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产评估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评估报告1
一、引言
关于不确定性,Knight(1921)指人们缺乏对事件基本性质的知识,对事件可能的结果知之甚少,难以通过现有理论或经验进行预见和定量分析。不确定性根源于知识的不完全性,它表现为经济行为主体对经济事件的性质缺乏基本的认识和预见。Knigth不仅解释了不确定性的涵义,而且创造性地将其与风险进行了区分。Knight(1921)认为,风险是一种人们可知其客观概率分布的不确定,而不确定性则意味着人们不知道这一概率分布,甚至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这些将来事件对决策者而言是全新的、唯一的、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因此,Bewley(20xx)总结出,人们不能(简单地)仅从与偏好相关的信息预测出应做什么样的选择。我国学者汪浩瀚(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经济行为人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外生和内生因素,无法准确地加以观察、分析和预见。而且不确定性涉及的各种可能结果的频率分布是未知的,统计技术无法被运用于个体决策中。彭毅林(20xx)认为,不确定性是指对导致一系列可能结果的一种或多种被选方案的认识状态,但这些特定结果的可能性要么无法知道,要么无实际意义。从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分析,它可分为客观不确定性和主观不确定性或者外生性不确定性和内生性不确定性两种不同观点。这两种观点虽然称法不同,但分析其本质,两者实质上是一致的。客观不确定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来自于外部客观环境方面的因素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环境的复杂多变,使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充满了“变量”,甚至一些变化根本就无法预料,这种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代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只要人类从事经济活动,不确定性就必然存在于人们所面临的环境之中,所以客观不确定性也就是外生性不确定性。主观性不确定性是事物在被人们认知与反映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受主观因素、认知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不可能对事物进行完全的认知和准确的反映而存在的不确定性,所以内生性不确定性又可称为主观性不确定性(彭毅林,20xx)。资产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经济中介服务,其活动的安排、执行和完成是基于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那么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本文试图对资产评估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分析,揭示不确定性对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影响,据此对资产评估的特点和性质做更进一步的探讨,以利于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使用。
二、不确定性在资产评估中的体现及对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影响
(一)资产评估环境的不确定性 资产评估不确定性,根据其影响因素有以下类型。
(1)评估客体的不确定性。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比会计学上所称的资产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它们)必须是能够在未来为其控制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能以货币计量的具有排他性占有的经济资源。一方面资产评估的客体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有形资产,也包括不具有独立实体形态的无形资产;既包括各种单项资产,包括具有获利能力的整体资产。由于各种形式的资产都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中的,资产的数量、结构、性能、技术水平、使用状态和市场价格等等也都处于动态之中,因此评估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如在评估机器设备时,同一评估客体在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时点和交易市场下,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都是变化着的,而且评估对象是否存在经济性贬值,引起经济性贬值的外部因素有哪些,影响大小如何计量,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类似地,在评估房地产价值时,由于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复杂繁多,增加了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此外,对于金融不良资产来说情况更为复杂。从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看,资产形态是很清晰的,但从处置和评估的角度看资产的形态则是多样和复杂的,有的还具有模糊性。具体来看,金融不良资产的基础形态是债权,是索偿权。但由于抵(质)押物和担保的存在,对金融不良资产(信贷资产)的评估就可能转化为对抵(质)押物和担保的评估,而抵(质)押物可能是实物(房屋、土地)也可能是实物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形态,而担保又涉及对提供担保方相关资产的评估。就其最基础形态――信贷资产的评估,是站在银行角度对回收率的风险估计;在有抵押的贷款上,抵押品的变现价值可能是这笔不良贷款回收的最大值;对担保贷款,评估的对象就成为担保方用以承担关联责任的任何可能的资产形态,可能是实物资产,也可能是其他非实物类资产,甚至是企业价值。可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对象的资产形态有基本形态和一系列的变化形态,评估对象就成为在评估前首先需要考虑和加以确定的重要内容。评估对象形态的多样化和模糊性,增大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影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度。另一方面评估客体在运营中所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未来产生的效益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债权类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债务方的短期偿债能力、信用水平、债权方的收账政策;无形资产、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对其未来能以货币计量的预期收益、风险和使用寿命的合理分析和判断。