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色繁花红楼梦—-从黛玉的手帕说开来
《红楼梦》就是一座大观园,进去的人都被她的繁花迷住了眼,沉溺在声色之间,生出绮丽万端的想象。我无法忘记与《红楼》相伴的日子,无论是读原著,还是看陈晓旭版的电视剧。剧中,宝玉孤独的背影消失在茫茫的雪迹,一个人,一个家,一个朝代,转眼就风吹雪散,只剩下一个“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曹雪芹带着这样的痛,将温柔乡铺成了生死场,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而只有那方相思帕,剥落了岁月的薄膜,在风雨助凄凉的秋夜,静静的为我们讲述那个时代的恩怨和情愁。
无论是剧中还是小说里,经常看到黛玉手握着一丝帕子,如同握住了时光的温润和苍凉。于是在黛玉的一颦一蹙中,前朝云雾,过往烟尘,都成了一种寥落的心情。
手帕自古以来就是首饰一样的闺私,体己而温暖。那一方手帕是一截暧昧的甜蜜,是一缕古典的沉香。《红楼梦》中黛玉的帕子总放在身侧,用它掩口、拭泪,甚至用它盖上脸以掩饰自己的尴尬。有一次宝玉去看宝钗,因见其“雪白一段酥臂,不觉看呆了”,连宝钗递过来的珠串都忘了接。只见“林妹妹嘴里咬着帕子笑:‘只因听见天上一声叫唤,原来是一只呆雁’”,然后“将手里的帕子向宝玉摔了过来”。还有一次,宝黛二人生隙,宝玉过来瞧她,她拿帕拭泪。宝玉也不觉流泪,却只用袖子去擦,黛玉见状,忙取过一方丝帕,“往宝玉怀里一摔,”仍掩面而泣。宝玉接过帕子,两人和好如初。
两方摔帕,却是两番心肠。前一次,林妹妹是因为吃醋;而后一次,是因为怜惜。
为你,我将昨日的故事,诠释成远去的叹息。月光,清澈如水。
为你,我将所有的伤痛,折叠成旧时的记忆。灵魂,完整如初。
我总是以为,黛玉对宝玉是一厢深情的。例如34回宝玉挨打,托晴雯给颦儿捎去两方旧帕,黛玉深知其意,“忽然好好的送两块帕来,能领会我的苦意,既可悲又可喜。”旧帕虽然寻常,却暗含着心思,绾系着两人初萌的情芽;旧帕虽旧,却有不弃之意。于是黛玉题诗,眼空蓄泪。那根相思的红线已然暗藏于心,绣在手帕上以留孤寂的日子擦拭自己的心情。为明心志,宝玉赠帕婉转示爱,这帕于是便如一条暗线,牵扯着二人的木石前盟。当黛玉听说宝玉成亲,以帕泄恨,将帕子丢如火中,决绝之意若帕的余灰,灰飞烟灭。
香魂一缕随风散,这帕子却记载着爱恨情仇,随愁绪三更入梦遥,承担了二人生死苦恋的光景。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我以为这个“苦”用得着实太好。颦儿一生凄苦,寄人篱下,求爱不得,只能将这一腔心事交付这一方丝帕。那个浊污的时代,那些人心隔肚皮的冷漠和伎俩,注定是不容你这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的。若你委心融于世,只怕不能质本洁来还洁去,到头来只有污淖陷渠沟。满纸悲怆,泪尽而逝,终于渡尽劫波,回到了最初的地方。颦儿,不要难过了,或许之于你,这正是最好的归宿。生的眼泪都还给他,多真,多善,多美!苏轼有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而或许,颦儿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爱”。颦儿她敏感多愁,或者有人说她眼里揉不得沙。然而我依旧认为,颦儿她是灵性的,是干净的;真正精明的、工于心计的,只怕是那位会扑蝶更会栽赃,“任是动人也无情”的薛宝钗吧!当宝玉和宝钗终于臣服于封建社会,当那个晚上,香消玉殒,红烛罗帐;当魂归离恨,鸳鸯成双,谁又能说,是谁真正的得到了?倘若真的有人得到了,那么,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颦儿将那一方丝帕捻在手里,也将爱情揉进了纵纵横横的章纹里,然后撕扯出一缕缕的相思,在月华如水的夜晚里静静地咀嚼。而如今的纸巾省却了洗帕叠帕的麻烦,却也丢失了浸在手帕中的相思韵味,只在茶余饭后闲聊时才会偶然记起。那其中的诗意也化在了手中的一杯白开水中,淡了,远了,白了。
颦儿太美了,然而世界万物美到了极致总是会接近毁灭,如宝玉颈上的通灵玉,纯洁到极致的石头却是最经不起磕磕碰碰的。我依然认为,颦儿是曹雪芹送给我们的一份至真至纯至善至美的大礼,甚至是珍宝,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好好的珍惜和体味,但犹应记得,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曾有诗云,“一年又一年的鲜花,一代又一代的苦果”。在这一季花开的时节,莫要与她再次错过。若能遇到颦儿,生有何苦,死有何憾。
