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行》之顶礼具体修法(参考)

《五加行》之顶礼具体修法(参考):

一、加持咒(3遍):嗡 桑巴ra 桑巴ra 波玛纳萨ra 玛哈臧巴巴吽帕的所哈

二、皈依颂,观想:“上师是三宝、三根本及一切诸佛菩萨的本体,我今天要皈依上师,乃至永远也不舍离。”以此心态念诵三遍:

那葵内色那卡刚瓦耶

安住虚空遍满虚空者

喇嘛耶丹堪竹措南当

上师本尊空行诸会众

桑吉秋当帕波给登拉

诸佛正法以及圣众前

达当桌折给贝嘉色切

我与六道众生敬皈依

三、接着念发心偈,观想:“为利益天边无际的一切众生,我要修持上师的果位而发无上菩提心。”以此心态念诵三遍:

达当塔意思剑南

我与无边诸有情 内桑吉印巴拉

本来即是正觉尊 印巴西波达涅德

了知如是之自性 香且确德思吉斗

即发殊胜菩提心

四、上师速赐加持仪轨

之后观想:轮回涅槃、清净不清净所摄的一切万法,是本来清净的大空性,在此境界中,自相不灭地显现出莲花和月轮。莲花和月轮之上观想红黄色的“德(())”字,“()”字变成宝剑——文殊菩萨的标志。宝剑渐化为黄文殊,黄文殊变成上师,上师的形象是法王如意宝,本体与文殊智慧勇识无二无别,在五光萦绕的净现中显现。身上具足班智达的一切服饰,以说法手印持着莲花、经函和宝剑,金刚跏趺坐的方式而安住。啊

科德曲更甲达如毕昂

轮涅诸法本净觉性中 让当玛甲意西俄爱龙

自性不灭智慧五光界 俄吾华单加毕多吉啦

本体具德文殊金刚尊 南巴加吉意斯洛布尼

形象唯一怙主如意宝 呷萨则争班智达义其

白明美颜班智达之饰 曲恰夏杰支拿瓦南

说法手印持执宝剑函 夏尼吉中俄热木美卓

二足跏趺照射无边光 让郎达毕坚得拉美萨

一切自现观为净明然

上师的身姿服饰等,与麦彭仁波切、宗喀巴大师的完全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面容是法王如意宝的形象。如是观想上师安住于前方的虚空中,一心一意念诵上师祈祷文(3遍):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五、开始顶礼

顶礼的时候(边念边顶礼)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身顶礼就是指身体作礼拜;语顶礼是指口中念诵祈祷文;意顶礼是指满怀诚挚恭敬的心意念:上师您无所不知,我全心全意依赖您,希望获得您的意传加持,并观想我与一切众生一同顶礼等身语意三门集中精力这一点至关重要。在礼拜时,先在心间一合掌,这表示对诸佛菩萨的恭敬之情。合掌在头顶,观想对佛陀金刚身顶礼,依此自己无始以来身体所造的一切罪业得以清净,获得佛陀金刚身的加持;合掌在喉间,观想对佛陀金刚语顶礼,依此自己无始以来语言所造的一切罪业得以清净,获得佛陀金刚语的加持;合掌在心间,观想对佛陀金刚意顶礼,依此自己无始以来内心所造的一切罪业得以清净,获得佛陀金刚意的加持。三门合掌之后,观想得到三门清净的功德,遣除三门一切罪业。

接着五体投地顶礼,伏下去时五体投地——前额、两手掌、两膝盖这五个部位接触地面。观想清净五毒烦恼,获得五身,以及得到佛陀身、语、意、功德、事业五种加持。如果不能一次性观想,可以轮番观想,让心缘在修法上。顶礼结束后,再念3遍上述祈祷文。

六、回向

上师化为五光明点,从自己头顶融入心间,观想上师相续中的慈悲、智慧、等持、总持等所有功德,以及一切灌顶、教授,自己全部无余获得,自己的分别念与上师的智慧变成无二无别。在这样的境界中稍许安住。

蹋尼喇嘛俄爱头耐吉

后师已成五光之明点 让革即俄涅修娘为腾

由从自顶渗入于心间 嘉更意西旧第喇嘛当

当思诸佛智慧总集师 嘎瓦南毕新拉托巴萨

获得于彼同分之加持

七、后行回向

起定后,开始回向,观想:“我今天修上师瑜伽为主的一切善根,回向三界的老母有情,愿他们早日获得上师的果位。”

结瓦根德样达喇嘛当

生生世世不离师 札梅秋结华拉隆修内

恒时享用胜法乐 沙当兰结云单造内

圆满地道功德已

多吉蔷格顾旁涅脱效

唯愿速得金刚持(完成顶礼后念三遍)滚桥色拉夏擦落

顶礼三宝(三遍)

顶礼咒:纳么玛则西日耶,纳么色西日耶,纳么厄达玛西日耶梭哈。(三遍)

平常看到任何色法,都应观想为上师的形象;听到任何声音,都观想为上师的金刚语;心里的各种起心动念,都观想为上师的智慧。行走坐卧皆安住于此境界中。这样之后,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大家定可获得与上师无二无别的果位。这一点,对后学者来讲非常重要!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获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毁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普贤行愿品》的回向偈:

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加行班每日实修内容和要求

一、总说明

目前加行班每天必须实修的内容包括三项: 1.《前行念诵仪轨•开显解脱道》的念诵

2.顶礼(大礼拜或小礼拜)与《上师瑜伽(上师相应法)》合修 3.入座观修

二、详细修法说明

1.《前行念诵仪轨•开显解脱道》念诵顺序

(与课诵集基本相同,仅马头金刚和大威德部分不念,加念三次以上的莲师心咒)加持咒(三次)喇嘛钦(三次)

四个共同前行修法: 暇满难得犹如优昙花。。生起出离意乐求加持 不共前行之皈依者:(念诵并观想)于前如意宝树五枝上。。发起殊胜信解而皈依

皈依: 安住虚空遍满虚空者。。我与六道众生敬皈依(三次)

于如上皈依境前而发心者:

初修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等。。次正行发心者: 吙!如同三世佛佛子。。愿发无上胜觉心(三次)次殊胜密乘之发心: 我与无边诸有情。。即发殊胜菩提心(三次)

供曼茶者: 嗡阿吽,法界等性法身净刹土。。普贤大乐供云而奉献 嗡那曼扎勃匝梅嘎萨莫扎,萨帕那萨玛耶啊吽(一次)修诵金刚萨埵者: 其中百字明和金萨心咒须念三遍以上

上师瑜伽部分: 哎玛吙 自现清净浩瀚佛刹土。。犹雨融入观修之所依 莲师金刚七句: 吽!乌金刹土西北隅。。格日巴玛思德吽(三遍)七支供: 吙!化身尘数恭敬而顶礼。。无尽善聚回向成正觉 祈请者: 西方乌金自在无量宫。。祈祷赐予灌顶作加持

加念莲师心咒: 嗡啊吽巴扎格热班玛色德吽(七遍或以上)

不念马头金刚和大威德部分:“红黑三角自在无量宫。。祈请赐予灌顶作加持” 后行修四灌顶: 从于上师三处三字上。。获得一切灌顶及加持

莲师心咒: 嗡啊吽巴扎格热班玛色德吽(七遍或以上)

最后发愿:

生生世世不离师。。唯愿速得金刚持(七遍)

2.共修五加行—-上师瑜伽与大礼拜合修仪轨(详见相关文件)

(念诵见《课诵集》有的版本称作“上师相应法”。修的同时最好多看法王的传记,这样更容易生起信心)

加持咒(三遍)

皈依:

安住虚空遍满虚空者。。我与六道众生敬归依(三次)发心:(殊胜密咒果乘之发心)我与无边诸有情。。即发殊胜菩提心(三次)

观想部分: 啊 轮涅诸法本净觉性中。。一切自现观为净明然 祈祷: 自大圣境五台山。。证悟意传求加持(三次)之后礼拜: 一边念上面的祈祷文,一边做礼拜 后再祈祷: 自大圣境五台山。。证悟意传求加持(三次)观想: 后师已成五光之明点。。获得于彼同分之加持 回向偈: 生生世世不离师。。唯愿速得金刚持 3.观修部分

每天至少观修一座(每座不少于半小时):每周次第观修“前行实修法”的一个修法,每天观修本周的那一个修法内容。(仪轨要求可以参照《前行广释》P168“日修闭关要诀》)

以上按辅导员意见作了修改。三.最简化的方式:

《开显解脱道》仪轨一遍,如果没时间,可以在有空的时候单独念一遍。

修顶礼时,先念加倍咒,皈依,发心,再念上师瑜伽速赐加持仪轨,念到“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将此四偈念三遍,而后顶礼,每顶礼一次,诵一遍,如结束,再将此四句偈念三遍,完成仪轨,做简单回向:“此福已获一切智,摧毁一切过患敌,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有海诸有情。”再诵《普贤行愿品》八句:文殊师利勇猛智,普贤慧行亦复然,我今回向诸善根,随彼一切常修学,三世诸佛所称叹,如是最胜诸大愿,我今回向诸善根,为得普贤殊胜行。”

从顶礼来说,以上应是最简略的,如果只是磕头时中间休息,或倒茶什么的,不必念回向,等顶礼结束后,再完成仪轨并回向。

怎样修行佛法?为什么一定要修五加行?

