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养老时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设定的一项社保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养老保险法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统筹养老金,一般会按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来发放。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不满十五年的,可以延长交费到满十五年为止。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交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范围和对象
1、区内取得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实名制登记人员情况经比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不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登记信息有误的,经重新核对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实名制登记漏报人员,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二、申请及批准程序
4、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劳保所领取并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
5、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送所在县市级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各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户籍信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予以审核。
7、经审核不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及时告知申请人。
8、申请参保人员自批准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9、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户籍迁出本区、出国出境定居、死亡或其他原因失去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从失去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停发社会养老保险金。
10、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待刑满释放或劳教期满的次月起重新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停发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予补发。
11、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其亲属向公安机关申报失踪、临时注销户口的,从申报次月起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对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应恢复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并补发在停发期间应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3、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4、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另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另需携带:
①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②本市居民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社保缴纳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社保缴纳费用的计算标准:养老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20%,职工个人交8%;医疗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9.2%,职工个人交2%;失业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2%,职工个人交1%;工伤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0.6,职工个不交;生育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0.9,职工个人不交。各地缴费标准不同,具体询问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