曲径通幽,繁华满眼;落红成冢,彩蝶阵阵;伊人独立,独舞花锄。岁月凋零处的夜幕,秋灯耿耿的秋夜,我看到黛玉手执丝帕,吟唱着“滴不尽的相思血泪抛红豆”,向我们摇摇款款地走来…..《红楼梦》全书大旨谈情,“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以“红”字作为书中点睛之笔。当我们今天摩挲着红楼器物,仿佛立再小亭深院中,将人生的琐屑看破。其实,锦瑟流光下,人生其实有着太多的颓唐和无奈,什么才是可以永恒倚恃的?怎样才能握住最后的温柔?“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没有永恒,只有当下,虽然残酷,却是一种真相。红楼可宴饮,可欢谑,却终究不过是一场梦而已。而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去细细品味那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以情入笔,笔笔涉情。大结局宝玉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看似无情,其实是情之所至、情之极致。繁花点点,声色浓郁,转眼间一地落红,铺成的不仅是锦绣心情,也婉转成一曲悲悼时光的千千阙歌。
读罢,各人成就的是各人的心境。
《红楼梦》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这首传唱千古的《枉凝眉》就出自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金字塔,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首的《红楼梦》。据不完全统计,《红楼梦》迄今已有18种文字、60多种译本在世界各国发行,它是世界文学第一流的珍品,其作者是清朝的曹雪芹。
《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婚姻悲剧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揭示了封建大家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表现了封建的婚姻、道德、文化、教育的腐朽、堕落。塑造了一系列贵族、平民以及奴隶出身的女子的悲剧形象,展示了极其广阔的封建社会的典型生活环境,曲折地反映了那个社会必然崩溃、没落的历史趋势。作品还歌颂了贵族的叛逆者和违背封建礼教的爱情,体现出追求个性自由的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并深刻而全面地揭示了贾、林、薛之间爱情婚姻悲剧的社会根源。
这其中贾宝玉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作为荣国府嫡派子孙,他聪明灵秀,是贾氏家族寄予重望的继承人。但他的思想性格却促使他背叛了家庭。其性格的核心是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他心里,人只有真假、善恶、美丑的划分。
林黛玉是一个比贾宝玉更多一些悲剧色彩的艺术典型。她出身在一个已经衰微的封建家庭。封建礼教和世俗功利对她的影响有限得很,她保持着纯真的天性,敢爱敢恨,我行我素,很少顾及后果得失。寄居在声势显赫的荣国府里,宝玉是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她执著而强烈地向宝玉要求彼此知心、忠于自我的严肃专一的爱情。但两人的恋爱注定是一个悲剧且毫无调和余地。终于,林黛玉怀抱纯洁的爱和对环境的怨愤永远地离开了尘世,实现了她的誓言:“质本洁来还洁去”。
《红楼梦》还在艺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它的叙述和描写就像生活本身那样丰富、深厚、逼真、自然。《红楼梦》在艺术表现上普遍地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作者安排了鲜明对照的两个世界:一是以女性为中心的大观园,这是被统治者的世界;一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这是统治者的世界。作者还常常拿一个人对两件事的不同态度对比,拿两个人对同一件事的态度对比,在对比中揭示人物灵魂深处的隐秘,表达作者的爱憎倾向。《红楼梦》善于处理虚实关系,它实写而不浅露,虚写而不晦暗,创造出一个含蓄深沉的艺术境界。作者善于运用春秋笔法,也就是文笔曲折而意含褒贬。比如将王夫人对林黛玉的憎恶写得十分含蓄。《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它以一个贵族家庭为中心展开了一幅广阔的社会历史图景,社会的各阶级和阶层都得到了生动的描画。《红楼梦》的博大精深在世界文学史上是罕见的。
作为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所包含的思想有几个重要方面。一个贾宝玉所代表的思想,他自己一辈子什么也不想干,就想跟姐姐妹妹在一起,混这一辈子,自由自在,死了以后化做一阵青烟散了就完了,看起来好像弄不清楚什么意思,但是其中有一条不肯读书,反对仕途经济,走自由人生的道路;第二个就是婚姻自主,婚姻自由,这主要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可以看出来;《红楼梦》里还有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曹雪芹讲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看到女儿,就心里清爽,看到男子他就觉咄咄逼人,不喜欢。实际上,这个思想就是反对当时整个封建社会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这种思想;第四个方面呢,人与人之间人际关系要平等、友爱。这还是从贾宝玉对待下人的态度体现出来的。
