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家庭纠纷,刚性之法难免有棘手之时。为此,福州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仓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在仓山区家事法庭设立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促进家庭稳定和社会平安和谐。
成立近一年来,该中心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社工、心理、法律专业团队力量作为家事调解员,并联动仓山区家事法庭法官力量,整合组建形成“家事法官 法官助理 家事调解员”新型家事案件审判模式,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为469对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和心理疏导服务,促使160多对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通过前移家事矛盾化解的平台和端口,推动形成‘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的格局,以‘小家和’促‘大家安’,实现把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消灭在基层,有效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副院长方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高度评价福州市“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的工作成效。
调解有一套:
动之以“心”,晓之以“法”
日前,福州市80后女子胡某起诉丈夫郑某,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两人因争夺女儿小怡的抚养权,僵持不下。
女方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性格暴躁,没支付正常的生活费用,也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夫妻事实分居两年期间,女儿都是由她照顾;女儿的户口在外婆名下,小学离家步行300米,方便家人日常照顾其生活、学习。
男方则认为,妻子性格倔强,喜欢冷战,孩子出生后3个月就去上班,女儿从小在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下长大。即便是自己工作调动的近一年时间里,女儿在外婆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多次生病,甚至需要呼叫急救车送至医院救护。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寸步不让,该如何调解?
“茉莉姐姐”调解员小组充分运用社会工作技巧,分别和原告、被告进行了单独的协调沟通:首先,对当事人的所有诉求表示了理解和尊重,帮助他们释放负面情绪,鼓励他们充分表达真实的想法。其次,向双方阐述了与离婚纠纷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说明相关诉求的法律依据和后果;最后,从生活角度耐心分享家庭经营之道,建议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理性处理纠纷。
经过多次沟通和劝解,调解员逐步获得当事人的信赖和接纳,表示愿意和平处理纠纷。最终,在法院主审法官主持下,“茉莉姐姐”辅导调解中心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轮流抚养孩子的协议。
这是中心调解成功百余个案件的其中一例。“茉莉姐姐”辅导调解中心负责人郑为标对记者说,中心目前由1名社工、3名律师和3名心理咨询师组成,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在仓山区家事法庭坐班,为群众提供诉前家事纠纷调解。
虽然单个案件总结起来不过短短几段话,但当事人的矛盾已到了提起诉讼的程度,要达成和解,绝非易事。在开展工作之前,中心会对调解员进行社会工作等多方面的专业培训。过程中,调解员要多次上门沟通,“此外,往往还要打上几十次电话,一打就是几十分钟。没有足够的专业、耐心和热心,是调解不了的。”
调解有成效
多方着手,广受好评
福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包括家庭纠纷案例在内,“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联动法院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其一,建立健全庭前调解制度。响应《民法典》婚姻冷静期制度精神,由“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社工、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提前与诉讼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对有意愿开展调解的,联动法官、法官助理共同开展调解;对坚持诉讼的,转入诉讼审判程序,提高家事纠纷调解和审判质效。
其二,健全回访制度和判后答疑制度。以电话回访、上门专访、法治宣传、婚姻家庭辅导等形式,强化婚姻家庭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增强家庭凝聚力和稳定性。
其三,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对可能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帮助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有效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筑起家庭安全屏障。
近一年来,调解中心始终不忘初心,坚持“法左情右”的理念、“纾难解困”的谈心、“求同化异”的调解、“冬日暖阳”的回访,向当事人讲解“家”的意义,帮助当事人化解家庭矛盾、修复家庭关系。目前,中心已累计受理案件数469件,总体调解成功数160余件,配合调解成功数100件,诉前独立调解成功60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获得了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刘萍对记者说:“‘茉莉姐姐’调解团队应用社会工作技巧,组织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多元解纷、权益保障、心理修复、情感治愈功能,既是家事纠纷自身特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举措,降低了司法诉讼的浪费,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成立‘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家庭成员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司法成本,健全司法领域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机制,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市妇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整合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和专家资源,总结经验,突破进取,大力从源头、从萌芽状态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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