丹真绒布上师开示

一、修法要有传承

刚才给大家传了大圆满龙钦心髓的前行,这个传承是我从松吉泽仁仁波切那里得到的,今天传给你们。藏传佛教非常强调传承,因为传承是从佛陀或者莲华生大士开始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中间没有中断过法脉,所以传承里面完整地包含了历代上师们无比殊胜的加持。修法一定要有传承,如果没有传承,我们也可以通过看书、看光盘去了解一些内容,但那只能是作为一种自我训练。所以最好还是得到传承后才去修,而且尽量按照传承仪轨去修,这样才最如法,效果也最好。

二、要从基础开始修

得到传承以后,我们必须要去修。因为目前我们脑袋里装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都是有问题的,都是不究竟的,必需用佛法的智慧来建立一个新的“系统”,树立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容易地面对生老病死等痛苦,否则的话是相当困难的。

我们要从基础开始修,不要好高骛远地直接去学习大圆满、大手印、中论、因明等法门,基础没有打好,修高深的法是没有用的。就像世间法也是一样的,从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开始读,一直读到大学生、研究生、博士,不可能直接从博士开始读的。因此,必须从基础开始修,从人身难得、寿命无常等四个外加行开始修,以前噶当派很多上师仅仅修好一个“人身难得”就已经成就了。三、四个外加行的具体修法

1、关于“人身难得”

现在,我们不但得到了人身,并且有机会学习佛的智慧,这就是暇满人身。暇满人身,跟动物不一样,跟一般人也不一样。我们要分清楚普通人身和暇满人身是有区别的。要得到暇满人身,一定是有因有缘的,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一定是相信因果、相信佛教、有慈悲心、有爱心的人才能够得到的。

要得到暇满人身,必须要具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要守戒。我们居士有五条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杀戒、盗戒、邪淫戒、妄语戒和酒戒。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全部守或者守其中几条,实在不行,至少需要守好杀戒。如果一条都不守的话,下辈子就绝对不可能得到暇满人身。第二是要多持善法,尽量断恶。不是一步到位完全不做恶业了,而是要尽量少做恶业、多做善业。第三是要发愿。平时做完念经、打坐、放生等善法,回向时一定要好好发愿:愿我和天下所有的众生,都能够依靠我的善根成佛,在没有成佛之前,愿生生世世都做行善的人。这三个条件同时具足的话,下辈子才可能得到暇满的人身。

我们真正修了“人身难得”以后,才知道这个暇满人身的得来是非常不容易的、非常难得的。你们仔细想一想,全世界60多亿人里面懂佛法的人到底有多少?真正受戒、行善、断恶、发愿的人到底有多少?没有多少!这辈子结束之后,下辈子还能得到人身的有多少,没有得到人身的会有多少,我们自己好好看看。所以佛教非常反对自己结束生命,因为我们的人身是非常难得的,是千载难逢的,自己去结束它,是非常不对的,非常愚昧的。我们要好好想想这个难得的人身应该去做什么,不应该去做什么,值得去追求什么,不值得去追求什么。只是理论上知道是没有用的,要心里真正有这样的想法,并强烈地生起好好珍惜、好好修行的想法。这样才算是修好了,修到位了。

2、关于“寿命无常”

我们平时散乱、修行不够精进,是因为没有修好寿命无常的缘故。佛说所有众生里面最好的脚印是大象的脚印,因为大象一般不会走悬崖或者危险的地方,所以哪怕是盲人跟着大象的脚印走,也不会出问题。同理,所有概念里面最好、最保险的就是寿命无常的概念。寿命无常是最重要的修法,是我们修行的动力,一定要好好修。这一年、这一月、这一天,都要当作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年、最后一个月、最后一天这样来看待。虽然不可能每天都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但是今天是不是最后一天,谁也不能确定,谁也没有把握!每个人都一样,死亡随时可能到来。如果今天真的是我们生命里的最后一天,这个小时真的是我们生命里的最后一个小时,那我们要做什么,怎么去过?要好好地想,好好地修。我们的寿命本来就是很有限的,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了,剩下还有多少,谁都说不清楚。在剩下来的时间里,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们要好好想想。如果我们这一世没有好好地修,那下一世会怎么样呢?人是有轮回的,有前生后世的,这些都是有证据的,我们要为下一世做好准备,不要被“我现在还不会死”、“我还会活很久”这样的理念欺骗,从而影响了我们的成长和发展,让我们对修行不感兴趣。

修寿命无常有高的标准,也有一般的标准。就像《前行引导文》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以前西藏有位上师闭关修行多年,洞口长了一些树,进出的时候衣服被树干扯住,非常不方便。每次当他想砍树的时候,都会想到也许没有下一次进来或者出去的机会了,还是不要浪费时间,把时间用来修行吧,结果树一直没有砍。最后这位上师成就了。我们普通人不大可能达到这种高的标准,但我们至少要达到一般的标准,就是必须深深地体会到生命是有限的,死亡什么时候来是不确定的、不可预知的、无常的,今天可能就是我生命中最后的时间了,所以要有紧迫感,要抓紧修行。虽然我们还有家庭、事业等很多事情要忙,但是每天至少都要抽出一部分时间好好地修。

3、关于“因果不虚”

需要好好学习《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面关于“十善十不善”的内容,明白什么是十善、什么是十不善、怎么去界定。罪业包括两种,一种是自性罪,一种是佛制罪。像杀害别人的生命、偷盗别人的财物等行为,本来就会对其他人或者其他的生命带来很大的伤害,所以属于自性罪。那什么是佛制罪呢?比如喝醉了酒,就不清醒了,就会做出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等罪业,所以佛禁止喝酒。如果做了佛禁止做的行为,违背了佛的要求,就是犯了佛制罪。总的来说,对众生有害的思想与行动,都是罪业;反过来,对众生有利的就是善业。善业与恶业就是这样界定的。

我们要深信因果,不相信因果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例如有个老弱病残的人或者妇女儿童,手上有几百万现金,如果不相信因果的人,看到后肯定起贪心想去占有。但相信因果的人,就会懂得做坏事即使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也绝对逃不过因果报应,所以他绝不会去抢这个东西。这种对因果的敬畏,远远超过了人为的法律,这才是圆满的法律。要是所有人都相信因果的话,那这个社会就会非常幸福,人与人之间也不会有矛盾。深信因果不光对来世,对现世都极为重要,对整个世界都有很大的利益。相信轮回和因果不虚是对佛弟子最起码的要求,我们学佛没有身份地位的限制,无论富贵贫贱都可以来学,但要是不相信因果就没法学了。所以要相信因果,懂得分辨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学了“因果不虚”后,深深体会到因果是千真万确的,是永远不会错乱的,对此生起稳固的信心与见解,那就是修好“因果不虚”了。

4、关于“轮回过患”

如果轮回是幸福和快乐的,那就没有需要出离它的理由了,也就没有必要寻求解脱了。正因为轮回的每一个角落都是痛苦的,所以我们必须寻找另一个世界,这不是指我们要寻找另外一个星球,而是指我们要提高自己的境界、断除痛苦,不但要断除自己的痛苦,还要断除所有众生的痛苦。

有些人认为佛教宣扬的“轮回的每一个角落都是痛苦的”是负面的、消极的。其实,佛陀并没有否定暂时的、相对的幸福和快乐,佛陀针对的是整个轮回的“全景”,包括从天界到地狱、从前生到后世,从而得出轮回充满痛苦的结论。人有生老病死等八种苦,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痛苦,就算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还是不断有痛苦,精神上的痛苦甚至远远超过身体上的痛苦。例如我早上起床后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感觉很幸福,但转眼有个汉地居士来电话说他怎么了或者有个藏民来说出了什么事情,虽然我不是他们的爸爸,但他们对我很有信心,希望我帮他加持、解决问题,这样我也会有压力,就不快乐了。又例如你们今天上班工作得很顺利,这一刻感觉很快乐,但很快会出现个事情,例如自己生病啊、家人出现麻烦等,幸福的感觉马上就没有了,就变成痛苦了。所以说人生的幸福是相对的幸福,暂时的幸福,不是永久的幸福,这一刻感觉幸福,下一刻很快就感觉到痛苦了。虽然目前是人,但等下会变成什么,谁也无法断定。生命的转化是非常快速的,像我们藏人患了脑溢血的病症,这一刻还在吃饭,下一刻病症发作马上就死了;晚上睡觉还好好的,第二天起来就死了。如果现在不好好修学,过两年投身畜生道,那该怎么办?这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那么轮回是谁在起作用呢?主要是我们内心的“贪嗔痴慢疑”这五毒在起作用,所以我们要好好抓住自己的心,抓紧时间,好好修行。

四、为什么一定要修五加行

以上是四个外加行——人身难得、寿命无常、因果不虚与轮回过患的具体修法。藏人一般从四加行开始修,修好了再修五加行。你们汉人很忙,没有很多时间,可以将四个外加行和五个内加行结合起来一起修。这方面色登寺网站上讲得很清楚,大家要多看。没有修五加行,是绝对不可能解脱的,也绝对不可能得到智慧的。如果没有智慧,是绝对不可能成佛的。五加行就是皈依、发心、百字明、供曼扎和磕大头,是我们积累福报资粮的最重要的方法。没有资粮福报的话,即使莲师真的来到你面前讲很多殊胜的法,你也不会听明白的。佛陀是没有分别心的,给众生讲的都是大乘佛法,但是每个人的智慧、福报不同,所以有些人听到了大乘的法,有些人听到了小乘的法,差别就在这里。我们要证悟空性就必须要有智慧,而智慧来源于资粮福报,所以宗喀巴大师讲得很清楚,要多供曼扎、多磕头。

五加行就是智慧的来源、成佛的来源、解脱的来源!大家要多修五加行,不一定参加色登寺的共修,参加五明佛学院的共修也可以,参加其他上师的共修也可以,关键是要修好五加行。

思修法基新大纲讲义之五(米鹏修订版共计五篇)近来很多同学咨询新大纲变动后,暑假班讲义教材是否还可以用,我确信地告诉大家但用无妨,因为马原、毛中特、近代史这三门课的新增内容如“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我在强化班都重点讲过的,同学们如果依据我的讲义教材已经习惯了我的条理问答式的复习思路与内容体系,建议不要更改他只要巩固他。鉴于思修法基这门课变化相对较大,为此按我的讲义编写体例我又重新编写了这份新讲义,相对于其他辅导书更易于理解与记忆。同学们可以用复制粘贴的方式将其都下载下来。不用再去购买其他任何理论教材。因为那种400多页没有任何考试分析的教材你用80天时间看都看不完的。

第八章

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

■ 命题预测

本章是2016年考试大纲修订后,单独列出来的一章,所以在明年考试中是要注定有题的,尤其是“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对于本章学习具有点睛作用,也是本章命题概率最高的知识点。第二节“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只要掌握主要权利的内容就可以,应对选择题。其中言论自由是一个热点话题,可以结合对网络世界中的言论自由的理解考察分析题。

■命题角度分析

第一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考点1】法律权利

命题角度1 什么是法律权利?(题型:选择题 概率:50%)

(1)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即“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2)马克思主义权利观认为,权利就是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义务人所保证实现的法律手段。因此,可以将法律权利概括为,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

命题角度2 法律权利的特征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了,法律规定的权利才会越来越多,权利实现的程度才会越来越高。不能脱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空谈权利及其实现。

(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同样一种权利,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和不同的国家法律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我们不能离开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理解法律权利。

(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这是法律权利区别于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

(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不得任性,公民个人行使法律权利也不得任性。个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超越正当界限而行使权利的,属于滥用权利。滥用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

命题角度3 法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2)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等。文化权利包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3)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

(4)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等;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

命题角度4 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1)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在现代法治国家中,人权已经发展成为涉及人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体系,并且随着经济社会法治的发展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的尊重。2004年我国修改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则,人权保障受到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2)人权与法律权利关系密切。人权是法律权利的内容和来源,法律权利是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法律权利只有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和要求,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人权只有上升为法律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尊重和保障。

