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1篇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修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55)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15天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合同将自行延续。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 台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
额为: (二)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驻场:乙方( □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人职责: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并对发生的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录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的钥匙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故障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 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再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两个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修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
除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 ,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
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
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 乙 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
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
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
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
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
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2篇
甲方人名: (以下简称发包方)
乙方人名: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搞好电梯售后服务质量,提高用户的满意度,让公司更好地开拓市场,并能发挥维保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总职工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责任制度和奖励办法。
一、 承包工作责任制与发包方履行义务:
(1)承包方须遵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持证上岗。
(2)承包方在维保工作中严格遵守和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承包方工作中严格按照发包方与客户签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中乙方责任和《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上对应的名细,实施维保工作,且工作中不包含零配件和大、中修、整改及请款收帐。
(4)每部电梯每月不少于2次维护保养,并做好有用户签名的记录单/ 季度和年度维修记录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并能顺利通过年审。
(5)维保人须与用户相关人员搞好关系,服务态度要让用户满意。对 于不能及时赶至现场时,应立即通知公司配合,公司将另派员去维修,配合单次记录到公司整改项目需要配合中,以劳动抵除或从维保费中扣除50%台次。
(6)维保人如果在维保中遇到本人技术和能力处理的事情,应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另行处理。
(7)维保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通讯费用、社保费用均自理。发 包方只承担合同期内,每年为承包作业人员购买《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8)维保人须保障出行、现场作业的自身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由 于操作不当或违犯法律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9)自协议生效后,维保人不得再接其它电梯公司的维保养业务,以 免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炒更。
(10) 维保人任务不足或任务超量应及时向总部报告,便于及时调整。 其中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方每年每月有足一百台以上被保养电梯,来保证承包方利益。
(11)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按物价上涨趋势,以单台梯承包价120元的 8%每年递增一次每台梯的维保费。
(12) 必须要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在道路允许情况下必须2小时 内到达。
二、 奖罚制度:
(1)维保人接到新电梯给总部保养,总部奖励一至两个月的保养费。
(2)维保人所保养的电梯因服务不到位丢失的,将处以一个月保养费的 罚款。
(3)配合总部对保养电梯进行中修换件给予总额10%的奖励。
(4)维保人提供新安装业务的,一经成功给予一定业务提成,提成比例 视价格而定。
(5)维保中所需要更换配件,一律报告公司报价更换,(个别紧急情况,小额配件,征得公司同意后,自行处理,但应尽快回公司交清维修配件单。)严禁私自更换收取用户费用,否则罚款100元。
(6)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或电梯带病运行、不能及时处 理或反馈给公司的,每次罚款50元。
(7)对于持证质检员、安检员提出的维保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次处罚 100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每次处罚50元。
(8)每月3日前乙方回总部上月工作情况,交清上个月维保工作记录。 以便核算维保费。逾期不将维保记录单、换件单及时交予总部,对记录缺损或不全,将每张记录单处罚50元。
(9)发包方每月15日前结算承包方工资款项。
(10) 合同生效期为三年,如有一方违约,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 并罚违约金五千元。
甲方:
乙方:
20__年_月__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3篇
甲方(全称):__
乙方(全称):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 大成郡二期一标段2#、3#、5#楼 工程需要,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修保养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要求及范围
1、专业技术资质要求: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专业维修保养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维修保养操作人员专业资格上岗证等。
2、甲方委托乙方有偿性维保的各台施工升降机信息及费用清单:
1)电器部分①观察各电器接触点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②各电器螺栓是否有破裂,可能存在事故/故障隐患,若有必须及时排除;③各限位器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必须及时更换;④各电机及各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
2)检查各钢丝绳夹紧固定是否可靠,如有松动必须及时紧固;
3)检查托轮、钢丝绳磨损情况,必要时须修理或更换;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股现象,按钢丝绳报废标准执行;
4)检查金属结构有无裂纹,应特别注意油漆脱落部位,若油漆表面出现较大斜条纹,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起升卷扬机、减速器应加机械油;各开式齿轮、爬升、滚轮、起重小车等部分加黄油。
4、维保地点与时间:
1)合同维保地点:木渎镇金枫路大成郡项目部现场;
2)合同维保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施工升降机停止使用。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其所有维保人员提供工伤保险,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维保人员的任
何安全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维保期间进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维保工作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3、乙方根据安全主管部门的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规定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升降机进行常规例行保养维护,并按要求做好维保记录,出具签字盖章的真实有效维保记录单。