正如周汝昌先生所说:《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读《红楼梦》感悟
从小到大没正儿八经看过几本书,印象比较深的更少,唯独这《红楼梦》算是读的比较细心印象较深的一本书了。
小的时候大人就说老不看三国少不看西厢,当然,他们认为《红楼梦》也应该属于西厢一类吧,只是谈情说爱的书,所以不让我看。可能在一般大人的眼里《红楼梦》就是一本低俗不入流的黄色小说吧。他们自己是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但同样没读过这本书的我就不这么认为。因为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了,《红楼梦》是一本很好的书,而且是四大名著之首,至于好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至少从我的角度来考虑是这样的。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首先就是被此书的作者曹雪芹震撼了。曹雪芹的文才真是太好了,好的我不得不佩服他。所以这本书一点不像众人想的那样,只是无聊的写儿女之间的情感琐事。
现在想来,小时候那些大人对于《红楼梦》的偏见也不是无的放矢。首先就是他们没有读过这本书,不能主观的对其形成一种认知,只是道听途说来一些别人的片面之词。这也怪不得他们,毕竟在他们小时候的时代社会状况实在太差,能上学就不错了,闲暇还得干活,哪有时间看书。还有一个无奈的历史原因就是,从1905年清帝取消科举后出现的文化断层现象。科举一经取消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大多数人就没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读书识字的作用也就没大有了。人们就会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由此肯定会有大量的书籍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生活中。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存在,直到我国的人民生活和教育水平真正提高到一定的高度才会渐渐消除。
再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也就是《红楼梦》自身的原因了。因为她实在太深奥了,以至于有很多人都不能真正读懂她,浅尝辄止。只停留在最浅显的内容上,不能更深入得地探查其真正的思想精髓。但是那一部分没有真正领悟《红楼梦》的人又像是没有成熟的稻穗一样骄傲的抬着头,炫耀自己的那一点浅薄学识,向别人述说自己的感悟评价。一个两个的人倒也无所谓,只是三人成虎,说的人多了也就真成那样了。正如曹雪芹说的那样: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正读懂《红楼梦》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我虽不敢说读懂了这本书但我至少有自己的看法,不会盲目地认为这本书不好,不适合小孩子看。唉!不求所有的人都能读懂这本书,但求人们都能亲自读一下这本书再发表他们的评价。在读的过程中融入自己的情感,那么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感悟了,就不会有那千篇一律的评判了。一本好书,千万别无故糟践了。
《红楼梦》真的是一本好书,一本很深刻的书。如果我想把这本书真正的看懂看透,至少现在的我是绝对做不到的。而且我也没听哪一个人敢说他把《红楼梦》完全看透了读懂了。博学如周汝昌这样的红学大师都是穷其一生在研究而已。我有怎么敢说是评价《红楼梦》呢,只能算是我读这本书的一点浅薄的感悟罢了。
刚开始读《红楼梦》,最大的感触就是曹雪芹这人文才真的是太好了。整部书有那么多的诗词歌赋,而且都是以书中人物之手写成的,这只中还要考虑每个人的性格以及他们的笔力高低,真是太难为人了。虽然先行传世的版本只有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的,但谁又能保证他当年是不是已经把后面的也写完了呢。这文才,这笔力,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啊!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只是前八十回,这得是怎样的毅力,对艺术怎样的痴心呀!每当想到这些实是汗颜直至啊。再一联想到曹雪芹当年的遭遇,少年时锦衣玉食长大后有饱经沧桑,贫病交加潦倒无比。“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叹息,糅合进自己的感情,再加上作者的生平经历,心头不觉酸楚无比。为的是天妒英才,为的是想不明白好作品的作者为何总是有这样苦的遭遇呢?