(3)在人权问题上,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澄清模糊认识。①人权是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一个共同体(如国家)的全体成员共同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②人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③人权的评价标准也是多元的,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的人权内容及其实现方式是不同的,不能用一种标准评价各国的人权状况。人权的保障水平和实现程度则取决于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考点2】法律义务

命题角度1 什么是法律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义务与权利相对应,是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如子女通过经常看望和提供财物等行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等:另一种是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如未经许可不得公开他人的隐私等。法律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违反法律义务盛须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义务导致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命题角度2 法律义务具有那些特点?(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如随着信息社会和汽车时代的到来,人们维护信息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则相应增多。

(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

(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得为”,不得通过行政法规减损公民的权利。坚持义务法定,是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

(4)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现而转化、派生或消灭。公民和社会组织承担的法律义务,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而出现转化、派生或免除。

【考点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命题角度1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什么?(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90%)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辩证统一。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如只有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才能行使房主的权利。同样,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根据,法治社会中不存在没有权利根据的法律义务。如,债务人的还款义务,来自于其先前取得权利人财物的行为。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2)一律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其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如,对于一个具体的民事侵权或者刑事犯罪行为设定法律义务,就必须与权利受到侵害的程度相适应,不能超出公正和平等的限度设定权利。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平等实现,要求权利人只能按照权利的内容行使权利,不能“得理不饶人”,向义务人提出过分要求。同样,义务人必须满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变相或部分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

(3)互利互赢。从表面上看,法律权利表现为“需要”、“获得”、“占有”等属性,似乎只对权利人有利;法律义务表现为“必须”、“给予”、“付出”等属性,似乎只对义务人不利。但实际上,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因此,不能简单机械静止地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了种类多样、内容丰富的公民权利与义务,大体可分为政治权利与义务、人身权利与义务、财产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具有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表现在: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为全体公民,权利范围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权利与义务为公民平等地享有或履行;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考点4】政治权利与义务

命题角度1 政治权利的内涵与作用是什么?(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60%)

(1)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表达的自由、民主管理权、监督权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反过来又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

命题角度2 选举权利与义务有哪些?(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40%)

(1)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人们参加创设或组织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所必需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的选举理论认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就有被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权利功能有所不同。选举权保障的是每一个公民通过平等地享有投票权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的权利,被选举权是通过保障公民的被提名权和候选人的当选权来保障公民享有直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原则、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罢免权是选举权的延伸,是选民或代表机关对不称职的代表或者其他公职人员,在其任期届满前用投票的方式决定其是否继续任职或立即免职的权利。公民享有选举权,就应当享有罢免权,因为二者相辅相成。

(2)选举义务是指公民在选举活动中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视的;②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③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④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因上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命题角度3 表达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怎样理解言论自由?(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90%)

(1)表达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权利。典型的表达方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等。表达权利的前提是思想自由。

(2)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传播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言论自由对于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具有以下作用:第一,言论自由可促成个人自我价值,成就的实现;第二,言论自由可增进知识及追求真理,从而增强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能力;第三,保障公民自由且公开发表意见,可凝聚民意,形成舆论,以监督国家机关权力的行使。

(3)言论自由,不仅是指一个人有“说”的权利,同时指其他人有”听”的权利,所以言论自由不是一种纯个人的权利,而是一切人的权利。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必须遵守以下义务:①不得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②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其他公民;③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④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⑤不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⑥不得发表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⑦不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命题角度4 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途径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民主管理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公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主要通过选举和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活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选举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活动等方式而获得实现。

命题角度5 监督权利与义务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1)监督权是指公民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一般认为,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其中,批评权是指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缺点提出谴责性的意见;建议权是指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及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者裁判不服而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审查请求的权利;检举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揭发事实真相,请求依法处理;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失职行为,包括在执行职务以外实施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揭发和指控。

(2)对公民提出的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有关国家机关负有积极作为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接受监督请求的机关有义务对公民的监督请求及时予以登记;二是及时对监督事项和监督诘求进行调查研究并予以答复;三是对拒绝采纳公民的监督请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四是对公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的,应当对合理化建议提出人给予奖励;五是国家有义务制定相关法律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检举人或控告人不会遭受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考点5】人身权利与义务

命题角度1 人身权利与义务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等具体权利。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义务。

命题角度2生命健康权利的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1)生命权是指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拥有生命是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生命权包括生命安全维护权、防止生命危害发生权,改变生命危险环境权等。生命权是人的尊严的基础,具有神圣性与不可转让性,不可非法剥夺。它既是个人必须珍视的权利,也是全社会必须尊重的权利,全社会要形成尊重生命权的观念和意识。

(2)健康权是在公民享有生命权的前提下确保自身肉体健全和精神健全.不受任何伤害的权利。对个人来说,拥有健康权也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没有健康其他的一切都无从谈起。我国法律非常重视对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单位和个人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根据违法犯罪行为情节的轻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命题角度3 人身自由权利与义务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人身自由,首先是指人的身体不受拘束,因而被视为“最小限度的自由”。其次是指人的行动自由,如可以自由外出旅游、经商、打工、求学等。最后是指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如,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任何人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他人、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犯他人的住宅;任何人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都不得被定罪判刑。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必须依法行使,滥用人身自由权利,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命题角度4 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人格尊严权利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主要表现为人格权,它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时应当享有的资格。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地位、待遇或尊重的总和,集中表现为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②肖像权。肖像是人的形象的客观记录,是公民人身的派生物。公民享有自主地制作、占有和使用其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③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有权享有因自己的行为而获得的名声并有权维护自己的名声不受侵害。④荣誉权。荣誉权是公民对社会给予的褒扬享有的权利,如因对社会作出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⑤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人体秘密、性关系秘密以及其他生活信息秘密的自由决定权。

命题角度5 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的内容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住宅安全权也称住宅不受侵犯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犯或搜查的权利。住宅安全权包括以下内容: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这里的“住宅”既包括固定居住的住宅,同时也包括临时性的住所。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必要时可以对住宅安全权进行限制。如国家机关为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国家机关可依法查封公民的住宅,在紧急状态下,特定国家机关和人员可在事先没有办理必要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公民住宅,但事后须办理必要手续。

命题角度6 通信自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通信自由包括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报、传真、电话及其他通信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通信自由的基本内容是公民何时何地、采取何种方式、与何人通信不受非法干涉,其所保护的利益是私生活秘密和表达行为的自由。对通信秘密的保障具体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如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点5】 财产权利与义务

命题角度1 什么是财产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财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对个人而言,财产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与实现经济利益的必要途径。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对于公民的财产权,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与救济途径。

命题角度2 什么是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不管是物权、债权还是知识产权,都应当受到保护。其中包括:第一,公民自由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其财产,排除他人的干涉;第二,国家征收、征用公民财产须为公共利益,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第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四,公民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否则应负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公民在其财产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命题角度3 什么是继承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20%)

(1)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在我国,继承人有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有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台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指定的,有的是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法律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考点6】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

命题角度1 什么是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保障公民过上健康而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它以生存权为核心,具体包括生存权以及与这项权利密切相关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提出了生存权的概念,并将生存权作为首要人权。

(2)一般而言,国家对于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具有三层义务:一是尊重的义务,即不采取行动加以干涉的消极义务;二是保障的义务,即保护公民免受第三方行为侵害的义务;三是实现的义务,即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提供某些服务及给予某种便利的义务。

命题角度2 什么是劳动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1)劳动权是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的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和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行使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2)负有义务实现劳动权的主体有多个层次:其一,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的义务,如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行政和司法救济等;其二,工会、农民团体等社会团体承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其三,用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动服务机构、失业保险机构等特定社会成员,分别在劳动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等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负有义务;其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

(3)从国家对公民的角度看,公民的劳动权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所以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从公民对国家的角度看,劳动是每个公民的光荣职责,所以劳动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的劳动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个人获得劳动报酬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

命题角度3 什么是休息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付出一定的劳动以后所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和劳动权是密切联系的,休息权是提高劳动效率、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所必需的。

劳动者的休息权主要通过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予以实现。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国家有义务不断扩大和改善用于劳动者休息、休养的物质条件,不断加强和完善劳动者休息、休养的保障机制。

命题角度4 什么是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享有国家提供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我国高度重视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努力履行国家承担的义务。我国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社会保障权的基本特征是:它既包括对全体公民的普通保障,也包括对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特殊保障;它在公民权利中具有物质基础性,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它既是一种社会权利,又是一种经济权利。实现公民的社会保障权是国家应当行使的职权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命题角度5 什么是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法定条件下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权利主体是特定公民,而非社会全体公民:第二,权利的内容是特定主体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第三,实现物质帮助权的义务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考点7】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

命题角度1 什么是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自由和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活动权利等。依法保障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是公民创造和享受精神文化财富、推动精神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公民行使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也必须受宪法法律约束。

命题角度2 什么是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20%)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具体内容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举行或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等。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第一,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对于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犯罪活动的邪教,国家依法予以取缔。第三,我国宗教实行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反对外来势力支配和干涉中国宗教的内部事务。

命题角度3 什么是文化教育权利与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20%)

(1)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文化权利有个人的文化权利和集体的文化权利之分,前者如由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受到保护的权利;后者如少数民族群众享有保留和发展其文化特性及其文化的各种形式的权利。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衔接、相配套的文化法律制度框架,充分保障了公民的文化权利。

(3)教育是人类传承文化和知识、培养年轻一代、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教育是维持公民文化权的手段,受教育权是文化权利的一部分。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其中包括成年劳动者有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的义务以及就业前的公民有接受劳动就业培训的义务等。

第三节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考点8】依法行使权利

命题角度1 怎么样依法行使权利?(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依法行使权利是体现权利正当性和保障权利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行使任何权利、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超越法律界限。

(1)符合权利行使的目的。公民在行使法律权利时,不仅要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也要符合立法意图和精神,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保障权利行使的正当性。此外,行使权利不得破坏公序良俗,妨碍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法律价值的实现。

(2)符合权利行使的限度。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其相应的限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限度来行使权利。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符合权利行使的方式。权利行使的方式分为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和行为方式,有时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可以兼用。

(4)符合权利行使的程序。由于一个人行使权利的过程可能就是另一个人履行义务的过程,所以程序正当原则同样适用于权利行使过程。通常情况下,行使权利的程序是法律规定的。

