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1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福建省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福建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设区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3.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省电网或省内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以及城市和公众对大面积停电的应对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国家及省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4.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设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4.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5依靠科技。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2组织机构
2.1省应急机构
2.1.1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日常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福州电监办。
经贸、电力监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卫生、水利、林业、国土、安监、通信管理、交通、铁路等部门和电力企业按照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设区市应急指挥机构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将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具体工作的衔接。
2.3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重要用户
2.3.1电网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加强电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物资储备清单,接受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按照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2电力调度机构
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地点设在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在各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处理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
2.3.3发电企业
有关发电企业应设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制订和完善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加强电力物资的储备工作,并向所属设区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物资储备清单,接受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按照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做好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4电力用户
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自备应急保安电源,做好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Ⅱ级停电事件、Ⅲ级停电事件三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3.1.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华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3.1.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福州、厦门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1.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1.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华东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1.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华东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华东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3.2.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华东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3.2.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福州、厦门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其他设区市全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
3.2.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3.2.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3.2.5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输电线路和与华东联网的500千伏设备遭受打击或破坏,对全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3.3Ⅲ级停电事件
3.3.1省电网较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
3.3.2福州、厦门电网较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20%以下。其他设区市全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60%以下;
3.3.3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20%以上,4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3.3.4调度二次系统(包括自动化、通信设备、外部电源及厂站端设备)失控、故障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调度一次系统正常工作;
3.3.5省电网区内存在电煤供应不足7天且无后续来煤的主要火电厂装机容量总和达到省电网装机容量的10%以上,可能造成主要火电厂全厂停电;
3.3.6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的外力破坏事件引起电力设施损坏,造成较大范围的停电事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3.3.7应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的社会紧急情况、或华东电网公司请求配合的华东电网应急救援而启动省电网应急保障预案。
4应急准备
4.1事故监测、预警、报告
电力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
4.2电力系统应急预案
4.2.1电网企业应急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电网企业及所属设区市、县供电部门应会同所辖各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制订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预案,并加强演练,及时修订完善,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4.2.2发电企业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确保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发电设备安全运行。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失去外部电源情况下,做好“黑启动”或厂用电恢复后机组重新启动工作。
4.2.3应急保安电源。电网企业及其所属各级调度机构、各发电企业按照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提高“黑启动”预案实施的成功率,为恢复发供电创造条件。
4.3重要用户应急准备。
重要电力用户应日常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准备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提高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能力。
5应急响应
5.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5.1.1事件报告
5.1.1.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
5.1.1.2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宣布本省进入应急状态。
5.1.2事件通报
5.1.2.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5.1.2.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1.3应急处置
5.1.3.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的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5.1.3.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地区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港口、火车站、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5.1.4.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5.1.4.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5.1.4.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5.1.4.4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5.2.1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按本预案进行处置。事发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2.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经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5.2.2.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5.2.2.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5.2.2.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5.2.2.4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燃料储备达到规定要求;
5.2.2.5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3Ⅲ级停电事件响应
