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旅途中》读后感1000字!
作者:莫班门
生活的杂质沉淀在外面,跟着道夫漫步在干净的极北。可以看看自然广原大规模迁徙的麋鹿群、北极熊母子、成群的鲸在大洋形成的漩涡。向往阿拉斯加的冬天和极昼,很想感受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的朴实与纯良,最让我感动以及共鸣的是“家系”一说,当地人认为自己是动物的后代,分别有熊、鹰、狼、鲸、渡鸦、鲑……等等。讲一个书中令人惊叹的故事:母亲麋鹿为了保护两只小鹿仔会极具勇气与胆力迎战大狼,反而导致狼被这股强势的气场震慑甚至往回跑,而小鹿崽们就安全啦!人与自然也是有缘分存在无意中提到了一次又一次,作者就和自己的伙伴遇上了一头鲸,和之前遇上的几次一样,因为鲸鱼的尾巴还是鳍什么的每一只都不一样。这个我就记不太清了,总之是可以辨别鲸的一个特征。
因为摄影而爱上了阿拉斯加,与之结缘,可以被扔在大自然中三个星期,而在这三周面临的危险和寒冷只有亲身体会才能知道,于我,虽然神往,但是没有勇气实践经历,在书中得到一星半点的异乡滋味已经很知足了。这就是想亲近大自然,但又害怕大自然为我设置的重重关卡,就只能借助别人来窥探大自然深处的样貌。道夫最喜欢单引擎小飞机的螺旋桨声,每当响起就令道夫欢喜,结束了野营生活,会被接回家。我觉出大自然可以丰富人类的精神世界,净化心灵,而也需要人类与大自然保有边界感。从书中得知,在阿拉斯加有一个美丽城镇:锡特卡,有着非常天然的民风和原始的自然景色,令人留恋和温暖。作者认识了一个朋友:约翰,在森林中盖了一幢像巨塔班的圆木屋,真的是长在树上的那种屋子,已经随着树木的生长很高了。
书中最可爱的有两件事:一、道夫家小院妻子种的草莓,因为受极昼的影响一夜就可以长成,但每次都会被窃度,并留下一颗蘑菇,经四五次的侦探才知道是红松鼠摘了蘑菇之后路过这儿,被馋得停下来吃草莓,吃饱之后把蘑菇忘了。哈哈哈,太可爱的体验了吧!二、冬天道夫去看红松鼠的巢穴底下是铺的什么抵御阿拉斯加的冬天,结果是自家木屋墙壁中的隔热木料,你们说这些红松鼠可爱不可爱?聪明不聪明?哈哈哈!
书的后面说到先住民居住请求条例,那我希望可以保留阿拉斯加居民的原生生活气息,也为追求自由的人留下可探索的土地。这本书里面有太多的感受,不能一一道尽,需要细细体味,有许多可以读一遍又一遍的耐人寻味的感受。
我喜欢冬天,但一直说不清缘由,道夫倒解释了我喜欢的原因———寒冷,温暖人的心情。今天防晒装备就到咯,我要去听听树们的呢喃和车水马龙的流淌声……关注身边的大自然。这个版本读起来颇和我的频率。等会儿我查查翻译是谁。
借书中生活态度与诸君共勉:据说人的运气在每天的生活中是一直改变的,而左右运气的好像就是人类如何对待周遭的事物,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