命题角度2 什么是依法救济权利?(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有权利就有救济,或者说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受到损害或侵犯,公民可以依法采取权利救济的手段,予以补救、恢复或对损害或侵害行为予以纠正和惩罚。在权利从纸面上的法定权利向行动中的现实权利转化的过程中,权利救济超重要的桥梁作用。只有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充分有效的救济,才能真正享有权利。我国公民的权利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l)司法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法院主导并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申请国家赔偿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行政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听证、复议等权利,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以行政裁决的形式实现对权利的救济。

(3)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政治救济主要是公民依法以游行、示威、结社、请愿等方式要求或实现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模式。社会救济主要是公民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民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等渠道对受到损害的权利施以救济,其特点是第三方参与、当事人自愿和程序便捷等,在我国的权利救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4)自力救济。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实施的救济行为。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民事法律规定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就侵权行为达成的赔偿或和解协议等。

命题角度2 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题型:选择题 概率:20%)

我国法律鼓励当公民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不管采取什么诉求,不管运用何种方式,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运用合法手段,才能更合理、更充分地表达诉求,实现自身权利。由于部分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淡薄,他们还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认识,甚至还存在不择手段“维权”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国家公民的身份依法维权,是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依法维权不仅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在维护一个规范化的法治社会。【考点9】尊重他人权利

命题角度1 为什么要尊重他人权利?(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严格说来,尊重他人权利本身就是一项义务。权利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在社会关系中人们之所以有你的或我的权利存在,是由于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意识性及其彼此的相互承认,这才构成了权利成立的正当性和可实现性。权利实现的内在动力是人们彼此之间对各自权利的相互尊重。认同是权利产生的条件,尊重则是权利实现的保证。只有尊重他人权利,每个权利人才能真正获得并最终实现自我权利。

(1)尊重他人权利是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内容。在当今社会,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更加注重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在权利意识不断提升的同时,不得将个人权利绝对化,不得藐视甚至无视他人的权利。要把尊重他人权利作为权利意识的重要方面,坚决反对以自我为中心或个人权利至上,更不允许以行使自我权利之名而侵害他人权利。

(2)尊重他人权利既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项道德义务。每个人自我权利的实现都需要他人的协助,需要他人的尊重,否则,任何自我权利都无法实现。只有将尊重他人作为一项义务来履行,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从实践中看,自我权利无法实现的原因大都表现为对他人权利的藐视和践踏,没有履行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

(3)不尊重他人权利,就会丧失自己的权利。不尊重别人的权利,自己就可能失去权利,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生活中,常常能够看到,对他人权利失去尊重之时,往往是自我权利丧失之日。

命题角度2 如何看待自我权利实现与尊重他人权利的关系?(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权利意识不仅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认同和尊重。(2)自我权利的主张以尊重他人权利为前提,而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则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权利主张。

(3)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加强,自我权利的主张越来越为权利主体所重视,而权利平等意识以及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却被忽视。这一方面是由于权利意识发育不健全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与公民没有把尊重他人权利作为权利意识的应有内容有关。只有当尊重他人权利成为全体社会成员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变成人们日常生活习惯的时候,个人权利才能真正得到全面、充分的实现。

【考点10】依法履行义务

命题角度1 如何依法履行义务?(题型:选择题 概率:30%)

(1)法律权利的行使必须伴随着法律义务的履行,但法律义务更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义务法定,一方面是说义务的设定必须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是说法定的义务应当履行。

(2)除了在各个部门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法律义务外,我国宪法特别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职责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此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3)公民未能依法履行义务,根据情节轻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顶礼与《上师瑜伽速赐加持》修法仪轨

(法王)

首先念皈依颂,观想:“上师是三宝、三根本及一切诸佛菩萨的本体,我今天要皈依上师,乃至永远也不舍离。”以此心态念诵三遍:

那葵内色那卡刚瓦耶 安住虚空遍满虚空者

喇嘛耶丹堪竹措南当 上师本尊空行诸会众

桑吉秋当帕波给登拉 诸佛正法以及圣众前

达当桌折给贝嘉色切 我与六道众生敬皈依

接着念发心偈,观想:“为利益天边无际的一切众生,我要修持上师的果位而发无上菩提心。”以此心态念诵三遍:

达当塔意思剑南 我与无边诸有情

噫内桑吉印巴拉 本来即是正觉尊

印巴西波达涅德 了知如是之自性

香且确德思吉斗 即发殊胜菩提心

之后观想:轮回涅槃、清净不清净所摄的一切万法,是本来清净的大空性,在此境界中,自相不灭地显现出莲花和月轮。莲花和月轮之上观想红黄色的“德()”字,“ ”字变成宝剑——文殊菩萨的标志。宝剑渐化为黄文殊,黄文殊变成上师,上师的形象是法王如意宝,本体与文殊智慧勇识无二无别,在五光萦绕的净现中显现。身上具足班智达的一切服饰,以说法手印持着莲花、经函和宝剑,金刚跏趺坐的方式而安住。

黄文殊

法王如意宝晋美措

科德曲更甲达如毕昂 轮涅诸法本净觉性中

让当玛甲意西俄爱龙 自性不灭智慧五光界

俄吾华单加毕多吉啦 本体具德文殊金刚尊

南巴加吉意斯洛布尼 形象唯一怙主如意宝

呷萨则争班智达义其 白明美颜班智达之饰

曲恰夏杰ra支拿瓦南 说法手印持执宝剑函

夏尼吉中俄热木美卓 二足跏趺照射无边光

让郎达毕坚得拉美萨 一切自现观为净明然

如是观想上师安住于前方的虚空中,一心一意念诵上师祈祷文:(三遍)(磕时用的)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开始顶礼(一边顶礼一边念诵上师祈祷文)

顶礼结束后再念诵三遍上师祈祷文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然后念诵:

蹋尼喇嘛俄爱头耐吉 后师已成五光之明点

让革即俄涅修娘为腾 由从自顶渗入于心间

嘉更意西旧第喇嘛当 当思诸佛智慧总集师

嘎瓦南毕新拉托巴萨 获得于彼同分之加持 之后观想:上师化为五光明点(五光:红黄绿蓝白),从自己头顶融入心间,观想上师相续中的慈悲、智慧、等持、总持等所有功德,以及一切灌顶、教授,自己全部无余获得,自己的分别念与上师的智慧变成无二无别。在这样的境界中稍许安住。

起定后,开始回向,观想:“我今天修上师瑜伽为主的一切善根,回向三界的老母有情,愿他们早日获得上师的果位。”

结瓦根德样达喇嘛当 生生世世不离师

札梅秋结华拉隆修内 恒时享用胜法乐

沙当兰结云ra单造内 圆满地道功德已

多吉蔷格顾旁涅脱效 唯愿速得金刚持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毁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注意事项: 1 法王的上师瑜伽祈祷文边念边磕,磕一个头应该至少念一遍。边念四句偈边顶礼,念一遍顶礼一次,并没有某一句对应某一个动作的要求。法王的上师瑜伽祈祷文,念藏文与念汉文不一样。上师说:最好念藏文,如果实在念不来,也可以念汉文。“上师瑜伽速赐加持”是祈祷法王如意宝的上师瑜伽修法,虽然您的根本上师是法王如意宝的心子或别人,您可观想您的上师和法王如意宝无二无别,但形象上还是观想法王如意宝的形象,这也是“上师瑜伽速赐加持”修法中所要求的。大礼拜时,没有两手先着地还是两膝先着地一说。在上师瑜伽中,磕小头与磕大头不是一样功德,上师仁波切曾说:磕大头比磕小头的功德大。磕大头累了,喜欢在地上爬会儿再起来磕,可是,这样不如法,如果要休息,可以起来后休息。磕大头时,两腿必须并拢,但不必过于执着。8 磕大头时,不需要闭眼,要睁眼。问答答疑:

1、观想法王如意宝时,请问法王必须是头戴班智达帽吗?可不可以观想法王的其他形象?

答:最好按仪规观想法王如意宝头戴班智达帽的形象,但也可以观想法王的其他形象。

2、请问老师,是先念4句祈祷文再磕头,还是手合十在头顶念一句,手在喉间念一句,手在心间念一句,五体投地时再念最后一句?

答:边念四句偈边顶礼,念一遍顶礼一次,并没有某一句对应某一个动作的要求。

3、因为家里的限制,我打算利用一切空闲的时间,如果把佛像或法王像带在身上,在办公室没人时,把像供在窗台上,带上护膝磕,(也是无法上供品),请问这样行吗? 答:您可以把皈依境、法王如意宝的像贴在墙上,不要贴在睡觉时脚朝向的那面墙。实在不行,心中观想法王如意宝的形象磕头也行。带上护膝在办公室磕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4、我如果在保证每天完成一遍上述完整修上师瑜伽和磕头基础上,为了抓紧时间,在办公室磕,是不是也要像上面一样修:念皈依发心观想德字……….还是可以直接放照片在窗台上,马上念四句祈祷文磕头? 答:最好在磕前,念一遍皈依发心和前面的仪轨,可趁还有人时,先念,没人时,立刻磕头,念四句祈祷文。

5、戴手套在地板或地砖上磕大头,可以吗?

答:不可以。按照《大圆满前行》对顶礼的要求,戴手套很难做到如理如法的合掌,顶礼。学院法师也再三告诫不应戴手套顶礼。应该劝他们改过来,把手套放在地上滑行,起到的效果和戴手套是一样的。除非在室外,室内不能戴手套。

《大圆满前行》云:“顶礼的时候双手必须宛如含苞待放的莲花一般空心合拢,绝不可以掌心毫无空隙地并拢或者仅仅以指尖接触等等。如《大解脱经》云:‘如莲花待放,合掌于顶上,无量身云聚,敬礼十方佛。’如《功德藏》中说:‘并非随意身顶礼,心间合十恭敬相,合掌当如莲花苞,或如嘎乌盒之形。’”

6、在膝盖部位多垫一个垫子,可以吗?

薄垫应该可以。

7、怎样顶礼?