5.3.1发生Ⅲ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事发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按照本预案第5.1.2条、第5.1.3条规定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3.2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经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Ⅲ级停电事件状态:
5.3.2.1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5.3.2.2因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的停电负荷恢复至80%以上;
5.3.2.3主要发电厂、输变电设备故障已隔离,不影响电网的运行;
5.3.2.4省电网内火电厂的发电燃料、水电厂来水不足等情况已恢复正常,能源储备达到规定要求;
5.3.2.5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3.2.6台风等自然灾害警报解除,遭受严重破坏造成较大范围停电的电力设施已基本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电已基本不受影响;
5.3.2.7省政府或华东电网公司宣布解除华东电网应急救援。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成立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专家咨询小组,由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承担此项职能,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6.2装备保障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救援装备,各设区市应急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实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完善相关电力保安电源的功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企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在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等内容,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7.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7.3演习
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8信息
省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工作。
9后期处置
9.1事故调查
发生Ⅰ级、Ⅱ级大面积停电之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国家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发生Ⅲ级停电事件,由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各相关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建议。
9.2改进措施
9.2.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汲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9.2.2各相关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省经贸委会同福州电监办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经贸委、福州电监办共同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2
一、建立健全行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一)加强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行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党委成员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县(区)经信局(含翠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港开发区经贸科技局、珙县煤管办,下同)要相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部门、配备必要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重点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专门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各类企业也要明确机构或确定专(兼)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一)加强所属行业应急管理。各县(区)经信局、委各办、科室、中心、站(以下简称委相关业务科室,下同)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政府主管、企业落实”的应急处置原则,建立完善全市电力(指国家电网,下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全市成品油供应、天然气供应、医药储备供应、无线电和通信保障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提所属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指导管理。各县(区)经信局和委相关业务科室要配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改造等方面要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主动参与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事故的处置,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条件建设,完善与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应对保障能力。
(三)加强应急工业产品管理。各县(区)经信局、委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统筹推进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储备和供给能力建设,探索建立部门与企业应急工业产品需求、生产供给的联动机制,引导支持相关企业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应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动态储备和实物储备,快速有效组织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和供给,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三、建立健全行业应急预案体系
(一)修订完善经信系统所属应急预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市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市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市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和《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七大应急预案管理。其中:电网大面积停电预案已颁布近8年、天然气供应和成品油供应以及无线电管理预案颁布时间均超过6年、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预案超过4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委相关业务科室要重新修订完善所属预案。各县(区)经信局要结合实际,编制或修订七大预案。
(二)指导工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深入开展企业危险因素的辨识和应急处置预案的检查,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实现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工作岗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内容质量。按照实用管用和卡片化的要求,指导企业开展预案简明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各类安全生产预案演练,进一步提企业快速处置能力。
(三)健全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各县(区)和企业《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编制指导工作,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建立预案备案制度。各县(区)和企业要不定期的开展跨行业、跨单位的预案演练,及时修订相关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建立健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一)加强电力行业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电网公司、发电总厂、珙县电厂和福溪电厂和各县(区)电力公司,建立完善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抢险队伍,指导各县(区)电力公司加强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合理布局辖供区的应急抢险队伍。引导、支持电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切实做好本企业、本辖供区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二)加强通信保障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建立完善全市通信保障应急抢险队伍,指导三户电信运营企业加快各县(区)通信运营分公司通信保障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将维护网点延伸到每个乡镇,形成网络。
(三)加强无线电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全市无线电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指导各县(区)处置无线电突发事件。积极争取无线保障应急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提无线电监测、检测装备水平。
(四)加强医药储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依托众生医药公司和永康医药公司,加强市级医药储备应急处置队伍和医药储备基地建设。指导各县(区)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县(区)医药储备应急处置队伍,确保突发疫情、灾情及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各类应急药械。
(五)加强民爆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本行政区域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快推进全市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全市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民爆行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按规定不需建立或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必须与当地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六)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推进成品油、天然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本行政区域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安全监管部门,指导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川渝销售分公司、中油地方石油有限公司和蜀南气矿等成品油、天然气仓储批发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抢险队伍,以满足本地成品油、天然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成品油、天然气供应保障。
