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纪律作风自查报告篇1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岗位职责
*区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执法监察室4个职能科室。
(一)局内各职能科室
1、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的有关工作;起草和审核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机要通讯、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宣传党风、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
2、纪检监察室:检查并处理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负责下级监察部门所查案件的督促、协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分析查案情况,并结合查案,起草典型案例的通报。
3、审理室: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和反映检举、控告、申诉情况及突出问题;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向承办单位移送、交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对基层监察部门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审理由区监察局直接查处或需报请区政府批准的违反政纪的案件、报市监察局审批的案件、下级政府或监察部门报请审批的案件;受理区政府、区监察局审批的以及上级政府、监察局批准的案件中监察对象对监察决定不服和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受理按规定应由区监察局复审、复核的案件;负责受处分干部的跟踪教育工作。
4、执法监察室:对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情况及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执法、监督部门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拟定有关制度和规定,组织推广经验;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全区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协调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开展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二)办公场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衡山路8号*区管理中心21楼。
举报电话:*;行政监察举报电话:*
(三)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局还制定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办案工作纪律、联系点制度、文件起草及印刷制度、文件传阅制度、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廉洁自律规定、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
三、服务承诺
1、依法行政,办事公正。本着对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公正处理每一件公务,做到生人与熟人一样对待、群众与领导一样对待、内部与外部一样对待。
2、举止文明、环境整洁。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形象,个个都是投资环境”的理念,自觉创造和维护开放、高效、诚信、文明的服务环境。
3、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秉公办事,不拘私情,严格遵守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4、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向办事者告知经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受理人应认真办理相关事项,或负责衔接、联系相关部门解决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
5、实行办事时限制度。
①举报:一般在三个月内办结,特殊原因经上级批准延长至六个月;
②案件检查:立案至结案时间一般为六个月,特殊原因经上级批准延长至一年;
③案件审理:一般案件一个月内审结,特殊案件经领导批准延长至三个月;
④执法监察:专项执法监察一至三个月,一般执法监察项目年内结束,特殊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实行跨年度整治。
6、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①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效等为群众提供服务的;
②不按照规范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的;
③不一次性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告知咨询人的;
④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的;
⑤揽权诿责,以情以法、以情代纪、徇私枉法的;
办公室纪律作风自查报告篇2
按照区粮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我分管党办室和办公室的工作。现就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从以下五点进行报告:
一、落实分管职责情况
1、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党办室、办公室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协助公司党总支书记年初对区粮购公司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全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协助公司党总支书记起草完成了各项制度、方案等工作,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起了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同时积极结合当前形势,重新修订公司党风廉政责任状,并组织完成层层签订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一位党员。
2、在党建工作落实上,协助党总支书记组织各支部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保证了党建活动的扎实推进。在方式方法上,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书记讲党课、观看电教片、专题讨论等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在今年的区党建工作巡察中,我协助党总支书记积极组织迎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整理归档各项文件资料,经查,我公司系统各党总支资料完备、基层组织建设稳固、党员基本素质良好,受到巡察组一致认可。同时,按照区统一工作要求,向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3、协助党总支书记认真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除保质保量完成好党总支的学习及专题学习外,着力加强区粮购公司系统微信推送,营造正能量舆论导向。认真组织各基层支部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公司系统专题一已经圆满完成专题研讨,期间重要文件精神和理论知识都及时进行了学习传达贯彻。
4、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公司绩效考核各项工作,认真组织起草绩效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办法,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攀高。今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各单位通过绩效考核,各项工作的规范性都得到有效提高。我分管的党建工作,各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时有效,档案资料齐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在落实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的具体工作。同时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党组织活动顺利开展。在贯彻区纪委《关于报送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和潜入地下违规吃喝问题自查情况的通知》精神上,我积极组织召开了区公司系统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和潜入地下违规吃喝问题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经过认真的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制定清单,逐一销号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落地生根。
二、强化制度执行情况
1、认真研究安排分管的党务和行政及纪检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跟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有效防控了廉政风险点。
2、协助党总支书记持续加大纪检日常巡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重点加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勤政清廉的榜样示范作用,严防腐败现象发生,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加强办公室、党办室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始终把作风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工作要求,在自己学习查摆的同时,带动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站好自己的岗,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日常监管情况
协助公司党总支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坚持对基层党支部的督查指导,要求各支部书记充分履职,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趋势,有效有力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和督促分管的办公室、党办室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带头严守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分管的办公室、党办室增强组织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带头严守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分管的办公室、党办室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截止上半年,公司党总支先后2次深入基层各支部进行工作督查指导,组织公司党办室、办公室不限次数的帮助解决基层单位规范整理等需求,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各支部制定了党建任务书、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了党务文件的归类存档,各类党务工作规范存档成盒。同时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完善了党日活动的开展,各支部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年初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各基层单位班子述职述廉述德。年中,结合绩效考核,对各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系统严格的考核,并及时进行了复查,确保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完成,促进各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发挥表率作用情况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抓细纠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月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和5月份《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的自身问题已制定清单,全部整改到位。
2、4月初按规定如实及时的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坚持廉洁自律情况
1、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7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时代记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缅怀了先辈,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员责任,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常抓细抓长,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勤政清廉的榜样示范作用,严防腐败现象发生,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办公室纪律作风自查报告篇3
为贯彻全市党风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年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开展相关清理工作。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的问题;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结合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一次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问题。
