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读后感1500字!
作者:两块方糖
四年前,有幸得到一位友人赠送的英文版《白鲸》,便惊叹于作者赫尔曼·麦尔维尔才思非凡,笔下各种妙语连珠。最近,得缘又翻开了《白鲸》,这次是中信出版集团的中译本,并再一次由衷拜服麦尔维尔的其人其笔。
首先,我必须要强调一遍,不要把《白鲸》看做一本故事书!
事实上,作者在《白鲸》中,无论是对生命哲理的思索,还是对鲸类与捕鲸百科全书式的记述,都要远远大于对故事的追求。
麦尔维尔太有野心了,他的文字似水般优美,又似火般深情,简直像是神的宠儿。如果现在有谁想要去写一本小说,其实还不算太难,最重要的不过是坚持;但是如果说有谁想要写一些什么独特的东西,尤其是向内心探寻的那种野心,或者是探寻什么宇宙深层的奥秘,那种层出不穷的悖论,永远难解的痛苦足以把一个正常人逼疯。
事实上,历史上不乏这类记载,颇有名望的科学家被类似难以抑制的野心所导致的痛苦逼疯。
“CallmeIshmael.”叫我以实玛利吧,这是《白鲸》的最开始。
像是在说:请别在意我是谁,要是非得找个什么来称呼,就叫以实玛利吧。以实玛利,圣经中亚伯拉罕与侍女夏甲的孩子,当亚伯拉罕的妻子生下了以撒之后,他便被驱逐了。所以,这个名字会带有不受欢迎之意。
为什么他会自称“不受欢迎”呢?
到底是寻求无果后的自暴自弃,还是毫不在乎的讥讽,亦或仅仅是一种自嘲?无论哪一种解释,以实玛利一定是孤独的人,要不然,他为什么会如此珍惜与奎奎格的友谊?总是孤独的人,到底还是想要被世界所爱的。
“……每当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在棺材铺前驻足,遇见任何一场葬礼都尾随其后;尤其是每当我的疑心病又将我支配,需要强大的道德律令才能阻止我故意走到街上,有条不紊地敲掉人们的帽子——那时,我就知道又到尽快出海的最佳时间了。”
听到过一个前辈的故事,他是名律师,人生最大的爱好便是去参加追悼会。只要有时间,他便前往那里,大多时候,追悼会上谁也不认识他,他只管默默地来,默默地走。
不知他是否也会有以实玛利那种灵魂被雨打湿的冷潮感觉。
每当我想起那些死去的人,想到历史再不会记得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便无端生出一种生命的荒诞之感。岁月十数载,草草而过。棺椁中,谁还记得那是怎样一个人,那时的他是怎样出生,怎样一天天长大,怎样奋力地活着,又在何时怅然。
没有人再会去想那些了,这种棺椁里的人还太普通,不值得人们苦心追思,这并不会为活着的人带来什么好处。其实,以实玛利如果放任自己敲掉街上行人的帽子,读后感www.simayi.net也最多被人看成是个疯子,即使再出格一点的举动,也不会让历史学家们多看两眼。如果当日太平无事,或许尚且能入当地报社编辑的眼,在某个角落填充一下广告位的空白。
美国总统大选和阿富汗爆发战争之间,怎么可能挤进一个名叫以实玛利的人要出海的新闻标题?一文不名之辈,要在陆地上搏得个正常的好名声,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但那又能怎么办,如果注定是命运的迫使,他便永远也摆脱不了出演一名出海捕鲸的卑贱角色。谁又不想当一个崇高辉煌的主角呢?生命的长短与有无,一方面,对个体而言是最重要的;另一方面,确实毫无意义。
爱因斯坦说:“我想走的时候就会走,人为地延长生命是无谓的。我已做了我所应该做的。该走的时候,请让我平静而体面地离去。”他坚决拒绝一切外科手术,并因此而死亡。
怎样的生与死,哪一种更值得追求,我不做这种评价。但无论谁生谁死,宇宙繁星依旧闪烁,太阳照常升起,不是么?而一个人,只要他还不想做个行尸走肉,那么无论他怎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无论是当总统还是做一个捕鲸人,都还是对自己生命最为重要的解释。
船长亚哈对白鲸的疯狂复仇之心,和以实玛利竭力想要去捕鲸船的心情,从这一角度看,又有什么不同呢?有三艘捕鲸船在以实玛利面前,他选择了亚哈船长的这一艘“裴阔德号”,难道不是出于冥冥之中同样的追求么?只要这是让人不再冰冷的,一种活的热血,那就别管前路是否海浪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