这些评估判断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必然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2)市场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市场经济环境是资产评估活动进行的现实空间范围,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着各个要素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处在动态变化中的各个要素自然而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活动。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具有现实性和预测性,既要求以现实存在为基础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状态,又强调以现实为基础来反映未来,用资产在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对未来的预测需根据过去和现实状况来考虑未来发展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因素。资产评估工作的进行是假定资产被置于一定的交易市场中,以资产要素市场作为参照系,对资产的价格属性进行专业性描述,即在模拟市场中进行评估。然而,现实市场经济环境与模拟市场环境存在差距,现实市场经济环境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如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化,国际经济环境等等都隐藏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既给资产评估工作带来了难度。又影响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3)资产评估政策的不确定性。与我国评估行业的蓬勃发展相比,评估法制建设却明显滞后,大量有关评估的规定散见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而且,不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关于评估的规定存在不一致,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有的规定不符合评估行业的特点,有的规定已经过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还有的甚至相互矛盾。这不仅影响我国评估行业的发展,也影响国家对评估行业
的管理。资产评估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资产评估人员行为的规范,是评估工作执业质量的衡量标准。然而我国目前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具体准则还未制定或者处于正在制定之中。而且已经颁布、出台的准则中有许多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概述和说明,缺乏可操作性。如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确定以及如何依据价值类型恰当选择评估方法,目前的资产评估准则很难指导实践评估工作。类似的情况还有无形资产的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等等。资产评估政策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增大了评估活动中资产评估人员主观分析、判断的比重,不确定成分增加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4)资产评估方法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分别基于劳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理论基础,从不同的途径评估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在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同一资产,评估结论应趋于一致,即使存在差异,也一定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可能严格达到每种方法使用的前提条件,所以现实的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基础,也是资产评估的理想状态。这种理论与现实的不一致,自然增加了资产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降低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另外,用任何方法进行评估都不是一个完全精确地过程。每一种方法都是探索资产价值的一种思路或者一种途径,它们所处的立场、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很难简单的断定哪种方法更科学,哪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更准确。而实践中由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往往需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自身的状况和市场条件,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和合理的评估方法。
(5)评估过程的不确定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工作需要客户的配合,没有客户的配合,不可能出具高水平的评估报告。但在现实中有的客户除了要求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他们希望的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外,在评估机构执业时故意不配合评估机构的工作,少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或其他证明文件,影响评估报告的质量。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往往具有难以完成必要的评估程序的特点。其一,由于被处置资产的资产占有方与处置方处于对立的状态中,资产占有方极不情愿配合资产清查和提供资料等;或者所提供的资料可信度很低。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是进不了门、看不到东西,根本无法开展评估工作。其二,债权人与股东身份不同,小股东与大股东不同,求偿的债权人、小股权持有人很难要求资产占有单位配合评估工作。评估多半是“站在外面”的评估,很难完全履行评估程序和取得满意结果。在正常的评估程序难以完成,评估依据不充分时,评估人员过多的使用主观判断,从而影响了评估结论的准确度。