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不过,就我个人而言,贾宝玉还是不错的。他柔情似水,不喜世俗丑态,好结交朋友处处流露出真性情。他对人是最体贴的。那甄宝玉和贾宝玉本就是一个人,都喜欢在脂粉堆里玩闹,视女儿为至圣至纯之物。后来个人主义和家族使命发生矛盾,甄宝玉回归”正道”以读书为要,考取功名去了。但是这真的是他心底想要的吗,我很怀疑。不过这时的贾宝玉不再矛盾了,他终于摒弃了虚假的自己,留下了真性情的自己。“假”宝玉才是“真”宝玉。听凭自己的喜好做事,不为世俗所累,众人都追求的就一定是好的吗?当然不是,只有自己喜欢的,自己想要的才是好的。用现在的话说贾宝玉就是一个十足的九零后,个性率真、我行我素,受尽万般宠爱同时又遭受没骨气、不能寄以重任的评价诽谤。但这只是大人们以他们的眼光看的罢了,就跟我们遭到的评价一样。
至于最后做了和尚,这只能算是作者的无奈之举了。那种社会背景下是不允许像贾宝玉这样的一个九零后存在的,他只能短暂的出场一会儿,警示一下那些心还没有完全死掉的人。但甄宝玉就可以一直存在了,他早已被俗世同化了,没有了自我,不会对那个社会产生任何威胁。
说完贾宝玉,就要说一下林黛玉和薛宝钗了。我认为这两个人可以算是贾宝玉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了吧。林黛玉是贾宝玉一生挚爱的人,也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人。
在太虚幻境是,绛珠不过是一株仙草,收神瑛侍者甘露灌溉千年脱去草胎化为人体。非要下到凡尘去报那灌溉之恩。不过用眼泪来换那甘露之惠,实在有些荒唐了。但细细一想,也只能如此,要不然怎么会有后文颦儿和宝玉的故事呢。可以说,林黛玉的一颦一笑皆是为了贾宝玉。人人都说林黛玉心性小,得理不饶人,爱耍小性儿,无故就伤心落泪难伺候得很,极不得人心。但这也恰恰写出了林黛玉就是为了贾宝玉而生的,她这样子完全是因为他。她的心里眼里只有他一个人。纵然有千般不是,但有一点我认为是极好的。林黛玉很单纯,虽然有时刻薄了点,担心地还是好的。没有什么心机,不会勾心斗角阿谀奉迎。有什么说什么,想什么做什么。正如她自己说的:这是真性情自风流。可惜她的身世太过凄凉。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呀!有贾母疼爱又能怎样,如此单纯的女孩儿,没有父母疼爱照料,一切都是白扯。以至于到最后还在傻傻的期盼宝玉是她命中注定的…
相比于林黛玉的单纯,我就不太喜欢薛宝钗的心机了。薛宝钗从一开始给人的感觉就是稳重端庄大方,深的人们的喜爱。人人都喜欢和她玩闹说笑,把所有好的夸奖都用在她一个人身上。确实,她能当得起这些评价,这些赞美。她应该也是很多人心中理想的对象吧。但她实在太精明,太会计算了。她的身世状况也不是甚好,她想傍上贾宝玉这棵大树。所以她想尽办法讨贾母、王夫人等人的欢心,跟宝玉接触。即使她知道林黛玉和贾宝玉才是一对。枉林黛玉还把她当成在贾府中最知心最关心她的人呢。
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薛林二人,就是:林黛玉是做恋人的,因为她实在太不成熟了;而薛宝钗则是做妻子的,因为她的确是持家的好手,虽然不怎么喜欢这一人物,但必须得承认就是这样。
《红楼梦》这本书,实在是深奥之极,我是不可能完全读明白的。不说其他,就光说书里有名字的人就有几百个,而我只是说了对几个人感悟而已。而且我的感悟好像也是很片面的,不能全面的阐述我对一个人的看法。一个人能称之为人,也不可能只凭这么几句话就能概括了。我深知自己的能力有限不敢造次。
读《红楼梦》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达芬奇的那句话:知识浅薄的人就像未成熟的稻穗一样骄傲的抬着头看向天空,而真正有智慧的人却如那成熟的稻穗一样谦虚的低下头看着脚下的土地。就像那些真的在研究《红楼梦》的人一样,他们不会随便就表达自己的想法。也没人会自大的说“他把这本书完全弄懂了,也不过如此而已”。对于《红楼梦》我只能算是一知半解,只是对其中的一些人物性格有一点想法,但对于这本书的其他成就,比如她的文学成就、地位,整部书的结构框架以及她所揭示的社会问题,人性丑恶等等,我就像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面对偌大的世界一样,只有好奇的份儿了。
前边的路还有很远,做人还是谦虚一点的好。永远不要为自己知道的多一点就知足骄傲。我只是一颗未成熟的稻穗,但我不要做那抬头看天的稻穗,我要做那低头看地的稻穗。这就是我读《红楼梦》最大的感悟,而且还会随着我的阅读进一步感悟。
《红楼梦》书评
《红楼梦》的世界是一个爱的荒漠,没有任何一个人算得上幸福。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艺术之高超,不得不令人佩服,关于《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的成就专家们的著述实在太多,但在这些纤巧精致,绚丽夺目的文饰后面,藏着的东西则不那么显眼,但更真实。大观园是一个封闭的小小世界,这个世界的内部充满了纷繁错杂的关系,有矛盾,有冲突。它就像是一张紧绷的蛛网,依靠自身的力量维持平衡——只要这张网附着的墙角柱头没有改变,那它就像飞快运转的陀螺在一点上始终不倒,但只要稍稍有外力袭来,则立时土崩瓦解,毁于一旦。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 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红楼梦书评,法学院,1201班,学号121412020110,韩亚玲
《司法鉴定通论》书评
