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5月18日,据山西师范大学通报,部分已毕业的研究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有国家财政供养的同时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此事引发网友关注。该校曾表示,向符合规定的研究生发放一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如果冒领这件事情比较严重。针对此事是否有进一步的处罚,需要看主管部门的要求。往后会严查此类问题。
山西师范大学官网发布通报称,在2021年11月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对山西省截至2021年底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情况、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中发现,该校生命学院生态学专业2021届毕业研究生刘某、生命学院生态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马某提供虚假信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体育学院体育教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李某某、体育学院体育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许某、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孟某某、戏剧与影视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任某某在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同时,享受国家财政供养,学校已追回他们在学期间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上缴国库。18日晚,该校官网已经检索不出来这份通报,疑似被删除。
山西师范大学的一名研究生告诉记者,国家助学金是每个全日制的研究生都有的,一年6000元,在读期间还有贫困生助学金和奖学金等。这个通报内容中说的提供虚假信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可能是非全日制或有工作的研究生提供虚假信息冒领,也有可能是指冒领贫困生的助学金,具体情况不清楚,因为通报中没有说明。一般申请的材料真伪不好判断,如果真出现冒领的情况,学校也挺无奈的,因为他们没有太多权限可以查这么细致。该校另一名在校学生表示,还有一种可能会追回补助,就是签合同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要去指定的单位工作,如果没有履行是要退回在读期间领取的补助。
山西师范大学此前回应媒体称,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他们需要向没有固定工作、全日制学习、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发放一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校没有手段知道一个学生有没有固定收入。如果学生在有工作的情况下隐瞒自己有固定收入的事实,冒领国家的助学金这件事情比较严重。也就是说这个学生无缘无故白领国家6000元,如果学制三年,就白领国家18000元。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侵吞国家财产,严重者会被立案调查。
针对有几位学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享受国家财政供养的问题,校方回应称,这表示该学生在读研究生时有固定工作,且是由国家财政供养,但是学生隐瞒了这一情况。上述情况是否有进一步的处罚,学校方面没有办法决定,需要看主管部门的要求,然后再进行配合。
19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处的工作人员称,这次事情发生后,往后肯定会严查此类问题。研究生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是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至于通报里的信息他还不太清楚,咨询需要联系宣传部门,但他未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相关电话。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本案中的涉案学生明知自己有国家财政供养,不符合领取国家助学金的条件,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数额已经达到较大标准,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相关部门是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果其可以积极退赃,积极减轻不良影响,可以争取从宽处理。柴欣律师提醒,任何以不法手段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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