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有时,她把白花花的银币,统统倒给穷人,尽管她心肠并不软,不容易对别人产生同情,正如大多数农村出身的人,灵魂深处始终保留着某种东西——类似他们父辈手上的老茧那样的东西。
却也只摘抄了这么一小段。我不知道是因为译本的原因吗,看了序我就有点排斥感,后面的文字也没有特别打动我。写完之后看短评,倒是想笑。这个故事倒还是不错的,里面有些情节也是着实有意思。女主家里不算太富裕,去了修道院,看了很多小说,梦想着爱情。可是农场主的女儿,也不能接触太多上流社会的人,便在包法利这个医生的出现下以为自己恋爱了。
崇尚巴黎,想着上层社会,喜欢奢华生活。婚后的纺织,看书,料理家事,散步,却没有想象中的激情,缺乏了趣味。
一次舞会后,更是自己瞎想变得郁郁寡欢。想着搬家,离开那个乏味的地方,可是却一如既往。面对莱昂,她刚开始还是忍住了,没有背叛自己的丈夫,可是罗尔洛夫出现,她却再也禁不住了。就这样开始了第一次通奸。经常幽会,听着甜言蜜语,欣赏他的风度翩翩,甚至梦想着一起私奔。可是罗尔洛夫是情场高手呢,不久也就腻了,于是将她抛下。又是病一场,却在看戏剧时再次遇见莱昂,于是,旧情复燃,开始了和另一个情人幽会。这次还是每周以练钢琴为名跑镇上去,生活倒是过得很有滋味,可并没有钱供自己那样生活。于是将包法利搞得倾家荡产还欠一大堆债。
包法利就更有意思了,母亲家曾经有钱,父亲曾经是军医助手,可退役后只能惶惶然度日,可情场高手的他,追到了富家女,可惜事出突然,没了嫁妆。于是,两人生了小孩以后,读后感www.simayi.net竟为省钱迟迟不送孩子上学,包法利上了几年学竟还被要求退学去学医,也只是死记硬背学了点皮毛,却也找了个医生的职务。听从母亲的取了一个寡妇,妄想从其得到不少钱,却发现并没有,寡妇终因包法利爱上爱玛,与老包法利夫人谈话不愉快后被气死。
包法利自知平庸,却喜欢那个文艺美丽的爱玛,尽管自己不懂,可是总是美好的,他爱这种美好。既然爱,也就宠着,不过结合其和前妻相处,他也是懦弱的,只会听从。
而爱玛,羡慕小说中的情爱,上流贵族生活,尽管自己平庸,却无比向往那些东西。为此,竟然追逐,却只是肤浅虚荣,也没有分清自己到底要什么。最终,走上了悲剧之路。她错了吗,似乎在她的经历来看,她也很无奈。
他们说这是那个时代的错,制度的错。他们说伪文青要认清自己,莫像她学。而我只觉安娜更加细腻动人。我只能说,记住情节了,看到荒诞与真实了。爱玛的父亲答应嫁自己的女儿是因为自己养个女儿在家也无用,每年寄东西是为了女婿给自己医好了腿。
在包法利破产后,老包法利夫人和儿子因为不送披肩,不送孙女过来就闹翻了。药店老板也有自己的盘算,勒尔更是无语,以及乘人之危的那个人,还有爱玛的两个情人,那哪是爱呀。他们的女用人也卷走衣服。
不知道如何说,罢了罢了,不过确实可以以次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