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3月中旬,赤峰市黄先生投诉赤峰市某4s店,称在2015年5月购买的一款价值75万元的商务车,在购买后一个月行驶不到300公里时出现发动机异常报警,进4S店检修时,维修技术人员说是燃油问题,让继续使用观察。之后经常出现发动机报警,其它小部件也是频频更换,但每次4S店维修时对发动机的报警问题都是如第一次的解释一样,在4S店的推脱下,黄先生使用了近3年,而4S店一直以观察、检测等种种理由不予解决,直至拖过三包期,于2018年元旦时才告知黄先生“该车变速箱有故障,需更换变速箱”的解决方案,消费者黄先生对此不满意,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黄先生投诉到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要求退车或换车。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确认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属实,4S店负责人也承认黄先生购买的汽车经常出现发动机异常情况,但是找不到问题所在,所以只是维修观察。由于4S店推脱,没有履行汽车三包义务,导致消费者黄先生合法权益受损,4S店存在明显的侵权行为。消协依据汽车三包规定对该4S店负责人进行了说服,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4S店同意为黄先生更换一款其它型号价值76万元的商务车。
【案例评析】
本案的标的物汽车是价格较高的商品,汽车故障导致的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赤峰市消协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进行了积极调解,帮助消费者挽回了高额的经济损失。
案例提供: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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