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儿在高原,我的心不在这儿,
我的心儿在高原,追逐着鹿儿。
追逐着野鹿,跟踪着獐儿,
我的心儿在高原,不管我上哪儿。
别了啊高原,别了啊北国,
英雄的家乡,可敬的故国;
不管我上哪儿漂荡,我上哪儿遨游,
我永远爱着高原的山丘。
别了啊, 高耸的积雪的山岳,
别了啊, 山下的溪壑和翠谷,
别了啊, 森林和枝桠纵横的树林,
别了啊, 急川和洪流的轰鸣。
我的心儿在高原, 我的心不在这儿,
我的心儿在高原, 追逐着鹿儿。
追逐着野鹿, 跟踪着獐儿,
我的心儿在高原, 不管我上哪儿。
(袁可嘉译)
语言清新明快, 感情淳朴深挚,这是罗伯特·彭斯诗歌的突出风格之一。 在诗人的灵魂中, 对自然的爱和对祖国的爱是不可分割的。 这首寄怀于家乡的抒情诗就正好表达了这些特点。
诗的前四行以极其自然的手法,把诗人的心与高原连在一起。 这里的高原即诗人的家乡苏格兰北部地区。 在高原这样一片漠漠的静态图景中, 诗人的心儿在追逐着鹿儿,在跟踪着獐儿。 鹿儿和獐儿均是十分可爱的珍贵动物。 不啻如此, 那鹿儿还是野鹿。 野鹿会把人引向更广阔的景象之中, 使人涉猎到大自然的无限深邃之处。 用“追逐”和“跟踪”这两个吊人心神的动词,一下子便勾勒出一幅幅生气勃然的动态图象, 由此产生出动静交融的风情, 美不胜收。 值得一提的是,原诗使用随韵 (AABB, 即每两行押一韵) , 四音步。 诵读之际,人的心血随之涌动, 很容易激发起感情来。 译诗中运用中文的“儿”音 (除第三行外, 每行两个“儿”字) , 使得一种亲切明快的感觉在读者的心底里油然而生, 且有和谐爽口之感, 这就恰到好处地把英诗的神韵转达给了中文读者。 此乃是译诗的可嘉可鉴之处。
诗人通过绘画般的语言, 把对家乡故国的依恋之情抒发罄尽(——实际上远远未尽,不会有尽) 之后,马上在第五行诗句中连呼两声:“别了啊高原, 别了啊北国”, 犹如发自诗人的肺腑。 在第六行表述了对故乡的礼赞以后, 七、 八行所表达的游子钟恋故土的情意和决心,就越发显示出赤诚、 热烈、自然而且真切来。 这四行诗构成一个起承转合的旋律, 颇能使人的感情为之激荡。
第二节的前四行象是速写,又象是素描;象是风情画,又象是立体摄影。在接连推出的一幅幅发人幽情的图景前面,冠上“别了啊”这样的撼动情怀的呼喊,把诗人的别情离意推向沸点。这四行诗表达的景意按照高、低、静、动排列有序。到了第四行,用出“急川和洪流的轰鸣”,使读者澎湃的激情仿佛随之而鸣响。最后四行为最前面的四行诗的重复。 由于它紧接在“别了啊”的呼唤声之后,因而象是游子远去,而其慕恋家乡的心灵的喊声还在高原上回荡,余音袅袅,悠悠不绝。
彭斯这首热爱祖国,告别故乡的诗在结构上天衣无缝。诗情表达得真挚热烈,明快自然,毫无矫饰,称得上同类题材抒情诗中之绝唱。而它不仅飞出了苏格兰,在世界各国人民中间也广为流传,百诵无厌。
(林光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