(二)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公款出国(境)和国内外出活动工作,加强我局干部公款出国的报批和管理工作,一般性考察、学习和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和国内外出活动一律不报批。配合市纪委开展治理公款国内外旅游问题,加强经费来源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局公款接待用餐工作,坚持公务接待费支出限额控制和按季公示制度。配合市监察局进一步推进全市公款接待费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实行公款接待用餐费定额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抓好“禁赌”工作,要将“禁赌”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的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处室、重点岗位遵守纪律和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决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武办发〔20*〕3号文件《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落实局党组《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加强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按照《武汉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武纪发[20*]3号)的要求,落实好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市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实施办法(暂行)》,及时跟踪和掌握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没有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及时打招呼,进行党风廉政责任谈话和诫勉谈话。
(三)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市委统一安排,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规定范围内的述职述廉工作。各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按规定在本处室进行述职述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派人参加。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加强对各处室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四)推行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党务公开。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落实。市委下达市财政局20*年反腐倡廉工作4项牵头任务,局里分解为9项工作,落实到7个责任处室(单位),涉及我局配合的有16项工作,落实到10个责任处室(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两个专项,落实到两个责任处室(单位),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承担反腐倡廉牵头工作任务的处室(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工作措施,力求取得成效。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纳入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国库处等五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三)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根据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认真组织好对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根据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办公室纪律作风自查报告篇4
市委、市纪委:
2005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管理之中,与加强业务工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了廉政教育。加大了廉政宣传教育力度,把全国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和意见贯彻传达到全体干部中去。二是结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加强了法制和道德教育。通过学习,使办公室全体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四是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使反腐倡廉、行政提速、效能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为领导、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责任,领导做廉洁建设的模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体现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原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和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市政府办党组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办领导成员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监督落实的同时,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从我做起,管好自己。一年来,办公室领导班子始终把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能够身体力行,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本单位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在住房、奖金福利等方面,同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在用车、接待、通讯费等方面能严格执行政策,不违反有关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一年来,还没有发现领导干部有违法违纪的问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了全办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我办结合实际,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是结合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纪检监察座谈会会议精神,组织全办干部对已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廉洁自律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失职追究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的自觉性。二是在“两节”到来之前重申市反腐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禁止送收“红包”反对奢侈浪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制止送收“红包”,反对奢侈浪费及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等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没有发现办领导班子成员有收送“红包”现象和拖欠公款行为及参与等。三是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全面推行程序公示制,对市政府办的办事、办会、办文的程序进行公开、公布,做到了公开透明,同时还制定了办事限时制度,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并及时落到实处,从制度上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和保护机制。建立了干部谈心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圈,积极组织、引导干部参加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体育活动,做到对党员、干部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注意关心和爱护。
四、联系实际,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机关效能建设、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同时,对重点岗位和人员实行重点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提高了为领导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体干部牢固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落脚点,在每项工作中体现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地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化,自觉反腐倡廉。二是提高服务质量。我们把市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市政府办文、办事、办会程序进行了公开,修订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科长负责制、程序公示制、首问首接制、失职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制定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制度,通过以程序公示制强化民主监督,以失职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以限时办结制克服工作中存在扯皮、拖沓现象,以绩效考评制约和激励干部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地制止机关干部拿、卡、要的现象,树立廉政自律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决策督查力度,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认真进行督查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同时,也有效地遏制某些机关单位的腐败现象。
五、齐抓共管,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工作决策均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办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不随意简化、变通,不搞临时动议,不以传批方式决定重大事项,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和一个决策所带来了失误和偏差。每位班子成员都能从办公室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大胆放手地抓好分管工作。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在领导班子内部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的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同时,班子成员都能从团结愿望出发,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自我批评襟怀坦荡,批评同志真情实意。全办干部职工畅所欲言,气氛热烈,达到了增进理解、沟通、团结和谐,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三是强化科室职能作用。效能办及相关科室都能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以律己,严格督促管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很好地发挥了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各种管理制度,教育并禁止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与监督,禁止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便利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禁止干部参与,按要求,落实好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定居或留学事宜报备、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登记及领导干部子女操办婚丧喜庆申报审批、报告制度,促使群众监督与党风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监督力量,稳步、健康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同时,对群众的举报,一查到底,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决不手软。
六、坚持原则,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市政府办党组会议制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集体决定,不搞临时动议和个人说了算。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能坚持任职资格条件,能按《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大大地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每一位选的干部都是领导放心,群众满意。三是严肃干部纪律。能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条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十个不准”的原则,在配备干部能严格按照职数配备,没有超职数配备、滥设职位提拔干部,没有破格提拔,没有突击提拔干部,没有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解决抵制选拔干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严明纪律,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根据市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狠抓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约法五章”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反腐败三项工作,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抓好《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的落实,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特别是针对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特点,对干部职工重申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工作,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情报告制度,强化“六个不许”、“五个严禁”的落实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对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非煤矿山情况进行了清理。一年来,没有发现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违反财经纪律建立帐外帐,设立“小金库”;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参与和“”等非法活动;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领导干部基本上能落实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没有贪图享受乱花公款现象;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均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采购,接待费实行“三单合一”;没有发现违反人事工作纪律问题;能按规定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并认真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八、强化监督,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行使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内容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从根本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部署,参与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从机制、体制、制度和管理上防范各个环节中可能引发的腐败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财务报销个案抽查审核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对私设“小金库”和挪用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对2004年度发生的各项财务报销凭证的内容、报销的手续等进行自查,并对“小金库”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财务报销个案抽查审核制度,有效制止了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等行为。三是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加强了与所属事业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推荐、任用和奖惩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
