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促进果品生产和流通,经双方协商通过,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产品的名称、价格、数最、交货期
二、产品的规格质量。产品的规格,青蕉苹果和鸭梨每个直径不得低于6厘米,酥梨和蜜桃每个直径不得低于5厘米。碰伤不得超过5%,有虫的不得超过3%。各种水果要求在8成熟后采摘。检验方法以乙方为主。甲方在收货过程中如发现规格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予以协助。
三、产品的收购价格。按上表所列价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价格明显升降时,要经双方协商,产品的价格可在10%范围内浮动。
四、其包装。由乙:手负责用柳条筐包装,按时运至甲方所在地。其包装费用和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分期交货,按旬结算。
六、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3日内付款。
七、违约责任
甲方应负责任:
如果甲方中途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应偿付乙方变更或撤销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罚金。
根据双方规定的交货期,无故拒绝收货,应偿付乙方该批货物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
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延期1天,应偿付乙方延期货款总额5%的罚金。
乙方应负责任: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水果的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数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
八、由于人力不可抗拒或确非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仲裁机关查实证明,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九、以上条款经双方及行政管理机关盖印鉴证后生效,至合同完成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