政法系12级法学一班 曾雁攀 学号:1208401032 《司法鉴定通论》是我国著名法学家霍宪丹主编的一本经典著作。《司法鉴定通论》注重司法鉴定理论与鉴定实践的结合,充分反映司法鉴定制度、司法鉴定技术及鉴定方法发展的最新成果,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对司法鉴定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内容做出系统、全面、准确的论述,提出了解决司法鉴定与司法实践相关问题的新思路。《司法鉴定通论》侧重于鉴定制度、鉴定原理以及鉴定管理、实施和适用,并对各类鉴定的科学原理、依据、标准、方法、规范,特别是对司法鉴定易于出现的问题及其审查判断的方法进行了阐释,是目前较为权威、反映前沿理论、带有专著性质的司法鉴定教科书。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以及诉讼结构的调整、价值取向的变化和诉讼理念的转变,司法鉴定已不再被归为物证技术或者刑事侦查技术问题,也超越了作为证据获取手段或者侦查行为的范畴。司法鉴定制度已经成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诉讼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教材分为导论、总论、分论三个方面。导论主要从宏观方面介绍司法鉴定学科在法学学科的重要性、为什么要学习司法鉴定、学习司法鉴定课程应当哪些基本知识以及司法鉴定学科的基本体系结构。总论主要包括司法鉴定的概念和性质、司法鉴定的演变、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司法鉴定的基本原理、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司法鉴定的实施制度、鉴定意见的适用制度、司法鉴定的责任制度等内容。分论主要包括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文书物证司法鉴定、痕迹物证司法鉴定、微量物证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会计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内容。
具体来说,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基本性质和基本属性以及司法鉴定分类结构和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功能,阐述司法鉴定在证据体系、司法制度中的基本地位。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的演变,司法鉴定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源于证人证言,英美法国家至今仍被证人制度所包容;因涉及科学技术问题曾与勘验、检查活动合并,后因特殊功能又与之分离,在大陆法国家形成了鉴定制度,并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这一制度的形成经历了艰难曲折的漫长发展历程。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依法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客观鉴定原则、公正鉴定原则。第四章主要介绍司法鉴定的基本原理,这些原理包括物质转移原理、同一认定原理、种属认定原理。第五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和统一管理的基本要素,实现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行政管理体系和管理过程以及中国司法鉴定管理的发展趋势等。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实施制度的概念和具体内容,包括司法鉴定的申请、决定、委托、受理、实施、鉴定意见出具、鉴定人出庭等各项实施制度以及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制度。第七章主要介绍了鉴定意见适用制度。第八章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责任制度。第九章主要介绍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涉及的基本概念,主要任务,主要内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书制作和鉴定文书的评价等内容。第十章主要介绍了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主要包括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的任务、检验对象鉴定工作程序和鉴定方法,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的主要事项,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制作要求以及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的表述方法和评价要求。第十一章概述了法医物证司法鉴定 的任务、检材特征,重点描述了法医物证司法鉴定的程序、方法和内容,介绍了法医物证司法鉴定结果的评价方法和证据价值。第十二章重点介绍了毒物和中毒的概念、毒物鉴定的程序和方法、毒物鉴定的主要内容、毒物鉴定文书的特点以及毒物鉴定结果的评价,以利于相关法学专业人员和非法医毒物专业人员了解法医毒物鉴定的主要内容、方法、对象和正确理解毒物鉴定结果的含义及作用。第十三章主要介绍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基本内容,主要涉及法定能力问题,包括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服刑能力、作证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劳动能力以及精神损伤与伤残的鉴定。