办公室纪律作风自查报告篇5
1、局长岗位
(1)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2)负责传达和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发展战略和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决策,完成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3)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4)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2、副局长岗位
(1)协助局长管理全局各项工作,对局长负责。
(2)根据分工完成对分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3、纪检组长岗位
(1)协助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本局纪检工作,对全局工作人员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纪人员、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的科室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意见。
二、廉政风险的辨识和评估
各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内容和风险来源:
三、廉政风险的预防措施
针对局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以上风险点,廉政风险的防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落实:1、党风廉政责任制;2、党组会议议事规则;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4、党组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局领导班子“十个不准”。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市委的决议、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局党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5、严格执行《》及党内的各项规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内容
1、研究决定本部门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重大事项。
2、讨论决定局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3、讨论决定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包括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事项。
4、讨论决定本部门经费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5、讨论局工、青、妇提出的重点工作,并作出相应决定。
6、讨论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的落实。
7、讨论决定应由局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制度
1、党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或会议内容的需要,党组书记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议。
3、党组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会议确定。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经局办公室汇总,由局办公室主任提出安排建议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定。每次召开会议的具体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并附上有关文件材料(除临时召集外)。讨论干部人事事项,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承办。
4、党组会议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及市民群众的意见。
5、党组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议题时,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加以综合,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的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举手、口头等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作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对形成的决议,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必须无条件执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言论和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因事缺席,由党组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6、党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凡研究讨论具有保密性的内容和未经批准公布的事项,所有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
7、党组会议应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完整准确地做好记录。经局党组讨论通过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
8、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
四、决策执行
1、党组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2、党组成员在执行党组决议、决定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党组书记同意后,可在党组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3、党组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应当传达的,经批准后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应当公布的,经批准后及时公布。
五、议事监督
1、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科学决策,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
2、党组成员要积极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自觉接受党组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3、党组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党组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及局纪检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增强劳动保障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长领导研究处理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开。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为正副局长、纪检组长,根据工作或会议内容的需要,局长可指定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第五条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周五上午),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要提前将开会的议题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须做必要的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学习或传达上级机关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局党组的有关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意见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讨论决定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目标及实施方案。
3、研究讨论一个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4、讨论决定有关考评、奖惩事宜。
5、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工作。
第八条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提出:
1、属于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的议题可由局长直接提出或由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商讨后提出。
2、有关科室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该科室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第九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工作,应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或抓好督办。
第十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和未经批准公布的事项,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其他局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检组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与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结合本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三)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切实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
(四)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
(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在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领导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负责召集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抓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从思想政治作风上带好班子,发挥党组班子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
(三)定期召开党组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和个人说了算。
(五)加强责任追究的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一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及时组织调查研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管好班子成员,做廉政勤政的表率。
第四条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准确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抓苗头,抓隐患。
(四)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科室存在的不正之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五)积极参加分管科室工作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局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局党组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落实。
(二)协助局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在上级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查处本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行为。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对本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分管局长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并指导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廉政规定,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吃、卡、拿、要”现象,坚决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
