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篇1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进一步对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做出了部署。
在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是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加快完善法治基础的同时,尽快建立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政府监管体系。以制度建设和观念改变作为实现途径,法治规范、国家强制、市场激励、人民监督并举。
当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监管,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强调政府监管权力法定、决策和执法规范透明,并要依靠民众加强问责。
需要完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的立法,更要加大司法执法力度,严厉惩处污染者,同时要使全体人民尽快建立起依法保护自己权利、依法履行自己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中央政府要通过典型案例支持监管机构,走司法程序惩处污染环境者、支持民众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权,在推进依法治国大业中收“徙木立信”之效。
健全环境监管的组织体系,优化监管权配置。根据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采用中央垂直的监管体系与地方监管部门有效分工协同的分级监管机制,加强中央垂直监管的力度,处理好监管权责的横向分配与纵向分配,构建“无缝”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有效性。
推动监管信息公开,鼓励人民群众参与。通过推动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使民众了解与其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鼓励民众以合法、理性的渠道,监督企业的排污行为和监管机构的履职状况,形成对促使企业守法、促使监管机构有效履职的社会压力。
加强监管问责。强化依法监管意识,健全依法监管的程序,完善监管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自上而下”的内部问责机制。健全行政诉讼制度,加强社会对监管机构行为的监督,形成“自下而上”的外部问责机制。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加快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监管体系,是当前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容,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
从制度直接规范领域看,生态文明制度包括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环节看,生态文明制度包括决策制度、评价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四个方面。
从生态文明制度的表现形式上看,生态文明制度包括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标准;体制、机制、程序;实施动力机制。
从更深的层次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篇2
一、关于省委《决定》的基本背景
省委谋划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基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考虑。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写入党代会报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这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七大以来。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等重要场合和全国各地开展调研时,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新要求和总书记重要讲话新精神的重大部署和具体行动。
第二。基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不断完善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考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委明确提出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并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分别作出了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推动浙江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在新的发展阶段,省委又召开十二届七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审议通过《决定》,对于形成和完善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基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省发展形态历史性跨越的考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目前我省遇到的资源环境问题,其实质是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尚未彻底转变。我省要破解发展难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使我们发展理念由“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再到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变,力促发展形态的历史性跨越,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基于提高浙江人民生活品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考虑。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也付出了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如果不重视解决好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必将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全省人民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不断提升浙江人民的生活品质。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应有之义,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第五,基于巩固我省生态省建设成果、努力使我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考虑。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十年绿化浙江”、建设“绿色浙江”等工作的部署实施,特别是生态省建设工作的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做好继承与创新这篇文章,以深化生态省建设为栽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走在全国前列。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二、关于省委《决定》起草所遵循的原则
省委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省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带头深入调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力求使《决定》既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又紧密联系浙江实际,既符合时展的新要求、又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起草过程中,力求把握好以下五条原则:
一是力求科学性。《决定》注重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和内在要求。主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明确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阐明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本质内涵,体现了中央一系列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决定》注重科学谋篇布局。主要是从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工作领导等6个方面来构建体系,形成了比较科学完整的框架格局。《决定》注重科学论述重要提法,对重要表述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新提法,务必要有权威依据和规范出处,反复斟酌,仔细推敲,力求表述准确、严谨、精炼。
二是力求民主性。《决定》在形成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智慧,不断凝聚共识,充分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决定》建立于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去年以来,赵洪祝书记亲自主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课题调研,并深入湖州、绍兴、宁波等地开展专题调研。省直18个部门和11市也积极开展调研,并形成课题调研报告。《决定》建立于集思广益的基础之上。赵洪祝书记多次主持召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县(市)委书记、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以及省级各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省委还委托省政协党组召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协商会议,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政协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作了重要探索。同时,委托各市委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全会召开前,《决定》稿印发90个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11市市委、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和部分老同志征求意见。《决定》起草过程中,共收集610余条意见建议,已采纳420余条。经过反复修改,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决定》稿提交全会审议通过。
三是力求针对性。《决定》紧密联系浙江实际,既把握全局,强调全面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又突出重点,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活品质
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在总体框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决定》在各项重点任务的分条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决定》在工作举措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加快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拟订年度实施意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力求前瞻性。《决定》放眼全国、面向未来,提出要“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这一总体目标,描绘出我省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蓝图。必将有力提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信心。同时,《决定》立足当前、适度超前,提出了与国家和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相衔接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目标。比如,提出将“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领先、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作为“十二五”时期的阶段性目标:提出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出将氨氮、氮氧化物与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一起纳入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目标:在确保完成好国家相关约束性“规定指标”的同时,自加压力,主动提出“加强重点区域粉尘、烟尘、总磷、总氮等污染物的减排,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等“自选目标”。
