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
《热爱生命》这本小说,故事虽短,但是其中折射的法律真理却甚是宝贵。故事中犯下最大错误的莫过于邓宁了。他将原本和谐的合作关系打破,早早做出预谋(很明显他那一天早上是故意迟到的,既是为了准备杀人凶器,也是为了在大家最不设防的时候出手,从而一次性达到他的目的。),他犯了故意杀人罪,无论是从哪个维度出发,他被判处死刑都是应该的。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像习总书记说的一句话“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是的,人生不能重来,虽然邓宁在最后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他想拿多一点钱回家,想让他的母亲安享晚年,所以他想出了这个时效性强但是卑劣无比的方法。其实通往罗马的路有无数条,他可以暂时不用回家那么快,留下来继续淘金,也可以就此结束淘金之旅,寻找另外的生财之道。但他偏偏选了一条最不人性的道路。
这不免让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女孩的母亲去世了,在葬礼上她看到了一位让她一见钟情的男生,但她当时没有问他拿到联系方式。她日思夜想,甚至为此茶饭不思。后来她亲手杀死了她的妹妹,竟是为了能在妹妹的葬礼上再见那位男生一面。故事中的女生与邓宁在做法上有重合之处,都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采用了最不应该采用的手段。原因是什么?他们心底里并没有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在这个浮躁的现代社会,大家都想用最快的方法赚取最大的利益。林达曾说:“刺破平静水面的锐利冰锋,它也许只露出一角。”《热爱生命》中暴露出来最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对于金钱的欲望。试想一下,假如人人都像故事中的邓宁一样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不择手段,那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是难以想象。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寻求办法去解决问题。
既然人心是不可控的,那么我们就需要一种事物作为标尺来衡量人们的行为,而这把标尺就是法律。“人如果是天使,就不需要法律;人如果是野兽,也不需要法律。·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野兽,而是天使与野兽的混合体,所以需要法律。”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法律。那么法律到底是什么?
在国王或皇帝的眼里,法律就是强者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在法官眼里,法律就是法院的判决书;在读者眼里,法律就是一本本法典……从法律的词源看,“法”代表公平、正义,“律”代表戒律、典籍,在汉语词典中,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普遍性行为规范。
人们用最规范、最严谨的文字来制订法律,恰恰说明了法律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的重要性。守法是流动在我们血液中的生活习惯,如同每天要刷牙、洗脸一样。因此,守法是我们生活的一种需要。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应该学习的是伊迪茨身上那种守法的传统,而不是像邓宁一样,目中无法,心灵像一座孤岛,漂离在外,终归只能自食其果,无法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