(二)资产评估专业估计和判断引起的不确定性 可以说评估过程中充满了大量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整个评估程序中。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评估人员需要运用专业技能和评估经验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实现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要求评估主体(资产评估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严格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估经验,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必须通晓资产评估、法律、工程、金融、建筑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具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多年评估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专业胜任能办是衡量资产评估人员专业水平的核心指标,也是决定资产评估结论准确度的关键。严格的独立性是对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和规范,它要求资产评估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分析判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和私利,自觉地抵制来自外界的压力、干预与诱惑。对资产评估人员而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能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资产评估人员规范执业的两大基石。然而,理论与现实存在差距,有时还会出现相悖的状态。一方面,在现实的资产评估活动中,从事评估实践工作的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仅与准则要求有距离,而且他们彼此专业水平也存在着差距。有的评估人员从业时间很长,积累了丰富的评估经验,但或许缺乏评估理论前沿知识;有的青年评估人员掌握了扎实的评估理论,但缺少必要的评估经验;有评估人员擅长房地产的评估,有的评估人员擅长森林资源的评估等等。所以就单个评估人员而言,每个人的专业优势和不足存在差异,不同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时,由于主观判断能力的差异。结果会出现差异,所以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对于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而言,尽管基本准则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但实践中评估人员未必严格遵守,而且与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尚不完善,评估人员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迎合委托方的需求,高估或者低估评估对象,严重扭曲资产评估价值。因此,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高度的职业敏感和洞察力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难以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三、不确定性与评估结论准确性的理性思考
(一)资产评估的咨询性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下价值发现的间接的辅助性手段,是在市场实现交易行为之前,通过模拟市场、类比分析、假设判断,事前寻找资产的价值区间,为投资和交易的市场行为提供专业性的参考依据。由于资产评估发生在交易活动之前,实际交易发生在评估活动之后;而且资产评估总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而等到实际交易时,假设已经成为了某种现实的具体条件;评估时模拟市场是具有一般性的,而现实的交易是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评估的相关利益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希望评估师评估出“公道的”的资产价值;但由于种种的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最称职的评估师所能做的也就是凭借信息和资料、技术和经验,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对最有可能的情况做出假设,经过分析、推理、预测、判断,“提炼”出的一个相对合理的估计值(区间)。资产评估结论的相对准确度决定了资产评估行业的职能是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性估价意见,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评估人员只对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交易活动中资产定价决策负责。因为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只是资产交易双方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双方的谈判结果。所以,资产评估具有咨询性,而不是鉴证性。
(二)评估值的价值区间
既然资产评估结论是一种评估值,那么评估结果以一个价值区间比单一数值表示更合理。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问题,模糊学中的“模糊比精确更准确”的说法,同样印证了资产评估结论“越精确越不准确”的问题。资产评估结论给出一个价值区间,意味着资产的价值是由一些可能的价值量组成的范围,而且其中的某些值比其他值的可能性更大。曾经一位学者在一篇关于道德规范的文章中提出,人类的需求(如市场)因人而异,对某个特定人也因时间而异,而且与许多主观因素有关。而且,商品的价值是由它对大多数人而不是对单个购买者的用途决定的。因此,评估价值应该是有弹性的,也就是说是一个范围。从评
估参数来看,评估一项资产的价值,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使用相关的参数值。同一个参数值,可能由于各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掌握的信息资料不一样,不同的评估人员会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果,这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区间。从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看,评估人员执业时总要受其精力、心情、经验和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同一资产由不同的评估人员评估,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即使同一资产由同一评估人员在不同的时间评估,结果也会不一样。这些情况都会使评出来的结果形成一个价值区间。此外,从资产评估的性质来看,资产评估在国际上国内均属于咨询范畴,因此评估应当为交易双方服务,而不是偏向于某一方。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值时应当分别站在当事人各方的立场上,兼顾各方的利益,把握全局,这一要求不可避免地促使评估值形成一个价值区间。
