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作的长篇小说。
故事的时代背景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918)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1939)之间。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光荣回到美国的飞行员拉里,他年轻、帅气、谈吐优雅,因为是光荣回国,他有一份稳定的国家补助作为他稳定的收入,他是一位让美国女孩子为之着魔的年轻人。
故事的展开是拉里与在国内青梅竹马、痴心等候他的恋人伊莎贝尔由出征前无话不说,而回国后渐行渐远的故事。
后来,拉里去四处“游荡”而伊莎贝尔嫁给了暗恋她很久的超级有钱人格雷。
伊莎贝尔在与拉里最后一次见面时是这样挽留拉里的:“当我们大家正从事着世界上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时,你怎能在这死水一潭的地方坐得住?欧洲辉煌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美国是世界上最了不起、最强大的民族。我们在一跃千里地前进。现在万事俱备。参加到祖国的建设中去,是你应尽的责任。你不知道在美国,人们今天过着多么令人激奋的生活。”伊莎贝尔希望拉里能够找一份体面并收入丰厚的工作(这个工作伊莎贝尔的舅舅已经帮拉里找好了),娶她回家。他们的分歧点在:伊莎贝尔想穿着香奈儿服装店的衣服穿梭在上层名流间过富足的生活,而拉里准备靠着他每月稳定的但不丰厚的收入带伊莎贝尔“游荡”。伊莎贝尔无法理解,而拉里也不告诉她,他为什么像变了个人似的。
因为是在写我自己的书评,我大可不必像毛姆先生一样兜圈子。
拉里在部队里最好的朋友,为了救拉里牺牲了,“他死去的样子要多死有多死。”这是拉里目睹朋友死在他面前时的感受。
我想,伊莎贝尔感受到了祖国正在史无前例的强大、富足,她有信心过上她向往的生活,而拉里,却陷入了,“人为什么而活,要活成什么样子才会快乐?”的漫长探索中。
故事讲到这里,重点不再是他们的恋情发展了。
几个有趣的人物,值得被一一道来。
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艾略特在里维埃拉这块儿地界上,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奔波,中午在戛纳吃午饭,晚上又赴蒙特卡罗的宴会。他施展着他全部的社交本领,这里参加一个茶会,那里参加一个鸡尾酒会,不管自己的身体有多累,拼力显得和蔼可亲,谈笑自如,妙趣横生。他有着说不尽的趣闻轶事,感受眼下发生的丑事秽闻。除掉直接的关系人外,谁也不会有他知道的详尽。如果你跟他说他的人生完全没有意义,他会用充满诧异和坦诚的神情愣愣的看着你,他会认为你俗不可耐。”他病重到苟延残喘时一直因为那位腰缠万贯的美国妇人——爱德娜宴请了里维埃拉所有的人,却唯独不请他而耿耿于怀,当他收到毛姆为了让他走得舒心些而伪造的假请柬时,他用尽最后一丝气力吼了一句:“这个老不要脸的荡妇!”而他并不知道,这位他眼中的荡妇对他的评价是:“他是个势利眼,流言的传播者,一个顶让人讨厌的人。我为什么要邀请他?”
但是正如毛姆对他的评价:他是个可怜的、可爱的、可笑的人。艾略特死后留了一大笔遗产,他生前非常照顾他的姐姐还有姐姐的女儿伊莎贝尔,一定意义上说他是个非常合格的舅舅,死后他把遗产留给了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在嫁给超级有钱人格雷后,对毛姆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并不是真正的爱格雷,可是没有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是的,正如伊莎贝尔对自己评价,她不是个势利的女人,在格雷破产后,她仍然死心塌地的跟格雷过日子,虽然日子过成了拉里曾给她描述的日子,有稳定的收入,但不能去参加上流人士的宴请了,也不能穿香奈儿的衣服了。
这就是毛姆在小说中前半部分的一个小总结,毛姆先生说:如果没有拉里后来的故事,他觉得这本小说根本没有写的必要。
拉里干什么去了?拉里走了很多地方,包括东方的国度,在他与毛姆偶遇后的对话里,或许能找到答案:
1、灵魂不是造出来的,它一直存在着,跟宇宙一样古老,当它最终消除了七重蒙蔽之后,又会回到它原来的无垠中去。
2、人们将认识到他们必须在自己的灵魂那里,求得安慰和鼓励。
3、我认为,除了在我的心里,上帝哪儿也不会在。
4、中国的匠人可以用鸡蛋皮那么薄的瓷制作出花瓶,给它一个美观的造型,在它上面画上美丽的图案,上上鲜艳的色彩,涂上光亮的釉色,可从花瓶的质地上讲,对它的易碎性匠人是毫无办法的,如果你把它抛在地上,他就会被摔成碎片。
5、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珍惜的那些有价值的事物,会不会是以同样的方式,也只能与邪恶相伴共生?
6、印度人认为这恰恰是我们西方人所没有做到的。在他们看来,我们无数的发明,我们的工厂和机器还有他们所生产的产品,都表明我们是从物质中间寻求快乐的,但是,快乐不在于你所拥有的物质的多与少,而在于精神上的富有。
7、钱对你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我来说,意味着束缚。
我在这本书里,做了太多的标记,但不是所有的标记,我都明白。
所以,讲到这里,你知道拉里去干什么了么?
艾略特不明白,伊莎贝尔也不明白,他们是一类人,他们不懂另一类人的世界。
文中还出现一个人物,索菲,索菲有过非常幸福的婚姻,后来因车祸,她失去了丈夫和孩子。从此后,她堕落、酗酒、放荡、吸毒,直到遇到拉里,拉里要娶她。不管怎样,作为读者,我觉得索菲太惨了,我希望她过得好,我希望拉里能救赎她,但是,伊莎贝尔故意设了圈套考验正在戒毒戒酒的索菲,索菲在漫长的考验她的一个小时里,她放弃了自己,她重新跳入魔鬼挖好的陷阱,是她自己放弃了自己。
这个小故事是出现在倒数第二个章节的,我的灵魂为之震颤。
我心疼命运悲惨的索菲,痛恨已经很富有但蛇蝎心肠的伊莎贝尔。
文中重要的人物我已讲述完毕。
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一个活跃而有教养的阶层里,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拥有的一笔财富;索菲,悲壮的死去了,被人勒死;拉里呢?
拉里把他所有的财产捐赠了,他去做了一名向往已久的水手,远航。
我想引用原文中一段毛姆描述美国人民的文字:喧嚣、骚动的人海当中,这芸芸众生为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困扰着,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向往着美好,外表笃定,内心踌躇,那么善良,又那么心硬,那么诚实,又那么狡黠,那么卑劣,又那么大度,这就是美国的人民。
我想毛姆作为美国人,对那个时代的美国人民做出了如此的总结概括。
财富的疯狂掠夺真的能够给人类带来快乐么?
我想拉里不这样认为。或许很多人不这样认为。
可是,现在的我们的呢?我们的国家也在富强,我们是不是也正在忘记,什么才会让我们获得精神上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