五、健全完善行业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上下联动、就近就急”原则,主动加强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级相关部门、县(区)、相关企业和周边地(市、州)经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所属行业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综合协调、分工协作,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积极推进应急工业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做到应急物资尽早储备、及时更新、随时调用。
六、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
加强与气象、防汛抗旱、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和督促易受洪涝、泥石流、地震、台风等影响的工业企业加大防范力度。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突发事件处置部门(指挥机构)以及有关重大活动组织单位提出的需求,通过调拨、紧急生产或提供企业产品信息等方式,快速有效组织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和供给。指导重大自然灾害灾后工业重建,促进灾区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和舆论引导
各县(区)经信局和重点企业要认真组织所属行业企业参加市“5·12”防灾减灾日、“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开展所属行业应急法规培训,普及相关应急知识,增加全民应急意识。要加大与工业密切相关各类应急预案宣传力度,提工业行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度重视突发工业事件信息、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坚持及时、准确、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八、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各县(区)经信局和重点企业要建立完善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统一归口应急办”的工作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本级政府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并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和续报不及时的现象发生,对未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和严格实施问责。
九、配合完成平台建设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3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紧急情况;危害分析;保障措施
1引言
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就是企业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2、电力企业面临的紧急情况及危害性分析
目前,电力企业主要存在的紧急情况类型大致可分为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经常呈现出:涉及环节多、灾害源多、损失巨大、影响面广、次生灾害多等特点。分述如下:
(1)、洪涝、地震、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大部分电力企业同时存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
(2)、火灾和爆炸: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如生产用燃油库、氢站、储煤仓、制粉系统等,同时生产中大量使用各种润滑油、充油电缆等,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3)、交通事故:电力企业一般处在郊外,生活区远离厂区,员工每天需乘坐大巴或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同时企业内拥有各类公务小车、货车、工程车辆等厂属机动车辆,部分车辆需要进行长途运输,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4)、中毒:企业员工集中就餐中毒和生产过程使用危险化学品引起的生产性中毒事件是两种最常见的食物中毒情况。
(5)、全厂停电(厂用电中断):由于系统或企业内部的原因,可能会出现厂用电中断的情况,该情况出现后将对机组的安全停运构成巨大威胁,可能会出现主要设备损坏的极端情况,厂用电中断后在没有外界电源支持的情况下,电厂并不具备机组黑启动的条件,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不良影响。
(6)、人身伤亡事故:可以分为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工余人身伤亡事故。生产中存在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的可能性较大,此类事故一旦发生,救治伤员的任务艰巨。
(7)、化学品大量泄漏或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厂内存储的化学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出现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时,将导致附近河流或区域产生污染。
(8)、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存在不良信息散布、病毒入侵、网络入侵、网络故障、服务器系统故障、线路故障等方面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将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企业形象、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造成严重影响。
(9)、群体性事件:企业员工内部矛盾问题,将可能出现非法集会、游行、请愿、示威,聚众包围、冲击办公场所、重点目标、集控室等要害部位等治安,将对企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10)、其他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3、电力企业应急保障措施
3.1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企业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有关制度、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分级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以规范应急规范处置程序。
3.2强化应急组织建设
电力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正职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企业副职担任副总指挥,企业内部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人、技术、安监、保卫方面负责人等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应急指挥部工作;同时电力企业宜在行政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分别建设有两个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一般设在安监部门,配备了相应应急指挥装备、设施、图纸、文件资料,以指挥企业力量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3.3保障应急设备、物资
根据“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存放有序、调度及时、满足急需”的原则,电力企业对各种应急设备、物资进行足够储备;同时对应急设备物资应建立管理标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应急工具、应急车辆、医疗药品、防护用品、备用电气设备等应急物资及装备实行统一协调、分类管理。
3.4锻炼专业救援队伍
电力企业要加强运行值班、检修抢险、事故救援、消防保卫、医疗救护队伍建设,通过平常技能培训和事故演习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各设施的健康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种应急队伍能发挥有效作用,能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异常和故障。
3.4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力度
加强预案培训与演练工作,是检验、评价和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重要手段。企业应建立对应急预案培训演习的常态机制,一般需制定三年周期应急预案滚动演练计划,针对发生可能性大的应急预案,要加大演习的力度。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培养和锻炼了应急处置队伍,达到了宣传教育目的,同时发现了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
3.5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应急预防是基础
电力企业要借助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南非NOSA五星安健环系统等安全管理系统和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查找并消除隐患。
3.6保障应急处置经费
应急经费来源于企业生产成本费用,按实际需要由财务部门划拨,企业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应急处置费用。
3.8其他保障措施
电力企业还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医疗、公安、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沟通联系,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虚拟应急救援平台;加大先进应急救援装备、技术配备;加强企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提升员工自救与互救的意识和技能;等等。
4结束语
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电力企业不断深化应急管理规律性的认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进一步开展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
参考文献:
[1]《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4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准确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适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
1.3.2本预案指导范围包括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1.3.3本预案适用于Ⅲ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伤害、或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负责安全工作副市长、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组长为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副组长包括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市公安局主管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军分区首长、市质监局局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军分区、市武警支队、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网络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2.2主要职责