(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资产评估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初是源于社会对资产评估的需求,市场经济对资产评估的需求越迫切,要求越高,市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越快。从原始评估阶段开始,历经经验评估阶段,最后到科学评估阶段,资产评估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服务行业,还是作为一门学科,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评估业务的范围也极其广泛,而且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资产评估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科学性要求评估人员必须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价值类型和科学的评估方法,制订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可靠。资产评估不仅表现出科学性,资产评估还蕴藏着艺术性。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要求评估人员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恪守职业道德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这个评定估算过程实际上是评估人员评估艺术的体现,如何把评估艺术演绎到位是衡量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关键。其实,艺术有一部分是科学,但艺术还包括加到科学上的艺术家的技巧和经验。对资产评估来说,艺术性强调的评估人员运用其知识,以解决特定问题的那种创造性的技巧与能力。这里艺术家就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由于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存在,评估人员必须对经济事项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推理、判断,从而做出选择。很显然,这一过程并不是唯一的。面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评估人员可能依据自身的经验、知识、或者偏好做出自己的预期和选择,这样对同一评估对象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论。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同样印证了评估价值的区间合理性。
四、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度。针对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一方面相关的利益方需要充分地理解资产评估的不确定性,客观地分析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原因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正确地判断评估结论的有效性,以便明确评估结论在资产交易中的利用程度。另一方面,应尽快地出台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地制定出具有操作性强的评估准则,细化评估步骤,减少其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判断,以便于评估人员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维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2
在市场中,客户相伴生产者和供应商而生。在作为生产者和供应商的企业被转让时,相应的客户资源也将跟随转移。如何评估客户资源的价值,企业转让中的交易双方对此都十分关注:本文拟就此阐述个人的一些见解。
一、客户的概念
客户,是对企业产品或劳务购买者的泛指。对于一个需要经营的企业来说,客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知道,投资建立企业,其目的就是通过生产和销售产品(或劳务),从客户那里获取投资的回报。俗话说,客户就是“上帝”。如果没有客户,那么企业的产品或劳务就不能形成货币回笼,企业无法经营。为此,每个企业都十分重视客户工作。有些企业特意设立公关部专门负责开发和维系客户。为使企业拥有尽可能多的、稳定的客户,企业一方面要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还要有开发新客户和维持老客户的措施。
二、客户的种类
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1、以购买产品的物质形态划分,可分为购买有形产品的客户和购买劳务(或)的客户。
如汽车、电视机的消费者是购买有形产品的客户;电话用户是购买电信公司服务的客户,病人是购买医院服务的客户,储户是购买银行服务的客户等。
2、以与客户保持购买关系的时间划分,可分为新客户和老客户。
首次或新近购买企业产品或劳务的客户,属于新客户;老客户,是指与企业保持时间较长的产品或劳务买卖关系的客户。如储户愿意长期到某个储蓄所存款;消费者在购买了某企业生产或销售的计算机后,还愿意购买这个企业生产或销售的其他电子产品;愿意长期在某一理发店理发等,这类客户就是老客户。
3、按购买者与消费的关系划分,可分为直接客户和转销客户。
直接客户指的是直接使用产品或直接接受服务的客户,或者说是最终消费者。如购买本人使用的汽车的消费者,则属于汽车的直接客户。转销类客户指的是中间商,如零售店、分销商和批发商等。当然,对于企业来说,零售店、分销商和批发商都是直接的购买者,不过这种客户关系会受到企业产品(或劳务)最终的使用者——上述直接客户意愿的影响。
4、按客户签署合同的时态划分,可以分为过去时客户、现在进行时客户、将来时客户。
过去时客户是指买方以前曾经与本企业有过买卖关系;现在进行时客户指的是目前已与企业签定了商品(或劳务)购销合同,而且合同尚在履行之中。这类客户当期就可以给企业带来收益。将来时客户指的是以后有可能购买本企业商品(或劳务),而目前尚未与本企业签定合同的客户。这类客户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可能给企业带来收益。
三、客户资源资产的性质
客户资源是企业必不可少的.无形资产。之所以称之为无形资产,是因为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使企业经济效益得以实现,而其又是非实物形态的资产。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构成,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事实上购买企业产品(劳务)的关系;
2、存在与上述关系有关的、该资源持有者可使用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具体地讲,首先要有客户历年购买本企业产品(劳务)记录,而且这些客户应无赊欠货款的不良记录。其二是要有企业和客户存在的个人关系资料。即企业知道客户是谁、客户也知道作为卖方的企业是谁;与客户的联系方式(如有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同样,卖方有与客户的联系方式(如有关经办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Email等)。通常,这些记录和资料不仅是一份简单的名单,它们还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历次购买本企业产品(或劳务)的时间、数量、金额。
(2)货款支付方式。
(3)当前尚欠货款情况等。
评估人员可以借助这些相关资料和数据对客户资源无形资产进行仔细的分析。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是与商誉不相同的资产。商誉就是企业整体的商业信誉,它不可能脱离企业而独立存在。而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是具体化的现时和潜在未来的产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因此,客户资源无形资产可以和整体企业一起出售,也可以单独出售。目前,国内企业整体转让时往往忽略了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事实上,一般正常经营的企业都应该有一定的客户资源。
四、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基本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评估方法的具体做法如下:
1、成本法
成本法就是以发展和保持目标客户关系所有的费用来估算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价值。一般估算的费用包括如下几种:
(1)发展客户的费用。这种费用通常有客户走访、广告、招揽、通讯联络或其他发展客户的方式所需要的花费。为发展一个客户,可能进行了若干次的招揽和沟通活动,这些活动所有的花费都应计入客户资源的成本。而有时花费了很多费用却未招来客户,此时,这些花费也应该摊入现有客户资源的成本。
(2)维持现有客户关系的成本。这些成本包括现有客户在第一次成为客户之后发生的走访、应酬、广告等全部成本支出。还应包括为留住现有客户而支付的促销、折扣、或其他让利的开销。
(3)建立客户档案和记录的成本。这种成本包括在与每个客户保持关系期间,与建立客户销售记录、信用记录、应收款和付款等有关的记录和管理的成本。
(4)机会成本。这一成本是指建立(或再次建立)当前客户关系期间损失的收益。如果可以确定并可以量化上述所有成本,就可以采用成本法来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过,实际应用时存在很多困难,一般企业都不会记录这些成本资料的。因此,在客户资源无形资产评估中,很少采用成本法。
2、市场法
此种方法是需要找出与被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相类似的近期交易案例,至少应有三个可比的案例。通过分析比较被评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相关因素,如交易的时间、客户的保持时间、客户的购买量、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打分量化成调整系数,对可比案例的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求出被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
但是,寻找可比交易案例是十分困难的。有时能寻到此类客户资产的交易信息,但要寻找这些交易的可靠数据,如交易价款及财务或经营方面的可靠信息资料,往往是相当困难的,由此也就限制了市场法的应用。
3、收益法
收益法是评估客户资源无形资产价值最常用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客户资源资产在预期剩余年限内可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现值。可以按单独客户进行评估,然后汇总求和;也可以对成组客户群进行整体评估。
(1)其计算步骤一般如下;
前三年来自客户的销售收入
预测寿命期内各年的来自客户的销售收入
减:销售成本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减:营业费用
减:管理费用
减:所得税
加:与客户资源价值相关的摊销费用
等于:来自客户的净现金流量
乘:折现系数
等于:与客户资源相关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乘:客户资源对此评估价值的贡献率
等于:客户资源的无形资产价值
(2)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和来自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①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主要根据客户及本企业关系维持情况的历史资料来进行估计。有的行业的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剩余年限,可以利用历史统计资料,绘出剩余年限曲线。例如在健身行业,可以利用所收集的客户流的各种信息资料:如各年龄段顾客与本企业保持关系的起始时间、退出时间等参数,再将每组数据标注在数学坐标系上,对这些坐标点进行修正,生成关系的时间曲线,从而得出平均保持年限。再如,对于需求矿山机械的客户,应该考虑该客户历史上对该机械产品的购买数量、该种机械设备的更新年限以及其矿藏尚可开采年限等因素,然后来确定此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
由于客户类型、卖方产品(或劳务)都不一样,因此,要视具体客户的有关因素,在分析客户生存期限的基础上,来推测客户资源的剩余年限。
②客户资源能给企业带来收益,但是,企业获得的收益并不都是由客户资源带来的,企业的收益是企业各种因素有机组合和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包括资本、技术、管理人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而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是属于管理范畴的无形资产。要确定客户资源无形资产在企业客户收益中所占的比重,从而才能分离出来自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价值。具体做法一般可采用超额法和专家打分法。
超额法是将该企业客户数量与同规模企业平均占有客户数量相比较,根据超过平均占有客户数量的百分比酌量考虑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专家打分法,召集熟悉同类产品(或劳务)市场情况的专业人士进行座谈打分的方法来确定客户资源无形资产的贡献率。
资产评估报告3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汽车制造厂,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该制造厂属于本行业同类产品的中型骨干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合资经营相对应的出资公证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合资项目出资公证这一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反映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合资的汽车制造厂整体持续经营价值,具体包含企业近3年来的各项收入支出现金流,以及对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的测算。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持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20xx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企业发展的某一个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也是不稳定的,而在这个不稳定期间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的,故而采用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进行评估。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6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6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现场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股东权益评估采用收益法
(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评估人员采用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成本、利润以及企业净现金流量。通过该制造厂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现场调查,并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近3年的财务、统计资料,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人员熟悉了改制造厂生产经营的现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进行了企业经营、财务与获利能力分析。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
