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预案5篇
破坏保密性的安全事件:比如入侵系统并读取信息、搭线窃听、远程探测网络拓扑结构和计算机系统配置等;怎样写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 篇1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①、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②、技术专家组,对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导名单附后。
③、及时报告请示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时,同时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处理措施和现状进行简要汇报。
④、及时对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在收集信息基础上,计划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必要时进行调整。
⑤、重视与公众和新闻媒体合作;
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医院态度;通过媒体树立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好形象。
2、强调分工合作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强调相互配合,防止相互推诿,做好人员、财产、设备等筹备工作。医疗组负责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等工作
3、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一切感染途径
①、认真进行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进行全院动员,请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②、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③、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成立发热门诊,并对传染病病人和重点可疑病人进行疫情上报。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④、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⑤、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的消毒剂量。
⑥、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每天喷雾器进行空气消毒,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接触每一病人后都要洗手更换手套。对隔离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进行严密消毒。
⑦、保护易感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物品。
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 篇2
一、防控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__,全面负责防控与应急工作。
副组长:__协助组长,主管幼教中心防控与应急工作。
成员:__防控与应急工作。
三、各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数据及时上报联盟组组长,配合区教委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2、各班主任每天上午十一点前在班长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
3、完成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入园时、下午午睡后各一次。
4、完成每日消杀工作。
四、预防办法和措施
1、利用多种媒介,幼儿监护人每天上报幼儿及家人情况。
2、加强对个人健康生活习惯、防护措施等宣传,如:外出戴口罩、加强消毒、打喷嚏捂住口鼻、尽量不外出、经常洗手等。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五、如果突发新冠疫情,立即启动分级响应机制
1、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2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
2、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3名以上(含)、5名(含)以内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建议关闭该班。
3、橙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5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关闭该班。
4、红色预警: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冠疫情疾病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建议关闭幼儿园。
六、防控工作信息报告机制
1、幼儿、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汇报;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幼儿的疫情通报工作。
4、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疫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防控信息报告程序: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然后向分管处长及教育局、疾控部门报告,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 篇3
一、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有序复工。提前复工的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进行报备。
二、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来深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地,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
(2)上下拉开皱褶,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3)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1)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七)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
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部洗手法清洁双手,步骤如下:
(1)洗手掌(内):流水湿润双手,涂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洗背侧指缝(外):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3)洗掌侧指缝(夹):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
(4)洗指背(弓):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5)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6)洗指尖(立):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7)洗手腕、手臂(腕):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八)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做到隔离不隔“爱”。
三、企业集中隔离点设置
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员工隔离区,用于疫情发生地来深复工员工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待排查员工的留验。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选点条件。
1.和企业办公区、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或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
2.观察点内住宿房间必须为独立空调系统、卫生设施,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
3.具有良好的通讯设施、上网设备及办公设施。
4.有专职的驻点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驻点医务人员。有足够的后勤服务人员、有相关污水及医疗废物处理措施,有足够的消毒设施。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主要工作内容。
1.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我市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意义,获得员工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收人员登记、观察、消毒、学习、转诊、解除观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3.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
4.购置并储备适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面积、消毒频度的消毒药物、消毒器械以及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5.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传染病病例关系、接触时间、接触方式、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法等具体内容。
6.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
7.每天两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开窗换气、消毒,保持观察点基本卫生,督促被观察者参加身体锻练。
8.被隔离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9.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终末消毒。
四、企业一般预防控制措施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四)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加班。
(六)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七)员工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接受14天医学观察。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五、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六、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四)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进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 篇4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__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__〕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最新疫情应急预案范本 篇5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__〕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