五是力求连续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对历届省委省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继承和深化,是与生态省建设等战略举措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产物。《决定》注重工作载体的连续性,提出要“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以深化生态省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表明了本届省委坚持一届接着一届抓。一任接着一任干,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坚定决心。《决定》注重相关规划的连续性,吸收了《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精髓,注重两者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延续性。《决定》注重具体举措的连续性。继续强调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工业、服务业的转型升级:继续强调发展循环经济,做好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工作,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继续强调加强污染治理,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等,体现了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的坚持和推进。
三、关于省委《决定》的特色亮点
《决定》作为我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战略高度、认识深度和工作力度,符合科学发展方向,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浙江发展实际,具有起点高、立意远、观点新、举措实的特点。归纳而言,其主要特色和亮点有:
一是目标上有新设置。《决定》提出,要“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走生态立省之路”,“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浙江人民的生活品质”,这是我省继提出打造“绿色浙江”,建设生态省目标之后,适应建设生态文明新要求,提出的新的战略目标。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民生为要的思想。把实现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环境优先,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和新追求。同时,《决定》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建设“绿色城镇”、“美丽乡村”的新载体,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加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和“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建设的新定位,对重点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打造“全国清洁能源基地示范省”、“全国交通物流发展试验先行区”等新目标。
二是文化上有新追求。《决定》注重建设生态文化,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和思想支持作用。《决定》强调挖掘生态文化的丰富内涵,提出要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总结提炼浙江山水文化、海洋文化、森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以及茶文化、竹文化、石文化中的丰富生态思想。《决定》强调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出要研究制定我省推进生态的道德规范,大力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大中小学生和基层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决定》强调推进生态文化的物质载体和活动载体建设,提出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植物园等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生态市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加强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设立“浙江生态日”,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决定》强调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出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鼓励引导城乡居民生活节能节水、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和全民健身,主动做好垃圾分类,积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三是制度上有新安排。《决定》完善了政绩考核制度,提出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强调按照各地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类考核评价,强化了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作用。《决定》完善了生态补偿制度,作出了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跨界断面河流水量水质目标考核、森林和饮用水源生态效益补偿、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等制度设计,表明我省对生态保护和源头地区的生态补偿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决定》完善了市场化运作制度,提出要加快完善市场化要素配置机制,强调要探索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探索森林代保机制、碳排放权、林业碳汇和排污权交易机制,有利于形成政府行政推动与市场推动并举的良好格局。《决定》完善了投融资体制和财税扶持政策,提出对推行绿色发展的企业要给予税收、信贷、保险、融资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决定》完善了法治化制度,提出要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立法,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发展的轨道。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篇3
会议指出,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就建设绿色江苏、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生态环保投入大幅增加,各级财政生态环保支出比重上升。二是节能减排力度加大。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三是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重要进展。全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在80%以上,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四是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扎实推进“绿色江苏”建设,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生态市6个,占全国的1/2;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9个,占全国的1/4。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全省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向基本现代化迈进。实现这个目标,不仅要有综合实力的大幅提升、居民收入的显著增加,还要有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深刻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把建设生态文明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作为造福全省人民及子孙后代的战略举措,坚持不懈抓好抓紧抓实。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决不能再走高投入、高物耗、高排放的老路,决不能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决不能再发生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边治理边污染、边恢复边破坏的现象,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防治污染与生态建设一起抓,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到“十二五”末,实现“六个明显”:全社会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明显提高;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明显上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率先基本建成生态省奠定坚实基础,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会议对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力推进绿色增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产业,积极推进绿色增长,用最少的资源投入、最小的能源消耗,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一要培育壮大绿色产业。绿色产业是全球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从我省现有基础和优势看,要在深入实施产业升级“三大计划”的过程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节能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扶持高效生态农业项目,推动传统农业生态化,为消费者提供无公害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更好地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亲近自然的优质旅游产品。节能环保产业是我省六大新兴产业之一,要进一步壮大规模、优化升级、增强实力,为环境保护提业支撑。二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认真总结循环经济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的企业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对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进行技术改造,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大力开发与推广应用低碳技术,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经济。三要加快建设生态园区。各级各类开发园区都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努力构建绿色产业链和资源循环利用链,促进转型升级,使园区不仅成为产业高地、创新高地,而且成为环境保护的高地、生态建设的高地。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是生态建设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的重大合作项目,要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着力推进高端人才与科技项目对接、高新产业与国际资本集聚、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互动,为全省生态园区发展提供示范。