4、非例行维保,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保通知起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如遇特别重大的故障隐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抢修排险。
5、甲方通知乙方保修维修的方式,可以同时采用以下几项或采用其中一项均为有效:1)电话通知;2)传真通知; 3)电子邮件通知;4)手机短消息通知。
若乙方改变通讯联络方式,需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联络方式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按本条第6款的相关约定执行。
6、乙方不维修、或不能通知到、或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完成维修、或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仍未正常,甲方有权要求停止维修,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维修施工升降机时,常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必须派员在场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能及维修时所需的更换材料。甲方提供拖车、吊车等大型机械,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安排辅助工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维保费结算与支付:
按第一条第2款所列清单中的维保单价计算维保费用,乙方收取维保费用时必须出具公司发票。维保费用按月支付,连续两个月未付维保费用,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四、其他: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正在使用的__套___自动感应门进行维修和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如发现自动门有故障,本市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或电话联系最早处理时间,未按时按 30元/次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二、 自动门主机维护与保养、活动门页止摆器、密封胶条、自动门主机内部各种紧固件螺丝一年内免费保修和更换。
三、 协议期间乙方因维保产生的服务费、出差费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 甲方支会乙方自动门维修保养费¥:_____元/年,大写:______,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 甲使用的自动感应门如需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选用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有效期有 壹 年,自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月__日止。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签订。
八、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20__年_月__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5篇
立委托保养合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养《 项目名称 》TOSHIBA电梯事务,双方同意订立合同,议定条款如下:
一、保养电梯规格明细及费用
电梯规格:
保养单价:
二、保养期限
此保养服务从免费保养结束日开始,合约期一年。
三、 付款方式:
合约总价:人民币 元整,即 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保养费, 季度保养费: 元整。甲方未依照约定履行时,乙方可终止保养合约,并免除一切责任。
四、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
本合约采用:五十项保养,费用均包含在保养费中。
乙方每月 2次派遣技术人员。按我国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有关条例为依据对本电梯设备做机电上之安全检查及各机件之加油润滑、清理点检、性能调整等作业,并作好相应记录。保养范围如附件“电梯保养维修工作范围表”。
保养时间:乙方在甲方商定的工作日和常规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乙方对升降机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除了关人等紧急故障30分钟到达现场维修外,一般故障均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
向甲方有偿提供五十项以外的备品备件以及本合同不包含项目的部品更换。
保养期限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提供保养服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保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
五、遵请甲方配合项目
乙方在保养时,甲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方便。
为确实维护自身利益和电梯品质,甲方应采用正厂指定使用之零件及润滑油类。如因使用之零部件与原设计规格不符而造成之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保养期限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准许任何人对电梯进行任何装修、翻新、修理、更换,否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通知甲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官方年度安全检查及限速器校验所须支付之指定代检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确保电梯通过年度安全检查,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除外。
六、本合约不承担之项目
下列的涂装、规整、修理、更换。
轿厢 各层厅门 门框 地坎 呼梯盒面板 操纵盘面板
观光电梯各部分玻璃清洁(电梯井道等)
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一切翻新、修理、装饰、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非乙方承造和安装的设施。
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种.种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也无需对此因素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七.服务费用变更
改变时,经双方协商后应于变更。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协议。
本电梯若发生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无法解决时,以公正单位鉴定为准或由法院判决责任制归属。
本契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为准。本约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本约文字如有删改、未经双方同意签章者:无效。
甲 方 乙 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设备位置:
2、 设备编号:
3、 设备型号:
4、 数量(台):
二、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五、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八、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12、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7篇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第8篇
委托方 受托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 的 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2、电梯型号 层站 规格 ; 台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合同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 大写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合同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合同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合同不承担的项目
1、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改造及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底隔离网、机房电源等)的一切翻新、修理、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2、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工程。
十、违约责任
1、受托方在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时造成电梯损坏,由受托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由于受托方原因,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委托方工作不满意,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受托方对委托方由此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受托方。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