(1.1)该制造厂成长较快。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可知,企业前几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都为正数,平稳增长且波动幅度不大,表明该制造厂的经营活动比较稳定。从近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2)企业的盈利除了运用于加薪和奖励以外,其他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更新,并开始注重职工的培训。
(1.3)企业已由生产导向转向了主动式市场营销导向,已初步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技术情报网络。
(2)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
(2.1)经过数年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该制造厂的技术基础已经基本达到了中等先进水平,技术装备处于同行业中的上等水平。如果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制造厂将能追上中等发达国家同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水平。
(2.2)该制造厂的内部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等级高,筹资渠道畅通。
(2.3)一方面,由于产品的改型,该制造厂已经赢得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代理商以及企业直销的努力,该制造厂已经开始产生品牌效应。目前,该制造厂所生产新型车的性价比偏高,但还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随着技术组织措施的到位以及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可望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降价、增加利润。
(2.4)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经过合理的预测和多方论证发现,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3)相关参数说明
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该制造厂在未来头两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未来第三年基本扫尾,然后坚持追加发展投入。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该制造厂的收益在永续期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
结合银行利率为参照的安全利率和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该制造厂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大约为11%。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
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产权依据:
1、主要设备报关单、购置合同和发票。
(四)取价依据:
1、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3、《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4、本所评估人员在市场上调查了解的价格信息。
九、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评估目的涉及的相关各方,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20xx年4月9日经双方协商后,委托方与本所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所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指派项目经理和评估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评估计划报经部门经理和所长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对车间装修工程、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车间装修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等。
(六)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测算,对委托评估的车间装修工程和设备采用成本法。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项目经理召集评估小组成员讨论分析评估结论,并由项目经理撰写评估报告,经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时,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11.9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387.1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3.49万元,增幅为6.80%。(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十二、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但本所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出具后的政策与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同时与相关各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和偏见。
(四)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其他瑕疵事项,被评估企业在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六)评估结果是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未考虑该资产的他项权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对结果的影响。
(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的建筑面积是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我们并未进行查证及核实。
(八)油温机及备件、水温机及备件、输送系统为免税进口设备,评估基准日时尚处于海关监管期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该等设备及备件用于转让时应经海关许可。另外该等设备的评估结果未考虑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九)空气运输机《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收货单位为天津中富联体容器有限公司,我们取得该设备产权属于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说明函。
资产评估报告19
