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读后感600字!
一本字体小又大部头的书,花了近半个月才读完。
有一期薄荷课程报的阿加莎的书,偶尔的背景会写到关于作者的生平,比如为什么她的小说中如此钟爱毒药杀人?比如东方快车……
那时知道,原来阿加莎在战争时期是在药房工作过的,所以非常了解药剂方面的知识。
开篇说,侦探文学界有两位超脱束缚的人,一位是福尔摩斯,一位即是阿加莎。
而我这时候才知道,原来福尔摩斯是虚构的???好像一直也知道,只是潜意识里没想过这个问题。。
阿加莎很小的时候没有上过学,因为母亲不想让她过早的使用眼睛,但她一直都很爱看书,也很爱跟脑中想象的小女孩做游戏,拥有着丰富的想象力,自己设想一系列场景,有时候这些场景就变成了她小说中的情节。
十三四岁就开始思考自己属于哪一类型的人,开始重视时间,甚至于享受“活着的喜悦感”。
她有很多朋友,可能有些人是初识是相看两生厌的,最后却相伴很多年;
她追求者众多,两段婚姻都有一个浪漫的开始——第一任丈夫是舞会上认识的,第二任丈夫是全球旅行时认识的;
她专业学习声乐和舞蹈,只是因为不擅长于在公众场合表演,便没有走这条专业的路;
她开始写小说一是觉得时机到了,能把自己的想法诉诸笔端,二是为缓解经济压力,被原封不动退稿数次后,第一本小说在出版社压箱底两年后出版;
她经历了父亲、姨婆、母亲的死亡,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养育了一个和她一样有着自由想法的女儿;
她不喜欢运动,不喜欢社交;喜欢与数学有关的东西,喜欢与大海有关的东西,喜欢旅行,推崇忠诚和勇敢;能在战争爆发时从事医疗方面的工作,也能和丈夫一起去进行考古……
自60岁开始写这部自传,历时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