答:顶礼的第一步是将手掌放在心间,第二步是将手掌放在头顶的发旋儿处,而不是额头上。第三步放在喉间,第四步放在心口,之后五体投地,即额头、双掌与双膝同时触地,将身体伸直匍匐于地以五体顶礼,称之为磕长头。站起时身体正直,不可弯腰驼背。

《大圆满前行》中说:“所谓的五体是指前额、两手掌与双膝。五体着地而礼拜有清净五毒烦恼的障碍、获得身、语、意、功德、事业五种加持等必要,因此我们要这样来做。站起身时腰应挺直,身体站立双手合掌,再按照前面那样重新匍匐顶礼。如果双手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合掌而只是甩动一下,膝盖及额头不接触地面仅仅弯一下身,站起来时腰也不端端正正挺直,这样弯弯曲曲来作礼等举动都是大不恭敬的表现,所以绝对不允许。

所以,顶礼的数目不在于多,最重要的是每做一次礼拜都要尽力做到正规、如法、准确。如果考虑顶礼轻松省力而在陡峭的山坡或者某种依靠物的上面等顶礼,没有少许实义。”

8、磕下去后,伏在地上,两手要不要在头上合掌,然后再起来? 答:“在头上合掌这种方式,”一次,上师仁波切在讲法时说,“他在经典中没有看到教证。”不过,上师仁波切表示,“这两种方法都可以。”

9、录像中光滑的拜垫是什么材质的?看着象是房顶防漏用的? 答:是防潮垫。防潮垫在户外用品店一般都有卖。

10、我姐姐有高血压病史,她在大礼拜时经常会头疼,昨天她打电话说因为多拜了头疼的厉害。请问法师应该继续拜下去还是停下来呢?

答:行善法时出现的令善法中断的违缘,都是魔障,是我们业力现前。如果轻易放弃行持善法,我们将一无所成,耗费累世积累资粮所获的暇满人身。

面对我们无始以来所造的恶业,一方面,我们要忏悔罪业,积资净障,比如长期行持放生,资助弘法基金,上供下施,一方面,要以百折不饶的毅力,克服一切的障碍,坚持闻思修行。

即使我们放弃行持善法,百般呵护自己,我们也要死的。与其活得长些,不行持善法,不如在短暂的人生中,尽自己一切努力,尽量完成加行,完成第二阶段的学习的传承,作业等等。即使由于病魔,比所有人都差,或不能按时完成,也已经尽了自己的能力,也无愧于人天。

您姐姐的情况,还是要用各种方法尽量坚持,一边以药物控制,一边调整大礼拜的方法,如分批,一次不要磕多,分多次磕;了知此为行持善法的违缘,有点头昏,也尽量坚持。如果严重,暂时休息。总之,我们的一切,取决于我们的努力,取决于我们的心力,取决于我们的福报。

11、闻思对我来说还算精进,五加行的大头却很懒惰,这个难题一直障碍着我。我是属牛的,本命年了,这一年该如何顺利度过?我要学会勤奋,勤于祈祷法王如意宝,每天完成一定的大礼拜,其实习惯了就好了。虽然听闻了很多法,但是如果没有实地修持,临死时还是没有把握,很害怕。一定要迎难而上,克胜弱点,认真勤肯的修持。如果不能顺利完成五加行,无上密法也就无法接受,这将是无比的遗憾啊!我一定不要从解脱大舟上掉下来,理应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修持,真正得到佛法妙味和实义,成就菩提心愿。为利益天边无际的有情,而修持上师果位!!祈求上师三宝和诸位道友的悲悯与帮助!

上师慈悯的双眸每时每刻都在注视着我……辅导员A:非常随喜智慧道友的新年誓愿!您遭遇的磕大头的问题不只是您一个人遇到,很多人都遇到。那种一点也不愿磕,每磕一下都非常困难,可以精进于任何其他闻思修,只要不是磕大头的体会,可能有不少道友都能体验吧!所以,磕大头需要极大的毅力,小头也是如此。

仁青拉姆:真心随喜智慧师兄!

诚如辅导员师父所说,我也最怕磕大头。这次是因为得知堪布带领我们一起修,否则也下不了这个决心。到今天为止刚好磕了两个月,在这段时期里,我一个星期通常只能磕300个大头。比起别的道友来说可能是一个非常可笑的数字,但是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因为我以前从未连续修过两个月。现在的我已经充满了信心—能够一直坚持下去的信心。因为上师三宝的加持不可思议,集体的力量不可思议。

虚空之歌:随喜随喜!因缘聚合的时候速速行持善法,因缘不具足之后不会生起后悔之心。

12、大礼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新鲜气过去后,礼拜时有流于形式的倾向了,有时磕了几十个头,才猛然发觉,妄想纷飞。一边磕头、一边心中念祈请文、一边打妄想。一个师兄说,磕大头不要光流汗了,最关键是流泪(大意)。好像自己也不大能流出泪,怎么办?

辅导员A:您是否记得《为了一个人》中的圆刚师?

无法流泪,也无法产生强烈的信心、感情,但他不是不知道,不是没有,只是流不出眼泪。

无论是打妄想,还是生病、失眠、烦恼,或者,手腕和关节都坏了,我们能做的唯一是坚持、继续、苦熬,做让我们的心百般不悦无奈的事:修行。

我们的心希望坐在一边,什么都不做。希望放假、放松、闲聊、朝山、享受某种时光、只是念一些咒语„„

我们一直和它作对,做让它难受的事。向着我们的方向,慢慢走,快快到。快快走,我们会中途倒下。

像释迦牟尼佛因地时遇到罗刹的那个公案:手、脚、头、全身都粘在罗刹身上,无法动弹。此时,他什么都不能做了,罗刹说,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

因地的释迦牟尼佛说:你可以束缚我的手脚,我的身体,可我的心永远不屈„„

链接:磕头时候把自己的身体观为无量身体。顶礼的时候,双手如《大解脱经》所云:“如莲花待放,合掌于顶上。”合掌时不可仅仅以两手的指尖接触,也不可掌心毫无空隙地并拢,而应如莲花苞一样

空心合掌。现在有些居士磕头时,手心紧紧地合在一起,这不是很如法。

然后,先在心间一合掌,按无垢光尊者的观点,这表示对诸佛菩萨的恭敬之情。接着依次下来,第一步合掌在头顶发旋处(有些人合掌在前额,这不是很正确),观想对佛陀金刚身顶礼,依此自己无始以来身体所造的一切罪业得以清净,获得佛陀金刚身的加持;第二步合掌在喉间,观想对佛陀金刚语顶礼,依此自己无始以来语言所造的一切罪业得以清净,获得佛陀金刚语的加持;第三步合掌在心间,观想对佛陀金刚意顶礼,依此自己无始以来内心所造的一切罪业得以清净,获得佛陀金刚意的加持。三门合掌之后,观想得到三门清净的功德,遣除三门一切罪业。

接着五体投地顶礼,可以磕长头,也可以磕短头。站起来时身体要挺直,伏下去时五体投地——前额、两手掌、两膝盖这五个部位接触地面。观想清净五毒,获得五身,以及得到佛陀身、语、意、功德、事业五种加持。

磕长头和磕短头在佛经中均有记载,但如果你身体比较好,最好还是磕长头。有些人磕长头时,趴下去后在顶上一合掌,然后再起身,这在经典中不知道有没有,我没有看到过,这样有也可以、没有也可以。

不管怎么样,在磕头的过程中,身语意必须要集中精力,不要一边顶礼一边身体东张西望,口中胡言乱语“最近买的白菜是多少斤啊?今天中午吃什么”,心里也是心不在焉。而应该身体恭敬作礼,磕一个头口诵一遍祈祷文(磕完十万个头,刚好祈祷文念了十万遍),心中尽量把皈依境观想得清清楚楚,若实在观不起来,也要对皈依境有清净的信心、恭敬心。不然,你对这个生嫉妒心,对那个生嗔恨心,对那个又生贪心,在贪嗔痴的心态下开始磕头,这没有什么功德。

华智仁波切在《前行》中讲了很多这方面的道理,并说磕头时一定要如法,否则“除了自己的身体白白受累以外,没有任何实义”。关于这一句话,有些上师在解释时说:“所谓的‘没有任何实义’,只不过是低劣加否定而已,实际上是功德很小的意思。”

我们如理如法磕头的功德非常大。佛经中说,这样顶礼一次,将获得身下所覆盖的面积直至金刚大地以上所有微尘数的转轮王位,或者得到佛陀无见顶相的功德。尤其以上师作为对境,在他面前恭敬顶礼和祈祷,《菩提道次第论讲义》、《事师五十颂讲义》中都说了,这种功德不可思议。因此,我这次劝大家把上师观为本尊或莲花生大士,然后一边顶礼一边祈祷,如此哪怕是一刹那的忆念,也远远胜过千百万劫中忆念本尊、修持本尊的功德。

菩提心的基础——四无量心的具体修法

(索达吉堪布)

要发菩提心,首先要修慈悲心,若慈悲心真实不虚,发菩提心也就易如反掌了。

打一个比喻,当一个人的母亲生病的时候,如果他对父母很孝顺的话,就肯定会把母亲送到医院治疗。这时,他是不会求什么回报的,只是无条件地付出。他不会对母亲提出,我送你去医院的话,以后你要怎样怎样,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对母亲怀着强烈的慈悲心,所以不求回报,这叫做无条件。菩萨也就是无条件地付出。

通常,世俗人也有一些慈悲心,但他的慈悲是针对父母亲友的,相对陌生人而言,平等的慈悲就难寻难觅。而菩萨的慈悲心就可称之为无缘慈悲心,也就是无条件、无意识、平等地利益众生。无论你跟他有没有关系,无论是经常来往的亲朋好友,或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之人,他都以平等的慈悲心相待,这叫做无缘的慈悲,也可以叫无条件地付出,这才真正是大乘菩萨的行为。除非你不想修学大乘,那就另当别论,人各有志,你也可以从小乘法起修,最后证得阿罗汉果。但只要想学大乘法,即使步履艰辛,也必须迎难而上。

我们可以循序渐进,首先培养慈悲心,虽然慈悲心与菩提心还有一定差距,但如果具备了慈悲心,就有发起菩提心的希望。所以,我们先讲慈悲心的修法。

若要广修慈悲心,那么慈、悲、喜、舍四无量心都需要修;如果不愿意太广,就只修慈无量心和悲无量心,这是中等的修法;有些人的根基不一样,希望更简单,就可以只强调悲心的修法。你们大多是刚刚开始修慈悲心的,最好完整地加以修习,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在现阶段,四无量心我们都要修。

为什么称作“无量”的慈悲喜舍呢?因为修慈悲喜舍的功德不可思议,无法衡量,其善根深广难思,故叫做无量心;再则修慈、悲、喜、舍时,其对境是普天下所有众生,因众生数量无尽,所以也称作无量心。

四无量心在经书里依次是慈悲喜舍,舍心列于最后。但是在修法时,舍无量心却位居第一。因为所谓的舍无量心就是平等的观念。如果没有众生平等的感觉,则修出来的慈心、悲心都将成为片面的慈悲心,是不完整的。所以首先要修舍无量心。