――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我省资源能源消耗还将继续增加,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确保完成新的约束性指标。一要注重源头控制。制定并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土地投入产出强度标准和环保标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从源头上促进节能减排。强化节能、节地、节约资源导向,严把项目审核关,没有通过环评、能评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二要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实施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抓好“三个一批”:围绕冶金、电力、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突破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瓶颈;大规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适应节能减排的市场需求,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环保型骨干企业。三要严格监控管理。目前我省工业企业“耗能大户”能耗占全省的80%以上,“排污大户”排放总量占全省的65%以上。要以这些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节能减排的监测、监督和检查,实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快资源价格、环境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环境监测监控水平,增强环境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江苏,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人手,深入实施“清水蓝天”工程,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切实加强以太湖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继续把太湖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治太、铁腕治污”,实行结构调整、综合整治、应急防控、严格执法多策并举,确保太湖治理综合规划顺利实施、水质根本好转,努力让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建设“清水走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更加重视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现在有些城市灰霾天气增多,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城市形象。据环保部门分析,城市的大气污染,40%来自汽车尾气,40%是建筑扬尘,20%是工业排放。要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紧迫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整治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
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对建筑扬尘实行专项治理,继续治理工业废气排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使大气质量有一个明显改善。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近年来各地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农业面源污染仍然是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占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0%以上。要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扩大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覆盖率,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推广生态养殖,改善土壤条件,有效遏制并逐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程度,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农民生活、村镇面貌和自然环境同步提升、良性互动。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走进企业,走进村镇,走进社区,走进学校,深入开展群众性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增强公民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体系,把生态文明有关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借鉴吸收国内外生态建设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继续实施公益性生态文化工程,建设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基地,创作一批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精品力作,进一步扩大生态文化的影响力。
――不断深化良好生态创建活动。良好生态创建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工程。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各地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继续强化“创建为民”的工作导向,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创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生态市、县创建取得新成效。扩大全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生态农业县、生态旅游示范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各个层面的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生态省建设向纵深发展。
――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对健康有益、与环境友好的绿色消费是社会消费的新趋势,是我省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领域。要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自觉减少过度消费对自然环境产生的污染。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带头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建立并完善激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措施。企业是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力量,要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社会责任,把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广大人民群众既是生态建设的受益者,也是直接参与者。要把注重生态环保、厉行勤俭节约作为创建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在践行生态文明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建设美好生态家园。
――加大综合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构,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各部门协作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群策群力,密切配合,把生态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综合决策咨询机制,土地规划、城市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开发区建设等都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估价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根据主体功能区的不同定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和保护要求,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认真编制“十二五”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方案,把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把生态建设作为全面小康、科学发展评价、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和事实施责任追究。
――拓宽多元投入渠道。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生态环保投入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要强化政府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逐年加大投入,确保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确保环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大幅度增加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各市、县(市、区)也要不断增加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金融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环境资本运作,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不断增值的资本,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生态省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经济政策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要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完善上下游污染赔付机制,加大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补偿力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深化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形成能够反映环境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环境价格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继续调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通过经济杠杆激励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将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信贷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对生态省建设的促进作用。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篇4
(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因为,资源总量有限、环境容量有限,所以,我们在使用环境资源时,应该充分借助市场作用,争取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发展。
(二)要加快环保法律法规建设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时展的需要,现阶段应在完善现有环境法律体系,加快环境法制建设上面下功夫。
