后进行。剩余药品消毒方法采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后的剩余药品视为医用垃圾,可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区处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区药品消毒销毁前,应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③进入半污染区的药品的处理。药品应尽可能不进入半污染区。特殊需要进入半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半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进入半污染区的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终末消毒后进行,半污染区内药品外包装或者原包装消毒采用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开原包装的口服药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药品在外包装、原包装擦拭消毒后,经院感染办检查批准后可继续使用。半污染区的药品消毒后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④传染病后消毒药品的处理。抗传染病工作需要准备充足的消毒药品,其消毒药品主要以过氧乙酸和含有效氯产品为主。阶段性防治传染病工作结束后,应首先联系其他使用单位,以减少浪费和避免环境污染。消毒药品过期后,不得进行销售。
⑤积压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传染病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积压药品,应及时全面统计,积压药品信息首先向供应商、并通过及时反馈,以避免盲目进货。库内待处理积压药品,在盘点入帐后向其他使用单位联系或与供应商协商,帮助联系使用。过期失效后不得进行使用,并应建帐统计,按有关规定报损销毁。
⑶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也适用于其他突发应急事件发生的药事应急管理预案,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等不同灵活应对。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公司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应急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2.2有关部门职责
营销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封存和收回,质量保证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自检和送检,向山西省和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负责发生事件当批次药品信息的收集、评价、汇总、报告工作,并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调查。
3、预警预防机制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向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4、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由质量管理部立即报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忻州市卫生局报告。公司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在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和忻州市卫生局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人数。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核实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在第一时间对引起安全突发事件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启动应急机制后,联系人陈树红,保证24小时接听电话、传真,确保信息通畅。
5.2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备足资金应对突发事件。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经调查如果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总结评估
质量保证部负责撰写调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总结报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附则
7.1报送资料内容
①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②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③质量检验报告;
④是否在监测期内;
⑤注册、再注册时间;
⑥药品生产批件;
⑦执行标准;
⑧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
⑨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⑩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7.2预案的更新
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缺陷时,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7.3预案实施或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5
为切实做好学校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三、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2、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