(一)舍无量心的修法

舍无量心的修法有两个步骤,第一是观想,第二是思维(或叫观察)。

观想的时候,是以人为对境,无需观想本尊上师等。在自己的右边观想一排人,左边也观想一排人。

右边这一排是现世当中害自己的仇人。如果今生没有仇人,便可观想经常害自己的一些魔障,如魔或鬼。如果这样观想也感觉困难,就可以想象,在无始以来的流转当中,我们肯定有数不清的怨敌,就把他们观想在自己的右边。

左边这排人是现世的父亲、母亲以及兄弟姐妹等亲眷,也就是对我有恩的人,观想他们坐在自己的左边。

无论是怨敌,或是亲友,他们实际的相貌怎样,就观成怎样。观想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是观察。

首先,对右边的怨敌象平时一样发起嗔恨心;对左边的父母亲人,生起爱心、贪心。生出贪嗔心以后,再回头省察:刚才我于怨生嗔,于亲生贪,而且不只是这一次,长久以来我一直都是如此,但这样有没有道理呢?我应该去观察一下。

具体观察的时候,可以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个角度来思维。

首先观察左边的怨敌:他们不论是人或非人,现在虽然是我的仇人,想尽一切办法来伤害我,但他们是不是在过去、现在、未来的生生世世当中都是这样呢?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他们现在不择手段地加害于我,但在过去世,他们肯定曾做过我的父母。当其做我父母之时,也和现在的父母一样,心疼我、照料我,为了我宁愿舍弃自己的一切,对我的恩德是那么深厚,给我带来那么多利益。

再观察未来的下一世,当我们再次转世投胎,改身易形时,他们也不会永远都是我的仇人。而且,在无有穷尽的来世当中,他们会再次做我父母。再次做我父母时,也会与现世父母完全一样,要为我克服诸多困难,给我带来极大利益,可谓恩德巍巍。

也许无须等到来世,在不久的未来,在这一生的下半辈子也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上半辈子他对我竭力迫害,但在下半辈子我们也有可能成为水乳交融、心心相印的朋友。

所以,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所谓的仇人也是不一定的。我们也曾互为父子兄弟,只是现在回忆不起了。如果这些仇家能够回忆我们互为母子的经历,就绝对不会加害于我。例如,在两人打架打得最激烈的时候,他们若能猛然忆起前世母子拳拳、手足情深的情景,所有的仇恨就会瓦解冰消,他们会立即扔掉武器,停止打斗,这是肯定的。使我们相互敌视的罪魁祸首就是无明,是它使我们前世的父母亲友们无法回忆过去。所以,即使现在他们害我,我也不能责怪他们。

这并不是精神上虚幻的寄托或安慰,事实就是这样。什么叫做仇人?什么叫做亲人?我们在轮回中流转,你、我、他都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光,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时是仇人,有时是亲人,亲怨都是不一定的。这样再三思维后,修得比较好时,对仇人的嗔恨心会慢慢地淡化,直至最后完全消失。所以,舍无量心的修法极其重要。

之后,便开始对右边的亲属进行观察,对他们的观察与左边相反。

他们虽然现在是我的父母或者亲属,为我遣除各种违缘,给予各样恩惠,对我恩重如山。但他们是否生生世世都是这样呢?也不是。前世或者前世的前世,在无始以来的六道轮回当中,他们肯定很多次地做过我的仇人,甚至伤害过我的生命,这是必然的。

再看看未来又如何呢?他们会不会在以后的生生世世中,永远做我的亲人呢?结果也是否定的。当我再投生到另一个身体的时候,他们很有可能会成为我的仇人,那时候,就与现在右边的人一样,会千方百计地伤害我,甚至掠夺我的生命。即使在今生,虽然此时我们互相牵挂、情意绵绵,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会反目成仇、分道扬镳。这决非耸人听闻,如果在短期之内不能解脱,长时漂泊轮回的话,这就是确定无疑的。

这一切就像演戏一样,现在这边的人扮演我的仇人,另一边的饰演我的亲属。但是下一辈子就会角色互换,演仇人的扮作亲属,演亲属的饰为仇人。因为现在我们为无明所遮蔽,没有智慧了知以前的事情,对未来的前途也茫然无知,现在唯一知道的,只是眼前很短暂的时光。

但轮回却是极为漫长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能够回忆前世,或以长远的眼光静心观察,我们就会深深地体会到所谓的亲人与仇人,根本就是无常的,确实象演戏一样。这就是观察的方法。

这样观察后,我们会开始发现,原来我只是用了一双异常狭隘的眼光,去看了一个很短很窄的范围,便指定谁是我的敌人,谁是我的亲人,对敌人生嗔恨心,对亲人生贪心,因为我有了这样的错误认识,所以就产生了这样不正常的贪嗔。

前世今生不是宗教的教条,不是臆造的神话,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而且在这样轮转再轮转的过程当中,在我们投生的大多数时候,都是需要父母的。由此可知,现世的冤亲都曾经做过我的父母,我也做过他们的父母;同样,彼此也都做过仇人,只是在今天不能回忆而已。

大家应该思索,这一切究竟是事实,还是教条?如果你认定这是教条,就请你拿出证据来推翻。可是,任何一个人,任何一种学说,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都根本无法推翻它。相反,却会有越来越多极具说服力的、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它。所以,这些都不是教条,不是无中生有的捏造,而是事实。

虽然是事实,为什么以前我们却从未察觉到呢?因为我们没有受过佛的教育,自己又不能高瞻远瞩、未卜先知,所以一直都是这样迷茫。现在依靠佛的教育,终于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冤亲等都是不一定的事实。

这既是理论,也是修法。观察以后,一定能有所体会。若不相信,你们可以尝试在一个月或者半个月之内去思维,我敢保证会有感受的。那时,你就会确确实实感觉到亲怨就是不一定的,虽然片面的贪心、嗔心仍然存在,但能意识到这是错误的。既然已经意识到错误,你就会慢慢地去改。以上是舍无量心的修法。

这种修法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它有临时和究竟的两种结果,我们万万不能停留在临时的结果上,这是一个危险的地方。有什么样的危险呢?当你这样修了一段时间,体会比较深时,会对仇人没有特殊的嗔恨心,不想去害他;但对亲人也同样没有亲切感,也不愿意去利益他,亲怨都似乎很平等。但我们所需要的不是这样的平等,虽然这是修法要经过的一个阶段,但最终我们要超越它。如果你停顿在这里的话,就成了我们前进的一个障碍,这叫做无记的舍心。无记的舍心就是不善不恶的平等心,这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必须要逾越这种无记的平等心。

但是无记的平等心并非完全不需要。首先要设法把片面的贪心嗔心降下来,降到一定的水平之后,就没有了粗大的贪和嗔,然后,我们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维:这些众生虽然对我们有利有害,但对于有害的这一部分,我们应不记前嫌,而只强调众生对我们有利的一面,也就是按照慈无量心的修法中所讲的知母,念恩,报恩的修法进行思维。这样,我们对所有的众生就能生起平等的慈悲心,这才是四无量心的舍心。舍心就是这样培养起来的,这非常重要。舍心修好以后,我们可以转入慈心的修法。

(二)慈无量心的修法

慈心的本意是什么呢?愿一切众生获得快乐,这种念头叫做慈心。慈心修法也有两个步骤,第一是观想,第二是观察。

现在不用观想两排人,只须观想一个对境:现世的母亲。她的相貌是什么样的,就观想成什么样,如果她现已不在人世,就将她生前的模样,观想在自己面前。

然后我们开始思维,母亲现世对我有怎样的恩德:我们就要作三个重要步骤的思维,也即:知母,念恩,报恩。

第一是知母。生死轮回、前生后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虽然现在我们看不见,但是从无始以来,在如此漫长的轮回中,在三千大千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我们曾经死过成千上万次,也生过成千上万次,每一次生命的流转,大多数都要依靠父母,所以我们敢肯定,所有的众生都曾经做过我的母亲,而且不是一次,而是无数次,这叫做知母。

第二是念恩。就是我们要忆念他们曾经做我母亲时的恩德。虽然这些恩德是难以度量的,但在此修法里,可以归纳为五种:第一、赐给肉体;第二、赐给生命;第三、赐予财产;第四、赐教世间法。这四种是从世间的角度讲的。第五是从出世间的角度来忆念,今天我们能有机会听法,有机会修行,有机会解脱,这也是仰仗母亲所赐的人身。如果没有这样的人身,这一切都不可能有。所以,要从这五个方面去思维。

1.赐给肉体:没有父母,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有今天的这个身体,这是很肯定的。

2.赐给生命:出生以后,如果母亲不养育我们,每个刚刚落地、嗷嗷待哺的婴儿都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去生活。从这方面看,不但肉体是母亲给的,连生命也是母亲赐予的。

3.给予财产:我们刚刚降临人间的时候,每个人都是两手空空,身无分文。吃、穿、用等所有的基本生活用品都是母亲赐给我们的,这是给予财产的恩德。

4.教授世间法,每个人出生时,都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连吃饭都不会。这些人间最基本的知识都来源于母亲,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第一个老师也就是母亲。这就是教世间法的恩德。

这四点在这里讲的不是很多,但却要反复思维。小的时候,母亲对我们如何慈爱,她克服了多少困难,辛辛苦苦地打工、干活,养育我们……,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实际生活当中,提取大量有用的修行材料。

我们都明白,天下所有的父母,对自己的子女都是极其关爱的。哪怕是毒蛇、老虎等猛兽,虽然可以凶残地杀死其它生命,然而对儿女们依然是舐犊情深、慈爱有加,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既然动物都能如此,作为人又岂能例外呢?可见父母的深恩厚德是难以尽述的。

大多数人对母亲都有不同程度的慈悲心,通过这些观察,对母亲难以抑制的慈悲心就会源源不断地生起。

第三报恩,母亲不但现世是我的母亲,对我有这样的恩德,而且在多世累劫当中,她也无数次地做过我母亲。每次做母亲时,都与现在一样,对我有那么多的恩德,她为了养育我含辛茹苦、任劳任怨,还造了那么多杀生等罪业。一位母亲从怀孕到最后命终之时,在养育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要造多少杀盗等业,这是每个人心里都十分清楚的。因果报应,纤毫不爽,她当时为我造业的果报,我没有办法代受,却要让她独自去承担。

若她已不在人世,就很可能已因为我而造业堕落到地狱、饿鬼或畜生道中,正为众多剧苦所逼迫,备受折磨、度日如年。去救她,还是对她的痛苦熟视无睹?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我无能为力,还情有可原,既然有办法,为什么还不立即行动?这样,想救度母亲的念头就会不由自主地生起来。

怎么去救度她呢?孝敬母亲财物吗?她现在身处何方,我都不知道,又怎能将钱财物品送给她呢?这些是无济于事的。更何况,钱财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能减轻她的痛苦吗?能让她永得安乐吗?不可能!那该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修法,通过修法救度她,这才是报答母亲无边恩德的最好方法。如果这个念头很强,就可以为了母亲而将自己的一切弃置不顾了。

刚才讲过,若自己的母亲患了重病,孝顺的子女绝对会不顾一切,即使在交通不便的地方,也要把母亲背到医院治疗。他不会考虑把母亲背到那么远的地方所面临的种种艰难,只会无条件地付出。

同样,如果慈悲心修得好,就会有很大的动力。这种慈悲心就会一直鼓励我们,不让我们停留。生起这样的慈悲心后,就能够放下自私的念头,不管自己成佛也好,不成佛也好,都没有关系,始终将母亲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督促自己:我就是要去度她!