(三)要完善政府的激励和监管制度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对企业及经济组织的监管和激励机制,主要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等。各级政府需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纳入到党委、政府及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行政能力,打造生态型政府。
二、大庆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的缺失
长期以来,大庆油田由于受“地上服从地下”政策的影响,重地下、轻地上,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来看,所依据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大多是以部门立法为主,像土地管理法、草原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主要由本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导致大庆市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上缺乏上位法应有的规范和指导。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大庆是以资源开发为主还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这与基本立法相关制度的缺失有着必然的联系。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生态管理上大庆还主要是依赖于政府行政手段,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更重视的是经济效益,对环保工作不重视,随着政府对企业管理的弱化,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对企业的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可能会起不到预期的效果。环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环保、土地、林业等部门在管理职能及业务管理上有重复交叉,在工作中审批、收费、发证、解释、处罚等权限对本部门有利益,成为各单位争夺的部分。但是也有一些影响部门利益的工作没有部门愿意负责,这样出现问题就很难找到解决的途径,使大庆市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环保队伍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环保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不适应。
(三)机制不健全
环保工作中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政策保障机制。对于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及个人都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也不能例外。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都缺乏对管理者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其结果造成许多法律法规形同虚设。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在违反生态保护的规定时,不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这样很难去约束企业和个人。
三、大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
(一)抓紧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中共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但是全国性的法规对地方的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的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庆市亟待制定有关适应油田方面的地方法规。同时,要注意地方生态环境的立法要突出地方特点,弥补国家在环境立法方面地方特点不突出的问题。并且,要克服生态治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以地方法规或条例的形式制定详细的绿色GDP标准,尽快落实绿色GDP标准。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使我们在环保生态制度建设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是当前的迫切需要。要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大庆特点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从而实现大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从改变生态环境到实现生态文明,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在制度上加强创新,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为了使大庆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效地开展,必须合各方之力。制定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由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大庆区域内自然生态资源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在源头上明确产权关系,建立产权制度并对用途进行管理,以禁止无节制地开发利用。建立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统一且独立开展行政执法。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严守资源环境保护红线,建立制约企业生产行为的约束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控制质量标准作为生态治理的依据。对功能不同的产业项目,要实行不同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严格控制,对企业的违法和不达标排放行为零容忍。要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三)完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完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保障。建立严格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违法者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于管理部门的不作为行为,由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领导更应该加强约束,如果任职期内,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要记入档案,在任用提拔时作为重要参考。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篇5
首先,政府效能优化是顺应当前国内发展趋势的需要。十报告指出,要从四个方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要优化国土空间的开发格局,在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同时,不能以损害自然环境为手段,要统筹规划、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从而给自然环境留下尽量多的修复空间;
第二,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要节约集约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改变,加快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的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同时加快水利建设,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四,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把相关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评办法和奖惩机制。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条策略,无不体现出对政府效能的要求,以往的政府效能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优化政府效能,以适应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地域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
其次,优化政府效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十二五”伊始,我国就多次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虽然目前政治体制改革措施还没有正式出台,但可以肯定的是,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府效能转化的目的在于形成真切实际的、而不是流于形式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日后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第三,优化政府效能是建立改善环境标杆的需要。依据经济学相关原理,要实现地域经济的长足发展,首先要依据地域经济特色,打造地域经济的增长极,并依托这个增长极使产业集聚。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这样才能实现地域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第四,政府职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传导器。要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要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而法律法规要依靠政府来执行。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效能优化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府部门成员的综合素养学习,不仅是为了提高政府成员的专业素养,满足不同时期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更是为了提高政府成员综合素养。综合素养包括专业素养、思想素养等方面的内容。学习有助于政府成员清正廉洁习惯的形成,同时能够激发成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归属感等。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更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将我国尽快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文明型社会主义社会。
(二)无纸化运作,减少政府部门资源的浪费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机构,首先需要从减少自身资源消耗以及杜绝资源浪费着手。无纸化运作在国外已经提出很多年,并在一些发达国家逐步实施,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政府部门工作的无纸化运作是一种可行战略。笔者所论述的无纸化运作并不是指政府的所有工作流程、法律法规的下达都采用无纸化的方式进行,而是将政府工作分为不同的类别,每一类别又分为不同的等级,依据这些等级的实际情况,先对无纸化运作进行可行性研究,满足可行性要求,对于这种类别的工作就采取无纸化运作的方式,无纸化运作的工具主要集中体现在电子产品、网络之中,至于具体的操作方式,需要后期的学者对政府工作进行更加详细的研究。
(三)建立健全政府内部监督考核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的阻碍之一在于缺乏应有的监督考核机制,政府的监督机制主要采用的内部监督以及结果监督,缺乏外部监督以及对事件执行过程的监督,并且现有的监督机制缺乏应有的问责制度。因此,笔者认为政府的监督机制以及考核机制的完善需要从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得益彰,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其次,问责制采用首问责任制与分层责任制这两种形式,实行双管齐下的策略;第三,考核机制中必须加入对事件过程的考核,不仅要注重事件处理的数量,更要注重事件处理的质量。