2.2.1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优化配置应急资源、组织建设应急平台、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险时主要承担协调、技术支持、跟踪应急处置进展、应急值守、信息传达等工作。
2.2.2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Ⅲ级及Ⅲ级以上事故: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派出或指定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应急领导小组授权下,行使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等职责。
现场指挥长一般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也可以由市应急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副指挥长一般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现场指挥长根据需要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2.2.3现场抢险指挥组
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派专人负责,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供电公司及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专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事故范围,决定是否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参照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现场抢险方案;调集、组织、指挥有关抢险队伍实施排险抢救;指挥各工作组做好现场防火防爆及灭火、防人员伤害、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根据事故情况,作出疏散周边人员的决定;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向市应急领导小级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工作。
2.2.4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卫生局、市气象局、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提出检测数据、事故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安全数据,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现场抢险指挥组;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坚守岗位,随时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发现超标立即报告现场指挥组;事故抢救结束后,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现场抢险指挥组。
2.2.5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负责,市民政局、事故所在地政府及部门参加。根据现场指挥组的决定,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
2.2.6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负责,当地政府及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事故现场指定的安全区域对伤亡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2.2.7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广电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及时有关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
2.2.8善后处理组
由市民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安置;安排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2.2.9通信联络组
由通信部门负责,有关通信公司参加。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抢救处理期间专项指挥部与事故现场通信联络畅通;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危险状态警示的群呼功能;根据事故情况,实施对有关领导和人员的紧急接入功能;通信公司提供在特定条件下所需的通讯设备及人员明细,提出保证通讯畅通的技术方案。
2.2.10供电保障组
由供电公司负责,必要时市消防局给予协助。负责解决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定,实施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在特定条件下提供所需供电设备及人员明细及保障电力供应的技术方案。
2.2.11专家组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负责,在应急状态下调动相关专家组成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2.2.12事故调查组
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质监局、市环保局、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参加(按规定属国家、省政府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家、省调查组决定参加单位和人员),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负责在事故应急抢救处理的同时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准确核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影响情况;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确认事故原因及责任;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三、风险分析
3.1危险性分析
市地处辽河入海口区域,洪涝、地震、强对流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多发;辖区内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建筑等企业较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多类型风险。
3.2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分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相关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措施有: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逻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警与响应
4.1预防与预警
针对获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要开展风险分析,危险源监控,完善预警监测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预报和预测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部门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
(1)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灾难事故;
(2)各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
(3)各安全生产机构上报的信息;
(4)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电话。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有部门和专家,根据预报信息分析、判断突发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势态的发生、发展,及时上报。
4.1.2预警
有关人员将信息汇总、分析后,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故的发生态势,发出预警预报,并通知有关应急组织机构和公众采取相应预防行动。
市应急领导小组对预警的突发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向各单位和传递预警信息;
(3)相关单位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状态,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5)达到Ⅲ级以上事故标准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启动政府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准备
接到事发单位报告发生Ⅲ级以上突发事故信息,依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通知相关部门;
(3)跟踪事发单位应急处置动态。
五、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生产企业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经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1)发生Ⅰ、Ⅱ、Ⅲ级突发事故;
(2)发生Ⅳ级突发事故,相关单位和企业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援或帮助;
(3)受省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应急联动要求。
5.2应急响应过程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状态解除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的程序指导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
5.3应急响应结束
现场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经相关部门监测符合安全条件,现场指挥部应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议结束本预案实施。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报告总指挥发出结束本预案的指令。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市消防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华锦集团)以及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
6.2应急资金保障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对应急工作年度专项资金做出预算。
6.3物资和装备保障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依据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库。
6.4技术保障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应急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技术保障。
6.5宣传及通信保障
市委宣传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等通信单位负责宣传及通信保障。
6.6医疗救护保障
