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与写作者的区别在哪里——他观察他记录他分析。
这本是一本他点评四位人类学家的毒舌小书:列维斯特劳斯、马林诺夫斯基、本尼迪特、埃文斯-普理查德的民族志。重新翻开这本书,翻译很是糟糕。但是开篇他对写作者(Writer)和作者(Arthur)的区分,再次点醒了我。
这不仅仅只是文学研究里的名词解析,而是直接涉及到两种价值观的碰撞。人类学家到底是一个他者生活的旁观者,还是一个拥有解释权的创始者?
格尔茨在书的标题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他在《文化的解释》里就有描述过人类学家的工作是什么:
我们从我们自己对调查合作人正在做什么或我们认为他们正在做什么的解释开始,继而将之系统化。
人类学著述本身即是解释,是第二和第三等级的解释。所以,民族志并非事无巨细地把现场发生的所有事情完整记录下来,它是包括人类学家对对象行为的阐释,好的解释总会把我们带入它所解释的事物本质深处。
这也进一步牵涉到格尔茨的“深描理论”。
福柯在《何为作者?》里提到作者是“话语实践的创始者”,写作者是“具体文本的生产者”。格尔茨作为一个出了名的毒舌人类学家,直接在后面吐槽:除了前提结论和思想以外,我基本赞同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