这仅是以自己的母亲为对境,我们需要再将对境扩大,转到这一世对我不利不害的普通人。他们曾经也做过我的母亲,在做我母亲时,跟现在的母亲完全没有两样。同样赐给我肉体、生命、财产、教世间法,使我们有学法的机会,和现世母亲一样对我有这些利益。

当对普通人修得比较好的时候,再转到对仇人进行观想,将其纳入对境,对其修慈悲心:此人现在虽然这样害我,我却不能责怪他,因为无明的阻碍,使他已经忘却我们曾互为父母的经历,如果他知道曾经发生的一切真相,是绝对不可能害我的,他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他以前做我母亲的时候,同样对我有如上的四种恩德。我现在如果不但不能利益他、反而加害他是不应该的。

对现在的母亲、亲属、普通人甚至仇人都可以这样去思维。最后起座的时候,要把观想范围再一次扩大,对一个村,一个县,一个国家,整个地球……最后,对遍天下的一切有情都会产生同样的慈心。

为什么首先以母亲为对境,然后是普通人,再次是仇人,最后是一切众生呢?这是一种诀窍。如果首先对所有的众生观想,而不是按照如上次序,就会导致这样的问题:表面上看来,好象慈心、悲心已经具足了,但实际上,当遇到有人害你的时候,这种不牢固的慈悲心就会倏然消失。所以,要依照次第进行观想。

为什么要首先观想母亲呢?因为对母亲发慈悲心是比较容易的,从易处下手,先对母亲生起慈悲心后,对其他人也就会觉得比较容易了。不能先做最难的,否则你会觉得根本无法对仇人等一切有情生起平等的慈悲,那时你就会失望。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就要依次观修。这样观修以后,即使今后有人害你,你也不会对他有太大的嗔恨心。作为凡夫,虽然现在有了菩提心,也不可能一点儿嗔恨心都没有,但相对而言,这种嗔心不会保持很久,也不会很强烈。

这是慈无量心的修法。

(三)悲无量心的修法

悲无量心的本体是愿一切众生脱离痛苦,要有一心一意祝愿一切众生脱离大大小小所有痛苦的念头,这种不造作的发心,才是真正的悲无量心。

具体的修法是什么呢?身、口、意的具体要点如前所讲,在观想上师、祈祷上师之后,就开始进行观想和思维。

有关悲无量心的观想有两种观点:

1.修悲无量心的时候,要观想自己的母亲,就像修慈无量心时观想自己母亲一样,母亲现在是何相貌,就如是观想,这是一种观点。

2.修悲无量心时,要观想一个正在感受难忍痛苦的众生,如屠宰厂里待宰的牛羊或其它生命;或者,自己认为人世间哪种痛苦最惨不忍睹,就将正在承受这种痛苦的众生观想在自己前面。观想时,不能把自己当成旁观者,象看戏一样地看着他们。而要把自己也观想成这个众生,也可以把自己的母亲观想为这个众生。

修法时按照两种修法的任何一种观想方式都可以。

如果观想自己的母亲,就与前面一样。将母亲观想在自己面前,然后修知母;知母修好以后,再忆念母亲的恩德;其后,就思维如何才能报答母亲的恩德。知母、念母、报恩修完后,接下来的修法就是悲心的修法。

首先,要培养这样的念头:愿现世的母亲脱离一切痛苦,这比较容易。然后观想,我的母亲本来希望自己能享有人天所有的快乐、幸福,不愿感受任何痛苦。虽然她不愿意接受痛苦,但她经常做的却是让自己感受痛苦的业,她的所想和所做是背道而驰的。如果她不愿意痛苦,按理来说,就不应该去造业,但事实恰恰相反,她却不明事理地经常造业,既然造了种种恶业,接踵而来的痛苦就是无法回避的。另一方面,虽然她希望拥有人世间所有的快乐,但是她却没有去做使自己快乐的因——行善。如果不做善事,她就不会得到人天善果。这一切,都是因为无明,正是无明才使她的所作所为颠倒错乱,最终得到的便只能是痛苦的煎熬。

既然母亲正在饱尝痛苦,我们该如何观修呢?就是要完整地修以下四条:

1.发愿,即愿我的母亲能够脱离一切痛苦;

2.希求,即非常希望母亲能够脱离所有的痛苦;

3.发誓,我从现在起就要为母亲脱离所有这些痛苦而努力。这样发誓后,我们还应有实际行动,作为大乘菩萨,发了菩提心以后,就要去弘法利生。虽然每个人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差些,有些人强些,但无论能力如何,从现在起,就应该要有这样的想法和实际行动。

4.祈请,在有了第一发愿、第二希望、第三发誓以后,如果没有三宝的加持帮助,仅靠自己的能力也不一定能够实现这些目标,所以要祈请三宝加持我能够让我的母亲脱离所有痛苦。

这四条不但修悲无量心时需要,而且在修舍无量心、慈无量心以及喜无量心时都需要。

这样发誓后,要不要去实践这誓言呢?当然要,否则就是欺骗所有的佛菩萨,是有罪过的。但实现此誓言也需要过程,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能做多少就做多少。想一下子让所有的众生脱离痛苦,是不可能的,暂时能让一个众生脱离痛苦,就让一个众生脱离痛苦,能度一个算一个。

总而言之,从现在起一定要有实际的行动,如果没有实际行动,现在的发誓,就等于是骗人的谎言。说具体一点,如果碰到路边的残疾人或是真正一无所有、生活窘困的人向你讨钱,你却视而不见,那你的誓言到哪里去了呢?还有,比如你能讲一点儿法,其它人又不懂,请你给他解释一些问题,你并没有其他理由,只是出于私心就拒绝了他,那么,以前你虽然曾经发誓:从现在起为了母亲脱离痛苦而努力,但实际行为却大相径庭。这说明,当时你也许在心里诚恳地这样想过,也许你当时内心根本就没有真正发誓,仅仅是嘴上说说而已,无论哪种情况,没有实际行动都是不对的。

大乘菩萨发了大悲心后,并不是必须立即脱胎换骨,对自己所有的事情都从此不管,专门去利益众生。如果能这样做当然好,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若能首先自己成佛,再去度化众生也可以。无论怎样,在对现世母亲进行观想时,就要以这四种发心反复修习。

对现世母亲发起这样的心,是很容易的,这样修起来以后,再观想一个普通人,对他修悲无量心。首先也是知母,即现在他虽然不是我母亲,但是久远劫以来,其做我母亲的次数却是无量无边的……,他也与我现世母亲一样,不愿意接受任何痛苦,却一直在造令己受苦的因;她也非常希望得到快乐,但整天种的无非是使自己不愉快不幸福的因。她是这么痛苦、可怜、愚昧,我多么希望她能够脱离这样的痛苦啊!我愿将自己三世所有善根回向给她,使她能脱离这样的痛苦。从现在起无论有多艰难,我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做使她脱离痛苦的事,在这个过程当中,愿上师三宝加持于我,使我能够给他们带来一些利益。要依次从这四个方面去想。

对普通人修完以后,再观想你的仇人,对他也如是修悲无量心。起座前,把所有的众生观想在面前,对一切有情观修悲无量心。这便是悲无量心的修法。

在这些修心的过程中不能认为,因为经书上这样要求,所以我才这样思维。所谓经书的要求是指:如果你要修菩提心,就应该这样修,顺序就是这样,可是做不做却是自己的事情。不管经书上怎么要求,发菩提心当然要主动,不能被动,发出离心也是如此。所有认为“修法上这样说或是上师说要这样做,所以我才这样做”,或者“因为佛告诉我要这样做,我才这样做”的想法,都是不对的。

无论是佛的教言也好,上师的教言也好,若你心里没有真实的体验,就是被动的。我们应该做到,无论佛是否要求我们去度众生,我们都应将度化众生、利乐有情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有些人会想,现在我自己都是一个凡夫,又怎么去度众生呢?虽然你现在是一个普通人,连外加行都没有来得及修,但是你可以发愿:我现在虽然没有能力,但是我要努力让自己具备这样的能力,等到有能力的时候,我一定要去度众生。这样的发心是必须要有的。如同一名学生在读书的时候,什么能力也没有,但是他依然可以有很多未来的想法计划,如毕业后要怎样去开展自己的事业等等。同样的,我们现在也需要一个长远计划:虽然我现在于修行上没有很大功德,但这些是能够做到的,做到以后我一定要去度众生,一定要去帮助众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有。若没有这种发心,你所修的菩提心就是无根无蒂、不具生命力的。

(四)喜无量心的修法。

喜是欢喜心,愿一切众生不离开快乐,就叫做喜无量心。修欢喜心的时候,也有观想和思维两个步骤。

观想的时候,也要先将自己的母亲观想在前面,然后对母亲进行知母、念恩、报恩的思维,每座里面一定都要有这三个修法,接下来就修喜无量心。

修喜无量心要将母亲现在所拥有的,无论是出世间修行方面的功德,或是世间的种种圆满(如健康长寿等),作为修行对境,修欢喜心,进行如下四种思维:

第一发愿:愿我母亲生生世世不离开现在的快乐、幸福。

第二希求:希望母亲不离开现有的世出世间功德,而且愿她所拥有的一切善妙功德能更加增盛。

第三发誓:从现在起,为了母亲不离开这些世出世间的功德,我要备加努力。发誓以后,还应将这些誓言付诸于实际行动。

第四祈请:愿上师三宝加持,令我能够让母亲不离这些快乐和幸福。

这四个过程都要一一观修。修好以后,再换一个普通人的对境。对普遍人修完后,再换一个自己的仇人。起座前,观想天下所有的众生,对他们修喜无量心——愿一切众生永不离开快乐。

这些修法就是四无量心的修法。实际上,四无量心中的舍心,也应包含慈心和悲心,这种慈悲心没有任何亲怨分别,没有落入片面的泥潭,对一切众生都平等相待,这才是真正的舍无量心。也是菩提心的唯一的基础。

