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罪与罚》读后感1000字:
上一篇我谈到支持主人公杀人的一套理论,一个不信上帝的人得出这样一个理论不足为奇。在他心里理论虽然通过了,但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就是,良心受不了。他用一套理论证明了杀人没有问题,但是良心的不安让他受不了。所以他想,这就是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人最大的不同,不平凡的人是用铜墙铁壁做的,而普通的人是血肉做的。要想成为不平凡的人就要允许良心越过障碍。用我自己的话来说,这类人必须泯灭良心和人性,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抛弃自己的同情心和一切的感情。因为一旦心软,优柔寡断,怎能成事?做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类人基本不可以动感情,君王要是动感情会死的很惨!在我看来这类人基本抛弃了身为人最宝贵的爱的权利。
主人公就是用这套理论杀了人,其实直到他杀人的那一刻,他也没有真正的考虑好要不要杀人。因着他无意得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就不得不在最后一天做出一个二选一的选择,机械般的糊里糊涂的杀了人。他杀了人以后他就彻底陷入了内心恐惧不安,理智混乱慌张,意志崩溃的煎熬折磨之中。他也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真情流露了,一个不洁净的良心又如何生发出最真挚的感情呢?一个污水池子怎能流出清澈的水呢?整部小说从第二章直到最后都在写这种犯罪之后的“罚”,不是法律的惩罚,而是内心良心的责备与痛苦。我们或许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我们永远也逃脱不了良心的“罚”,也更逃脱不了那位至高的审判者。
不信上帝的人,很自然会得出人是动物这个结论,或者什么高等动物之类。但是令人沮丧的是,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人有良心,动物没有良心和道德。动物从来都不会为着杀死吃掉对方而内疚,狼肯定也不会同情小羊。所以你看,人和动物是不同的。良心本身就是一个强力的证明:有一位公义的审判者。所以我们犯了罪之后才会感受到良心的害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害怕什么呢?当然是报应和审判。若是没有公义的审判,我们就没有良心害怕的理由。良心是上帝放在人心中很宝贵的东西,提醒我们人不是动物,而是拥有神形象的高贵的人。·提醒我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制止我们放纵的去犯罪。人有良心都发生了如此多的灾难事件,要是人没有良心,那就彻底的动物世界了,没有怜悯,只有你死我活,只有弱肉强食。
我在想,要是一个人在所有事情上能真正做到问心无愧能有多好啊,那是真正良心的自由,良心的无亏。可惜没有任何人能做到,总有一个人、一件事使我们良心觉得亏负。难道没有真正的良心无亏吗?感谢神,亲自用他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良心。我们所有的罪债,亏欠都被他偿还,在他里面有绝对良心的平安。主啊!你的救恩何等宝贵,良心的平安又是何等的佳美,无罪一身轻又是何等的释放。我想,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得不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可以平安甚至喜乐的去面对,对自己的良心说:已经得自由了,亏欠已经被宝血洗净了。而那些不愿意接受上帝救恩的人,当你离去时,你不安的良心又该何处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