(四)出台国家以及地方性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相关的执行成员要同时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与国家规划相一致,也体现出地域特色。对于没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企业或个人,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决不轻饶,特殊情况另作考虑,这样不仅促成了法治社会的形成,更加快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牢固树立“环保优先、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着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努力建成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围绕水、气、绿三个重点,实施节能减排、生态产业、生态宜居、生态恢复、生态文化、生态能力建设六大工程,实现2016年创成省级生态乡镇、为2018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奠定基础。
三、工程实施
(一)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推进工程减排,加强城镇和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提标升级,提高污水截流收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规范化处置能力,推进化肥农药减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18年,镇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完善管理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结构减排,关闭、淘汰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企业,逐步提高淘汰标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加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比重,深入推进电力、化工、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二)实施生态产业工程,不断优化镇域产业体系
1.积极推进发展生态工业。合理规划布局,加强企业间的上下游协作,延长产业链,全面实施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率,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加强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环境准入与产业政策的高效配合,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产能转入。对电力、印染、水泥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通过减排项目实施等量、2倍减量置换,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严控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新建(含搬迁、扩建)。2016年,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
2.积极建设现代生态农业。突出产业特色、推进农业向产业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农业生态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放大我镇生态农业的生态效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合肥,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推广可降解农膜。科学划定禁养区,控制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强度,进一步拓展农业循环产业链,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工程治理率达到70%,现有小型养殖场无治污设施的要限期整改和关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总量,新、扩建项目实施以新替老、等量置换,做到种养结合,减少污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带动、农民受益”的发展思路,围绕粮食、蔬菜、食用菌、林果、苗木、休闲观光农业等优势主导产业,在农业优势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再规划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产业园区。加快“三品”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切实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三)实施生态宜居工程,不断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1.蓝天工程。深入落实“气十条”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整治、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加快实施非电行业烟气脱硫脱尘工程。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规范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建设施工标准化,扬尘控制措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开工。
2.碧水工程。加强对水库管理,禁止在水库及周边过度养殖、过度开发,禁止向水库超标排放污水;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依法取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与供水无关的设施;加快区域集中供水和城乡同质供水工程建设,实现“双源”供水;严格出厂水和末梢水监测,确保不达标的水不出厂,不合格的水不进管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引进社会资本的参与,重点做好以“PPP模式”建设镇村污水处理项目,2016年,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镇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被列入《县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年度)》中的行政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
3.绿地工程。持续开展“绿化造林年”活动,全面提升镇村重点区域的街道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严格防治土壤污染,重点控制新增土壤污染,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在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禁止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
4.“美丽乡村”工程。有效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重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的新乡村。积极开展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全面疏浚镇村河道和河塘,保持水系贯通、水源清洁;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完善生活垃圾城乡统筹处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镇村创建。
(四)实施生态恢复工程,不断强化生态功能区保护
1.严守生态红线。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坚守省定生态红线区域,进一步优化调整我镇生态红线区保护面积,做到应保尽保。强化分级管理,对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二级管控区,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五)实施生态文化工程,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1.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倡导“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现代生态理念,使珍惜资源、保护生态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组织好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2.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方式。鼓励健康消费、适度消费,促进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培养绿色生活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引导机关、企业及广大群众从生活的点滴做起,党政机关带头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社会群众拒食各类保护动植物,拒绝购买使用野生动物皮毛制成的服装、物品;鼓励家庭闲置物品和废旧物品的循环利用,限制一次性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推行绿色办公方式,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强化资源回收意识,鼓励个人和家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对废旧电池、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物品集中存放收集,2018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率(以人口计)提高到15%。
(六)实施生态能力建设工程,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基础
1.强化生态监管能力建设。设置环保监管机构,配备4名工作人员,推动污染减排、环保监管、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向农村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环保工作水平。2018年应急、辐射、信息等环保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2.强化环境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坚持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铁腕执法,切实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管理与应急处置。对饮用水源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敏感保护目标实施风险布控措施。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根据《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制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绩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试行)》等制度和方案,逐步强化生态经济政策,积极推进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和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试点,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对我镇境内纳入全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国土范围,明确保护责任,强化分级管控,严格过错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实行终身问责追究。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镇生态文明建设暨生态乡镇创建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环境质量保护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计划,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和问题。
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倡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融资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激励政策以及产业引导措施,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倡以“PPP模式”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