没有这样的基础,尽管嘴上说得再漂亮:“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实际上却心口不一。有些人只是因为经书上是这样写的,所以才鹦鹉学舌般地跟着念诵,但心里却没有丝毫菩提心的影子。我们修发心的时候,发心的偈子要念十万遍。但如果你的心里没有配合,光念偈子有什么用呢?没有用!只有心里有这样的决心,口中也如是念诵,才能使发心更坚固、更稳定,所以我们要真诚地念诵十万遍。这样念除了有很大的善根外,更重要的目的是巩固我们度化众生的发心。

这样修并不是自我欺骗,而是在明了真相以后,将以前因愚昧而导致的那些错误尽力挽救,改邪归正而已。刚才所讲的都是确凿的事实,以前我们因为盲目无知,所以没有平等的慈心和悲心,现在恍然大悟以后,就会生起平等的慈悲心。

在把前面的外加行和皈依修完以后,一定要下功夫修这个法。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不是别的地方,而是轮回。无论轮回中的天堂还是人间,都是非常可怕的。既然想从这个恐怖的地方逃出去,当然要下一点功夫,想轻轻松松地逃脱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接受这些修法。

放下自私心,生起利他的平等心虽然有一定难度,但这也不是常人所力不能及的。我们曾讲过,这不是神仙、登地菩萨以及佛做的,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做的事。很多人去做了,也成功了,他们已经做出了表率,我们只要愿意,做到这一切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有些人会想,这些太麻烦了,只要求求福报就行了。为了求福报而信佛当然比不信佛好得多,但这绝对不能解决生死轮回的根本问题。我们现在讲的都是能让我们解决根本问题的一些修法,所以难度当然会有。你们每一个人都知道,办企业、上班以及从事一些创造性的工作,也会有难度,但还是要去做。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钱。既然为了钱都愿意这样吃苦,这样努力,那么为了解脱,为了全体众生的解脱又怎么能不付出呢?

发菩提心的这些修法,是佛菩萨为大乘佛子指引的必经之路,除非你觉得轮回好,不需要解脱,不做也可以。可是,你现在觉得好不等于以后仍觉得好,当来世转入三恶趣的时候,就更不堪设想。到那时,好与不好已无力扭转,趁现在有办法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抓住时机。

我们也曾讲过,要发出离心,但并不意味着从此以后就什么都不能做,不管家庭的事,不管孩子的事,不管单位的事,……,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家庭事务,孩子的教育,自己企业的发展等等,可以照样去做,而跟普通人不一样的是什么呢?普通人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发财等等,这些就是他们最崇高的理想。学佛的人一旦发起无伪的出离心,就不会觉得这些是最好的,他们知道还有更崇高的人生意义。虽然这些世间的事务暂时要去做,但只是一种临时的谋生方法而已。

现在尽管发了菩提心、出离心,可还是人呀,人要活在这个世上就要吃,要穿,要生活,这些生存条件当然要用自己的双手去获得,佛也没有对在家人要求自从发出离心的第二刹那起,一切都要放下。但我们最终的目的不是这些,而是求解脱,这样的观点叫出离心,这是每一个学佛的人所应该做到的。佛不会勉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发出离心、菩提心,但如果你想解脱的话,就要接受这些修法。若不肯接受,不这样去想,不这样去做,就无法解脱。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解脱道,你不接受,就等于是拒绝解脱。除此以外,佛也没有告诉我们第二条解脱道。

象菩提心这样伟大的发愿,是只有在佛陀教法下的修行人才可能才具备的。其他世间的鬼、神,或是任何一个未修法的凡夫,他们不但白天没有这样的念头和实际行动,即使连做梦都梦不到。菩提心是非常高尚的一种发心,这一世我们有机会去感受这样的发心,去修习菩提心,实在是千载难逢,应该值得庆幸。所以,外加行修完以后,一定要去体会、去感受这些大乘佛教的精髓。

大乘佛教的中心思想就是这些。念咒、磕头、烧香、拜佛是不是大乘佛教?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衡量的标准取决于有没有这样的发心,所以,四无量心的修法至关重要。

凡是想修大乘法的人,就要这样修,就要有这样的发心。没有这样的心,就放不下自私心,有自私心,就不会为众生付出什么,即使付出,也是有条件的,希望自己能有所回报,这样的付出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我再三讲过,大乘菩萨要付出,而且要无条件地付出,这才叫做无缘大悲,这是很重要的。

总结归纳从外加行到发菩提心的这些修法,我们应该明白:有三种心行一定要放弃,若不舍弃,便无法修学大乘佛法,无论念佛、打禅或修密……,你都绝对不是大乘行者,亦非小乘行人,这种“修行人”该如何称呼呢?简单地说,只能称为信佛的人,但不是学佛的人。我们讲过,信佛、学佛是两回事。信佛是你觉得佛陀很伟大,佛说的是真理,你不反对,但自己不去行持佛法,这叫做一般的信佛。而学佛是指,佛陀怎么做我也一定要如是去做,虽然现在我不能具足佛陀的一切功德,所作所为无法与佛陀一模一样,但是要有此决心,这才是学佛。那么,在修行过程当中,我们要断除哪三种心行呢?

第一要放弃追求世间圆满的欲望。这种贪欲若不肯放弃,那么烧香、拜佛、念佛、打座、做功课等,都是为了获得世间的圆满,你做的这些根本与解脱无关。贪图这一世的健康长寿,或者下一世的人天果报,都叫世间法。

不能贪求世间法,并不是指从今以后不要去工作,不要去发展自己的企业等等。但只能将这些当作临时的生存手段,做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们的人生目的和价值不是这一点,而是在轮回里寻求一条非常安全的出路。所以第一个要放弃的就是贪求世间的念头。

如果你割舍不下,就仅能算是修人天福报,与解脱还相差万里。若是这样,不修五加行也可以,只须在自己家中设置佛堂,供养供养佛,或者去庙里烧烧香、拜拜佛,或许你能得到今生的健康长寿以及后世的人天福报等。珍宝人身如今己经获得,难遇佛法如今己听经闻,却连这么一点蝇头微利都不肯放下,那么,你要等到哪一天才能真正开始走解脱道呢?追求世间圆满的结果对你来说只能意味着:长劫轮回在所难免,解脱之日遥遥无期。因此,一定要放下贪欲尘世之心。

第二要放弃的是自私心。很多人虽然在念佛、磕头,但其目的仅是为了自己解脱轮回。比如一些人也在精勤地修五加行,若问他们:“你为什么要修五加行?”很多人都会想:“如果不修五加行,以后我就不能听_-大_-圆_-满_-或是其它密宗的修法。”“你不能听密法又会如何呢?”“没有机会听_-大_-圆_-满_-或者大手印的法,我就不能成就。”“你不能成就又怎样呢?”“我不能成就,就会始终呆在轮回里,那多苦呀!”。那么,他们修五加行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自己不痛苦。若是这样,就说明他修的五加行,从名称上看是大乘佛法,但实际上却不是,因为他们只是为自己而修,没有考虑其他众生的解脱,所以这不是大乘的修法。因此,第二个要放下的就是自私心。

有人又会提出疑问:如果没有自私心,是否便不用忏悔自己的罪障?从今以后也不必为了清净自己的罪业而修法,金刚萨埵也不用修了?不是这样的,这些修法都需要修,修的时候也可以观想清净自己的罪业,但这不是自私之心。因为要度众生,首先必须要有度众生的能力才行。怎样才能让自己有能力呢?就是先修金刚萨埵的修法,清净自己的罪业;再修曼茶罗的修法,增长自己的资粮,这样把自己的身心调整好了以后,才能具备能力。之所以强化自己的这些修行能力,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将来度众生。因此我们也不用这样疑惑。

从另一角度讲,若菩提心真正生起,其本身就有清净罪业的能力,如五无间、谤法等很严重的罪业都能因此减少,而普通的杀生,偷盗等十不善业,就可彻底清净。如果不修其它法,仅修菩提心,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再有其他修法的帮助会更快,所以,第二个要放下的就是自私心。

第三要放下的是什么呢?等到把加行修完之后,就要去领悟、感受无我,即修密宗或者_-大_-圆_-满_-正行的修法,其中所讲的重点就是证悟空性的修法,那时,我们要放下我执,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无自私的渡化众生。这是第三个要放下的。在修加行的时候,暂时不必急于去修空性,此时的机缘还没有成熟。

修出离心时,要放下世间;修菩提心时,要放下自私;修无我时,要放下我执。这些若不舍弃,所谓的出离心、菩提心就都是空话,不可能生起,所以要把它们放弃。

今后,在修行过程当中,要时刻观察自己有没有进步,如何观察呢?

第一、修外加行时,我们要观察:在没有闻修此加行法时,我们对世间有何看法、有何贪执;修了外加行中人生难得等一系列修法后,对世间又有怎样的看法,如果前后毫无改变,一切还是为了自己世间的健康、长寿、快乐等,便可确认自己的修行没有任何进展,没有任何收获。

第二、修菩提心时,同样要反省:在听闻修持菩提心修法之前后,我的私心有何等差别?如果修法之前,一切只为自己,对他人的苦乐无动于衷;修法以后,虽然口里天天在念发菩提心的颂词,哪怕念了十万遍,但内心深处还是认为其他人的好坏都无关痛痒,只盼自己能早日得解脱、自己能早日明心见性、自己能早日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等等,没有为众生着想,那就可以确认,听加行修加行,自己没有任何大乘法的收获。

放下我执,对我们来说还有一定距离。虽然在修加行的过程中,根基好的也有可能明心见性,但对一般人而言是比较难的。所以对这点,暂时还不能要求。

总之,第一要舍弃世间,第二要放弃自私心,但不能产生误会,认为出离心是消极逃避,菩提心也是不能实现的妄想等等。一旦有这样的想法,就会成为修行的障碍。如果如理如法地去修,这些修法与你们的工作家庭并没有任何矛盾。在佛住世时,印度的很多国王在治理江山管理天下的同时,也在发菩提心,这根本没有抵触。所以你们不能以为一旦发了菩提心,就没办法生活和工作。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菩提心和出离心,绝不能认为出离心、菩提心可有可无,从而放弃这万劫不复的修行机会。从无始以来,我们已经历了成千上万次不可思议的生死轮回,直到今天还是一个普通人,再过几十年告别人世时,如果没有加紧修行,只能再次空手归去,除了所造的如山黑白之业外,其它什么也带不走。所以,在整个生命轮回的过程当中,这一世是非常关键的。无情的事实就是这样,珍不珍惜此机会,全凭自己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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