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救护保障。
七、预案管理
7.1预案培训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7.2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7.3预案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由市安监局负责修订;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
7.4责任与奖励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相关的法规对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省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报市安监局备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对下级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负责备案、存档。
7.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八、附则
8.1签署与解释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5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应急预案体系的组织保障到位有力。
2008年,我局根据市委、市府、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总体要求,结合文化广电工作实际,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认真领会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文化、新闻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一是领导重视到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科室负责任为成员的“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宣传报道组、技术保障及安全播出组、后勤保障及信息传递组、内部抢险救灾组、灾情核查组五组。各组在局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实行分工合作,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打总体战,确保了应急预案的高效有序运行,及时处置本局职能范围内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确了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采、编、制、播和上级抢险救灾各种信息的正常及时。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实施领导负责制和缺位制。按照立足现实、细化职责、重在落实的方针,在全系统各单位建立起了应急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形成各级联动,层层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为各项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机制,细化措施,优化方案,应急预案体系的实施举措链接无缝。
一是完善体系,优化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目标,强化应急预案的制订。结合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实际,对现有预案进行认真梳理修订。2009年和今年年初,我局两次修订了《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进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努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网五库”建设,并要求各区(县)、市直各文化单位、各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企业经营单位、区县广播电视台建立相应的组织,完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工作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专用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围绕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突发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吸取其他省市以往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定了《市文化局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等级划分、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在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通讯联络、人员集结、应急响应、处置流程、新闻宣传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大大提升了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严格落实了应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长假期间,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为确保假期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全系统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班子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结合实际建立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信息报送流程。三是细化措施,明确职能。处理应急事故关键是要响应快捷、方法得当、措施得力。为此,我局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科室的具体分工到配合专业人员具体处置,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局机关、广播电视台、市直文化单位、各文化企业经营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职责职能,形成了局机关、区县、市直系统下属各单位“点、线、面”相结合的无缝链接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四是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公共文化场所,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危险源排查和监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治理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完善硬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响应机制科学得当。
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和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我局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的人员资源,不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覆盖涉及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机关、文化单位、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音像经营单位、书报刊经营场所等。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常年不懈。2009年,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参加全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培训,全部人员通过了考试。同时,局机关对系统内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文化广电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按照全省文化广电系统应急管理培训的具体内容组织集中学习,主要内容包括文化广电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善后与恢复等。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树立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正确掌握文化广电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演练,提升应急反映处置能力。在5.12周年之际,我局分别组织实施了模拟“涪江上游特大洪水即将到达”和大型公共文化场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疏散演练,市应急办徐建军主任亲自到场指导,对我局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了肯定。四是完善硬件设施,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我局购置了16部小灵通配备到相关人员,强化了应急通讯保障。目前,从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各中心主任,相关科室科长实现了座机、手机、小灵通三机配备,强力保障了对人员的有序调度和工作的有效指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投入。加强了常规应急物资(如手电筒、发电机、矿泉水、方便面)的储备,等并实行专人保管和定期检查,确保应急物资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设置了应急值班室,确保24小时应急信息报送及时,人员值班到位。五是广泛宣传,深入教育。我局紧紧围绕“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活动、“5.12防灾减灾日”、“4.23读书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增强了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标语、横幅、站牌、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充分发挥文化广电部门的职能优势,编排脍炙人口、通俗易懂的文艺节目,利用送文化下乡、社区文艺演出的机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应急工作知晓率和学习应急基本常识。
完善的机制、严密的措施、科学的体系大大提升了应急管理和响应处置能力。“1.31”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局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在危急时刻传递信息、引导舆论、鼓舞斗志的作用,为促进抗震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3月12日,在接到市应急办的电话通知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执法人员10分钟内便赶到了事发地。协调公安、城管成功查处了河南“明星武术表演团”的非法演出活动。
四、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是实战经验不足。虽然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人员队伍也已经落实,但大家都没有现场处理经验,仅靠一两次演练活动,还没有真正形成机制和实战能力。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目前用于办公开支的经费一再压缩,用于公共安全的投入就尤为不足,造成安全设施简陋,应急技术装备水平低,应急物资储备不够。三是安全隐患较多。从多次安全检查的情况看,全市的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网吧、书报刊、印刷厂等仍然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