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读书心得范文600字_假期学习心得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假期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
假期读书心得1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因此,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著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_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假期读书心得2
岳飞是南宋时期的一名抗金元帅,他精忠报国,公私分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我读了《岳飞传》后,被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深深感动了!他让我明白了一种可贵的爱国主义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的故事。岳飞有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在母亲的教导下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并与张显、汤怀、王贵、牛皋结拜。后来他投军报国,敢于以自己的实力向皇亲国戚挑战,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不久,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徽、钦二帝被俘。康王赵构南下称帝,岳飞奉旨入朝,在宗泽的领导下,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威名远震。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赵构,听从了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不久,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杭州大理市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岳飞是一个非常爱国的英雄,他爱国更胜于爱自己。他同时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大丈夫,对朋友情同手足,所以他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在任何时候都会帮助他,支持他。
岳飞的背上有“精忠报国”四字,是他母亲为他刺的,是希望岳飞将来能够精忠报国,不付所托,他果然成了一名出色的元帅,只可惜,岳飞虽然厉害,可还是被奸臣害死。岳飞因其精忠报国的伟大精神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典范,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榜样。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家民族受到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他的精神将永远保留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流传……。
古往今来,有许多像岳飞这样的伟大英雄,如勇敢的邱少云,战斗英雄黄继光……我从心底里佩服像岳飞这样的大英雄,他们伟大的爱国精神将流传千古!在这些英雄身上体现的是中华优秀儿女的种种可贵精神和质量,这些可贵精神与质量成为我们少年儿童今后学习和人生道路上努力向前的精神动力和宝贵财富。他们为国家民族奋斗、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向他们!
假期读书心得3
书,是你的朋友也是你的老师。一本好书就是良师益友。在寂寞时,书会给我们以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们向光明的前程迈进。
有许多名人都把书比喻成了一样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而我把书比喻成是人类的灵魂。我之所以把书比喻成灵魂是因为人类没有灵魂就活不下去,而人类没有书活得是毫无意义的,就相当于失去了灵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没错,没有书籍人类就没有创新的思想,没有创新的思想就没有大胆的尝试,也就不会有伟大的杰作,这样人类就不会跨越时代也不会进步了。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一个人如果在读书时做到了三到就可以把书读到脑子里,我就是一个事例:在一个星期六里,我写完作业发现还有半小时看书,我马上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我看了半小时后发现差不多把书看完了。这时我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本书我以前看了一天才看完,今天只看了半小时就看了十分之九呢?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这时我才明白这个道理。
读书,这个行为是一个简单的行为,但是也不简单,因为很多人只是去读书中的字,并没有理解书中的深层意思,所以读书对他们来说是无意义的。而有人只是把读书当作自己的任务一样,我奉劝一句:“世上没有人会逼另一人去读书!”所以不要把读书当作是痛苦的差事!
书是新鲜的,你总能从一本书中不断发现新东西,不管你读过多少次!读书可以使人拥有更加丰富的想象力,也可以使人更加有感情。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去的故地!
假期读书心得4
“可否请你帮我画只绵羊?”初次见面时他这么问。既然如此“我”就帮他画了一只绵羊,可这位小鉴定家似乎在考验“我”的耐心――四只羊中竟无一只满意。就当“我”耐心被磨光敷衍的画了一个空箱子,并告诉他要的绵羊就在里面时,他却露出了喜色。这就是“我”认识小王子的经过。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世界上伤心的故事,是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小王子曾经去过一些别的小行星,见到的全都是些大人,例如:国王、酒鬼、自负者、商人、数学家等等。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他每分钟都必须点亮和熄灭一次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极奇快,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他嘴里总嘀咕着:“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我的职责……”
这个人一定会被其他人嘲笑,像国王、酒鬼、商人他们一样。虽然如此,他却是他们之中我惟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苏醒过来。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努力,不论在哪个国度,为之所做的事情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
第七个行星便是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他请求与它一起玩耍,它却拒绝了:“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驯养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常常被忽略的行为,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小孩,就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我对你来说也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就会被彼此需要了。对我们来说彼此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某人建立关系,例如成为朋友,是很美好的事。若我和某人成为朋友,我的生活便有如阳光照耀般充满光彩。我就会辨认出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是独一无二声音。
每个人都拥有星星,但是对不同的人而言,他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过所有的星星都是缄默的。但,惟有你所拥有的与他人不同,对你而言它是耀眼的。
其实重要的事情,是眼睛无法看见的。它对每个人而言都不同。
假期读书心得5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