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五年前就想买来看,那年2014,本书的作者马尔克斯去世。老公劝我别瞎花钱了,买来也读不懂,他一直认为我历史学的不好,没有强大的历史背景想读懂它很难。然后我就看一些书评,大部分人说光是人物名字会把你绕晕,有的人说读了好几遍才读懂,所以内心一直畏惧,不敢去读。
后来用一年的时间看完莫言差不多所有的小说,它是我国唯一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的写作便向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与马尔克斯相像,有人对他褒贬不一,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作品,他很多次提及《百年孤独》这本书,再次促使我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开头,这个开头神奇之处是一句话用了过去现在将来时,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好比一场足球赛,解说员一上来就告诉你比赛结果。这个经典开场白促使很多作家去模仿,尽管他们都不承认,说自己的开头都是原创。
我们先来看《百年孤独》的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然后看陈忠实的《白鹿原》开头: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最后来看莫言《红高粱》开头: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檀香刑》开头: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用了近两周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是一遍过的,而且一遍读懂了,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通过笔记全部秒杀,人物名字虽相似但绝对不同,七代人在马孔多这个地方从无到有再到无。我喜欢书中那个被动挑起过无数战争,为了国家利益收手再也不参政事专注做他小金鱼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读到他每天不停的做小金鱼,攒够十个便融化再做,就一直这样重复循环,那一刻我真的想成为那条金鱼,用红宝石眼睛去感受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那种孤独;·我喜欢书中那个走街串巷的那个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他给这个村庄带来很多新奇古怪的东西,把这个家族未知的命运写在一本书里,直到最后一代人被蚂蚁啃食后才破译出来;我喜欢那个伟大的母亲乌尔苏拉,她让那个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大家庭始终能站在一起。总之书中的所有人物都很精彩,语言优美,值得去读很多遍,读完它在读其它书,你会发现同样是名家,写作差距还是很大的。
孤独存在于现在每个人的生活中,看似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真正能理解能交流的人真的很少,当你伤心需要倾诉时,翻遍你的通讯录都找不见一个倾诉对象,那刻是真孤独。当假话恭维的话满满地填满你每天的工作生活,我有时候在想,这些人在生命结束前会不会后悔,后悔用上天赐予你唯一的生命说了一辈子假话。
真诚待人,做一个正直的人,无论何时,与自己对话也不孤独。作者:卫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