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标准格式
_______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执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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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向你(或你单位)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第67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1.你(或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你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到期债务元,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2.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本通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3.收到本通知后,仍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本院将依法追究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