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10日接受您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规范,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独立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您的电脑戴尔inspiron r se 7520进行了市场价值的评估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朱玉
2.产权持有者:朱玉
3.使用者:除委托方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为实现与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评估报告的相关当事方。
2、评估目的
依据委托人的要求,委托人打算对其持有的戴尔电脑inspiron r se 7520进行二手转让,现对委托人的电脑进行资产的评估给委托人转让资产提供依据。
3、评估对象及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朱玉的个人电脑,戴尔inspiron r se 7520
设备概述:其电脑为戴尔inspiron r se 7520,购买价5500元,购入地点为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DELL电脑专卖店,购入日期为20xx年9月1号,性能强劲,运算速度较快,工作正常,保养较好。预计使用6年,现已使用2年9个月。具体参数如下:基本参数上市时间20xx年03月
产品类型家用
产品定位游戏影音本,家庭娱乐本
操作系统预装Windows 8 64bit(64位简体中文版)
主板芯片组Intel HM77
处理器CPU系列英特尔酷睿i5 3代系列
CPU型号Intel酷睿i5 3230M
CPU主频2.6GHz
最高睿频3300MHz
总线规格DMI 5 GT/s
三级缓存4MB
核心架构Ivy Bridge
核心/线程数双核心/四线程
制程工艺22nm
指令集AVX,64bit
功耗35W
存储设备内存容量4GB(4GB×1)
内存类型DDR3 XX00MHz
最大内存容量XXGB
硬盘容量500GB
硬盘描述5400转
光驱类型内置DVD刻录机
光驱描述支持DVD SuperMulti双层刻录显示屏触控屏不支持触控
屏幕尺寸.6英寸
显示比例:9
屏幕分辨率1366×768
屏幕技术LED背光
显卡显卡类型双显卡(性能级独立显卡,集成显卡)
显卡芯片AMD Radeon HD 7730M,Intel GMA HD 4000
显存容量2GB
显存类型DDR3
显存位宽128bit
DirectX11
多媒体设备摄像头集成100万像素摄像头
音频系统内置音效芯片
扬声器内置扬声器
麦克风内置麦克风
网络通信无线网卡支持802.11b/g/n无线协议
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
蓝牙支持,蓝牙4.0模块
I/O接口数据接口3×USB3.0(其中一个具有Powershare供电功能)
视频接口VGA,HDMI
音频接口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其它接口RJ45(网络接口),电源接口纠错
读卡器8合1读卡器
输入设备指取设备触摸板
键盘描述背光键盘,全尺寸键盘电源描述电池类型6芯锂电池,4800毫安
续航时间视具体使用环境而定
电源适配器100V-240V 90W自适应交流电源适配器外观笔记本重量2.766Kg
长度378mm
宽度252mm
厚度30.3-34.1mm纠错
外壳材质复合材质
外壳描述灰色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是委托人的学习娱乐工具,通过对委托人的戴尔电脑inspironr se 7520进行评估,到评估基准日20xx年9月30日,此次接受评估测试的资产和委托人请求资产评估时的资产范围一致。
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因此,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5、评估基准日
本次的资产评估的时间基准为20xx年9月30日。
6、评估原则
在资产评估时要求评估的资产类别要和评估资产的业务相匹配。资产评估原则是指资产评估业务所采用的一种价格标难,也是资产评估中的重要环节,评估原则的选择合理与否,是资产评估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于委托人所委托的戴尔电脑inspiron r se 7520的资产评估过程中遵循着下列原则。
独立性原则。本公司作为独立的社会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的立场,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遵循客观性原则。本公司对资产的评估对实地进行考察,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的市场价格,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
遵循科学性原则。在资产评估工作中,要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有着相应的评估依据,保证整个资产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为委托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资料。
遵循持续经营的原则。该项评估资产寿命未到期,处于尚可使用的状态,需要确定专门的评估方法,不能对资产的实用性产生影响。
遵循替代性原则。在资产的评估工程中,由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因素的变化,资产评估的参考价格一会发生改变,针对这种情况,资产评估一般采取最低的价格。
维护资产占有者及其他关联方合法权益的原则。本公司对于委托人资产信息进行保密,不泄露资产评估的信息,保证其安全性。
7、评估依据
该资产的取价依据为购买时所开具的发票、使用情况、现市价格。
评估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8、评估方法
1.成本法
成木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
其电脑购买价为5500元,通过年限法计算资产的成新率,年限法:是以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来确定成新率的方法。
成新率为: (72-33)/72=54.2%
评估价值:5500×0.542=2981
2.市场法:
市场法的基本含义。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市场法的应用前提。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的商品种类很多,资产作为商品,是市场发育的重要方面。资产市场上,资产交易越频繁,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资产的价格越容易获得。
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运用市场法,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参照物。但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资产是很难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类似资产参照物进行调整,有关调整的指标、技术参数能否获取是决定市场法运用与否的关键。
个别因素:评估对象、参照物A 、参照物B 、参照物C
规格型号:戴尔inspiron XXrse7520、戴尔inspiron XXrse7520(参照物A )、戴尔Inspiron r Turbo(INSXXTD-3628)(参照物B)、戴尔inspiron XXrse7520(参照物C)
制造厂家:A场、 A场、 A场、 A场
役龄:3、3、3、3
附件:齐全、齐全、齐全、齐全
比较系数1 、1 、1.10 、1
市场因素的比较:
根据评估对象和参照物的市场交易状况、交易动机及背景、交易数量等因素均相同,调整系数为1.