(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强化党组成员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增强党组成员自我约束意识,根据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局党组成员。
二、报告内容
1、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和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4、本人结婚或离婚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的情况;
5、本人及其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6、配偶、子女及配偶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根据规定需要报告的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况;
8、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9、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要求
1、党组成员需要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一般应在事发后或知悉十五天内由本人经书面形式报告。
2、党组书记应向市委领导报告,党组成员应向党组书记报告。
3、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接受报告的人对报告的内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予保密。
局领导班子“十个不准”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到下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4、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条件;
5、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商业性歌厅、舞厅及其他娱乐活动;
6、不准借因公出差之机游山玩水;
7、不准参与、活动;
8、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9、不准借用各种名义到基层单位“吃、拿、卡、要、报”;
办公室纪律作风自查报告篇6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持之以恒地促进八项规定和地方党委相关规定的落实。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与审计机关党组主体责任专门机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与协助,加强对中央、地方党委和审计机关党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审计机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根据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加强研判、分析和调研,一方面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向审计机关党组提出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审计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和处室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按照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的要求,积极协助审计机关督查机构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努力推进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问题的严肃查纠。对“”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反复抓、抓反复,并不断加强、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既要敢于及时制止和纠正,又要严肃执纪、严肃处理,努力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查出的违反“”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严肃处置党员干部违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不断强化纪检职能。不断拓宽举报渠道,重视举报案件的受理,加强举报工作制度规范建设,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
3.提升案件查办功效。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机关执纪执法协调机制,努力发挥执纪执法的整体效能;加强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注重典型案件的动因剖析,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努力发挥查办案件对治本的推进功能。
二、关于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措施的构想
(一)加强教育防范。一是教育引导。及时收集上级纪委曝光案例或身边典型案例,坚持每月传输给审计机关各处室,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根据审计工作程序重要节点,通过审前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议宣读纪律、审中检查督促提醒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根据形势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实际,集中组织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培训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二是营造氛围。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办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廉政宣传滚动视频、廉政书屋或书架、审计廉政文化长廊、廉洁审计大讲堂等廉政宣教阵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推动审计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适时约谈询问。一是定期约谈。对审计机关各处室领导干部进行1-2次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重要处室和岗位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两次约谈,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措施。二是及时询问。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结果较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较差,以及在监督检查和审计回访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处室,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一是督促自查自纠。通过提醒和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各处室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堵塞工作漏洞,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动态监督。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动态监督,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上宣布廉洁审计纪律要求、审中现场检查、审后上门回访等工作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置腐败或不廉线索。
(四)实行工作报告。一是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向上级纪委报告年度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适时提醒审计机关党组每年向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二是按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报告。每年1月30日前向纪委专题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纪委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研究并积极整改。三是主动接受上级纪委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贯彻并积极配合纪委关于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约谈、处置和反馈等制度的落实,主动虚心接受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职责。
(五)开展述廉述责评议。一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适时提醒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规定和要求述廉述责,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等职责情况,接受评议和测评。二是开展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求每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纪检组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上进行述廉述责1次,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测评。三是将评议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备用。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评价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一案三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一要调查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的执行情况,二要调查涉案处室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三要调查涉案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一律追究应负的相应责任。
(七)接受办案考核。一是及时上报办案情况。对于查办的各类案件,及时向纪委报告办案情况及结果。二是自觉接受办案考核。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及时纪委报告难度、原因及相关案情,并自觉接受纪委的办案考核和指导。
三、关于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措施的思考
(一)加强组织协调。一是纪检组应当积极主动向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请示汇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接受纪委对纪检组工作具体督促和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系协调,建立和不断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机制。
(二)整合监督信息。一是审计机关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加强反腐败工作舆论引导,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快速处置媒体和网络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信件、电话、来访、网络、举报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健全通畅的审计现场《审计公示》、《廉洁审计情况反馈表》、与被审计单位及其派驻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对接沟通、审计现场检查、审后回访被审计单位等信息渠道。
(三)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地方党委要求,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和督促处室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公开制度;二是完善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办法,用制度确保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三是探索处室负责人监督方式方法,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并将监督项目、方式、进度等内容纳入其中;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三项禁令八不准规定”、审计组廉洁审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廉洁审计承诺书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的廉政工作职责以及各处室廉政建设信息员的岗位职责;五是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建立和不断完善案件线索处置分类和流程,及时审查、规范管理;六是制定典型案例剖析通报、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丰富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打造审计机关党员干部不易腐的制度“笼子”。
(四)落实改革措施。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和统一部署,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纪检组服从纪委领导的意识,积极投入办案体制机制试点和推广工作,查办案件以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审计机关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纪委;三是积极配合落实上级纪委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服从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要求;四是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有关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部署和安排。
(五)狠抓自身建设。一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和行为,不该管的彻底放手,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二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不阿、秉公执纪的派驻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