第十四章主要介绍了文书物证司法鉴定,包括文书鉴定主要涉及可疑文书和有争议文书鉴定的基本问题。第十五章主要介绍痕迹物证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痕迹鉴定理论、原理,常见的手印、足印、枪弹痕迹以及工具痕迹的鉴定方法,痕迹鉴定书的审查、评价方法。第十六章主要介绍了微量物证司法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微量物证司法鉴定基本理论、概念、属性、种类、特点以及微量物证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判断方法。第十七章主要介绍了声像资料司法鉴定,主要包括声像资料的鉴定内容、鉴定文书的制作以及鉴定文书的评价等。第十八章主要介绍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司法概念、特点、方法、主要鉴定内容、鉴定文书的制作以及鉴定文书的评价。第十九章主要介绍了会计司法鉴定的概念、任务,鉴定材料及分类,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范围和内容,鉴定文书及其制作要求。第二十章主要介绍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概念、方法和鉴定原则,知识产权纠纷中常见的专利侵权纠纷鉴定、商业秘密侵权纠纷鉴定以及技术合同纠纷鉴定;分析了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与方法、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以及技术合同的鉴定和处理,阐述了在以上三种纠纷案件中司法鉴定的作用、鉴定依据和方法。
总的来说,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日前,我国司法部有关人士认为,制定司法鉴定法,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启动、质证、采信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据《2013-2017年中国司法鉴定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6-2010年,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年均增长6.94%,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5.69%,检案数量年均增长39.38%。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计司法鉴定机构4955家,司法鉴定从业人员53835人,当年检案数量达到117万件,行业发展初具规模。
虽然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屡鉴不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在2011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朱勇、傅延华等62名代表提出2件议案,建议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议案提出,随着我国诉讼制度和审判方式的不断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已滞后于实践需要,而我国对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分散于三大诉讼法中,且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同时,对三个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切实解决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屡鉴不定的问题。
虽然司法检测暂时未能单独立法,但司法鉴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各项管理机制正在不断调整优化当中,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体制有望理顺,行业市场空间拓展潜力大。
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质,目前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大多为公检法部门设立,部分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的增长。
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及成功,司法鉴定行业社会需求这一领域存在巨大的拓展空间。
通过学习本教材,我了解了我国司法鉴定的基本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制度,特别是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鉴定委托、实施和适用的程序,达到对司法鉴定在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的作用、功能、价值等问题有所理解的目标。特别是对分论中常见司法鉴定的技术方法、主要内容、鉴定文书的制作以及鉴定意见的评价等方面作出的简要叙述,让我充分的了解了不同类型司法鉴定的鉴定方法、原理,不断提高了我对常见司法鉴定意见的分析、运用与审查、判断的评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