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美利坚已成为由自由赋予的权力宪章,而不像在欧洲,是由权力赋予的自由宪章。”
今日读毕,真是舒服而又愉悦。虽然这一两年也读了很多很好的书,但是记忆中上次有类似的感受还是前年读萨托利的《民主新论》。
所以说,认真地去思考一件事是多么有魅力又有趣味的一件事。
作者试图还原当时美国人对政治观念与制度设计的方方面面的思考与论辩。可以说是一部关于对权力充满警惕与怀疑的人们如何思考权力并缔造权力的史诗。
正文565页,而带“”的对当时人言论的引用估计在4000左右,满满的在场感,却依然流畅。这种对引文的剪裁功夫真厉害。
美利坚人民由最初反对不列颠的权力而对行政权格外警惕,当赶走英国后,他们又对各州的议会立法权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则带来了行政权的回归与司法审查的凸显。
美利坚的思想家从英国那里继承了混合政府的思考范式——君主、贵族、民主,总统、参议院、众议院——“保留了亚里士多德政府体系的形式,但去除了它的实质”,新的实质是什么?是人民主权论,是宪法作为最高法,是代表制的普遍化。
当对政治的认知发生了这种实质性的变化后,他们对权力的怀疑之树上结出了三权分立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