时间因素:
参照物的交易时间
评估对象、参照物A 、参照物B 、参照物C
交易时间:当前、九个月前(参照物A ) 、一年前(参照物B)、半年前(参照物C)
时间调整因素1 0.88 0.83 0.9
计算评估值:
参照物A参照物B参照物C
市场参考的交易价格:3200、3600、3500
比较因素调整系数:0.88 、0.91、 0.9
调整后价格:28、3276、3XX0
则该电脑评估值为:(28+3276+3XX0)/3=3081
9、评估过程
针对委托人所要评估的资产,带电脑已经停产,只能通过其购买时的`价格,和市场上相似产品价格及二手市场上此类资产价格进行比较参考,通过技术观察计算其重置成本和成新率,对委托资产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估。
资产评估准备阶段:
1、明确评估的目的、对象、类型、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
2、双方签订委托业务约定书;
3、对所要评估的资产制定详细具体的评估方案。
资产评估核实阶段:
1、对评估资产按照相应的规定,对委托方所委托的资产指导协助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完毕之后,指导委托方填写相应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对委托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查看,检查核对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是否属实正确;
3、听取产权所有者对待评估资产的介绍;
4、对于委托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作进一步的核查,对申报表中的具体数据经行核对工作;
5、收集相关的数据,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障资产评估工作的严谨性、准确性;
6、现场进行实物考察,对待评估资产状况进行考察,并作出记录,向资产所有者了解资产有关情况。
资产评估估算阶段:
1、对于所评估的资产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案,采用专门的评估方法,对评估资产情况具体分析,保证整个的评估工作地顺利进行;
2、查看阅读待评估资产的一些相关文件,如所有权证明文件、发票、保修卡等;
3、对价格评估,采取多个参照物,对实地市场价格和网上价格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
资产评估汇总阶段:
先对资产的评估形成一个初步的评估结果,再进一步的对结果进行完善和修改,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对于初步结果的错误不足进行整改工作,形成最终的资产评估的结果。
资产评估报告提交阶段:
对最终的结果进行讨论和分析,保管相应的资料与数据,编制相应的评估报告书,对评估报告书进行整理和审查并作备案,最后提交给委托人资产评估报告书。
10、评估结论
按成本法计算出电脑的价值为2981元,用市场法求出来的价值为3081元,该电脑型号已被淘汰,重置成本估计不准确,因而成本法估计出来的值不精准,市场法采用了3个可比实例,比成本法具有可信度,因而此次应采用市场法下的评估结果,则该电脑的评估价值为3081元。
资产评估报告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 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上发表声明。声明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 正文
第十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按照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应当按以下要求编写:
1.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1)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经营产品、注册资本、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或者主管部门准入批复文件、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企业股权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
(2)被评估单位主要股东介绍,一般包括主要股东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经营业绩。
(3)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介绍,近三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4)企业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主要部门的构成情况,并以适当的形式表明各级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
(5)企业经营特点。如:银行信贷资产的种类、规模及质量等,营业网点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情况等;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保费收入、赔付情况、市场地位等;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的规模和收入比重,营业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等。
2.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等。若存在关联交易,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等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通常需要说明下列内容: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经过审计、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期间;
(二)企业表外业务的类型、数量;
(三)企业的客户资源、营销网络及业务合同等无形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通常需要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指标变动情况;利率、汇率和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特定经济行为文件的约束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应当为有效批复文件以及可以说明经济行为及其所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评估业务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四)权属依据通常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基准日股份持有证明、出资证明、信贷合同、保险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版权)相关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抵债合同、抵押登记资料等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本市场资料等。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评估的,应当对评估过程及主要参数的选取进行说明。
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应当对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进行说明。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应当分别说明各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业务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等过程;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结论对应的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通常是确定的数值。根据经济行为的特殊性,评估结论也可以用区间值表达。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的评估结论及其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各单位的评估价值。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评估报告应当披露引用原因、引用过程及所引用报告的出具方、报告文号、报告结论等事项,并说明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六)特殊情况下,在与经济行为相匹配的前提下,评估结论可以用区间值表示,同时给出确定数值评估结论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以及期后事项等特别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评估资料不完整等使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三)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四)被评估单位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监管指标的情况;
(五)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该期间利率、汇率、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及国家对金融企业监管政策的变化等;
(六)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使用限制。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要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评估明细表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 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下列文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被评估单位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七)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九)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十)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二)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三)业务约定书;
(十四)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需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 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一)表头应当含有被评估资产负债类型(会计科目)名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页码;
(二)表中应当含有资产负债的名称(明细)、经营业务或者事项内容、技术参数、发生(购、建、创)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幅度及备注等基本内容;
(三)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和填表日期。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核算方式等因素合理编制。
第六章 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在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过程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 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一般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