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篇1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 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6、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全面推行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熟食制品“证明登记”、“标牌公示”、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四项制度和食品配送企业“配送主体准入备案、配送车辆备案、配送品种备案、配送仓贮备案、配送联动监管”五项制度。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要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 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篇2

以科学监管为统领,以“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为原则,以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食品安全驻店监管为基础、信用分类监管为核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为依托、执法责任追究为保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引导经营者自律,提高消费者消费水平,全面提升××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着力实现分局年内达标的目标,为建设“和谐黄冈”、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

××分局领导班子重视,形成工作机制。××分局局长××同志亲自抓创建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达标建设,分局专题组织达标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各挂牌人员为达标建设工作人员,分局将组成专班对规范达标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对达标合格的工作人员实行物质奖励,对达标工作不合格人员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_、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_、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建设工作人员及挂牌食品经营户名单(略)

_、目标责任:

各监管挂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食品经营户百分之百亮照经营,百分之百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百分之百自律制度上墙并落实、百分之百食品经营户分层分类,做到一户一档,巡查日志一户一签名。

(二)规范制度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对食品生产经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受理办理登记注册。日常监管中应当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许可证年检和市场检查,按照驻店监管的原则,每年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重点核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许可失效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受理、审核、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职能分工的规定,依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关。通过教育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准入制度,实现食品经营者行业自律。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清理,对进场销售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合格与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不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的行政处罚力度,切实规范索证索票不全、台帐记录不完善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一票通”。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坚持日常巡查。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由驻店监管员定期对辖区市场进行经常性的分类巡查,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和责令改正,严重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落实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集中人力和物力,对辖区局部食品经营区域或部分食品进行检查,检查除巡查的基本内容外,主要是对局部区域或部分食品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检查,并采取具体措施进行治理整顿。市场巡查记录要真实、详细、具体,全面记录监管痕迹。日常巡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应当归入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

_、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工商分局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检测计划参与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消费者投诉和受理举报的问题食品要及时进行检查或抽样送检。应当每季度制定快速检测计划,通过快速检测设备,对辖区内流通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合格食品,快速检测档案要全部整理归档。对问题食品,除依法进行查处外,应立即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清查,追查违法食品的来源和流向,通知辖区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将违法食品清退出市场。对退市下架食品,仅仅是标签违法但仍然可以食用的,责令经营者退回供货方改正后可以重新入市销售;不能食用的,予以销毁。对退市下架食品要录入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并对经营者进行回访和跟踪监督管理,防止问题食品重新流入市场。

_、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并运用计算机手段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进行网络化管理。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应当包括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主要经营情况和诚信守法情况。分局应当积极落实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应当结合食品经营者市场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食品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将食品经营者行政许可颁况、登记事项遵守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活动守信情况、经营行为守法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并每季度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信用分类,并予以备案。

_、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按照政务公开和执法信息公示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指导消费。具体内容包括: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重点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记录簿》,保存已公示的所有信息。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辖区内发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以及其他引起市场波动或者严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报告上级机关,并迅速进行现场调查,有效控制违法食品流通,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或尽可能减少损失,维护消费安全。

_、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分局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广告管理,防止借新开业、季节性降价、食品促销活动等名义销售质次价高、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要加大对“无糖、低糖、无防腐剂、无色素、不含食品添加剂”等不真实的虚假宣传的案件查处力度,打击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管理,打击不真实标注食品添加剂或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违法行为。

_、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食品经营者行政许可事项及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等情况沟通、反馈和交流,对不属于行政职能管辖范围的要书面上报上级机关,并转告相关职能部,不压办、不推诿、不瞒报,既要相互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教育培训

××分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建立培训制度,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考试和岗位练兵、监管技能竞赛活动每年不少于_次;加强对食品经营户法律法规培训和指导,商场超市食品管理和营业员参训率___%,其它食品经营户培训率达__%以上。

(四)案件查处

××分局应当加大对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持证持照经营;通过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全面摸清辖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总经销”、“总”的情况,加大对“总经销”、“总”的规范备案和台帐规范力度,查处不按规定索证和不按法定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行为;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质量安全检测;通过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和虚假广告案件的查处,防止消费欺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_月份)。××分局结合实际在_月份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同时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思路以赢得重视与支持,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制订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计划,细化标准、落实责任、规范达标创建。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____年_月中旬)。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和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落实好职责、人员、任务,保证质量,全面完成规范达标的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分局食品安全规范达标申报检查验收工作在_月__日完成,于____年__月上旬完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达标建设,是落实市局在黄冈市食品经营者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部署的一项工作,是实施县局安排部署食品安全重大决策的实际行动,也是对工商部门行政执行能力的检验。分局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分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同志要具体负责,落实责任,指导、督促分局干部职工按照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握进度,稳步推进

分局根据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抓好落实。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办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篇3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集中一年左右时间,对辖区内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药械经营使用各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通过集中检查,彻底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涉药械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保健食品、涉药械单位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餐饮、保健食品、药械行业违法大案要案,构建良好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消费的安全感。

检查内容

(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夜宵摊点、农村聚餐、重大活动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控,加大对熟肉制品、卤腌制品、豆制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测,防止食物中毒。认真执行餐饮业原材料索证溯源制度和定点采购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的畜、禽肉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保健食品安全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添加药物、食品与药品同名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1.重点品种: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疫苗、生物制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等7大类药品。医疗机构使用骨科植入物、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和在用医疗设备。

2.重点环节:着重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储存条件、进货来源、销售去向等情况,特别是对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产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开展重点检查,对非正常经营、大购大销要跟踪追溯,对违法违规销售导致该类药品直接流入非法渠道的经营企业,一经发现,依法查处。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索取相关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批件,是否销售或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3.重点单位:全区各乡镇药品零售企业、乡镇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日—4月1日)

研究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二)执法治理(4月2日—11月10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彻底消除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净化我区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巩固提高(11月12日至12月31日)

要认真分析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每季度报一次阶段性小结,12月20日前形成总结材料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竣,各乡镇(街道)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任务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检查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如果企业经查实存在严重问题,立即停业吊证,坚决从重、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3.全面检查,快速行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扎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确保监督检查覆盖面。坚持拉网式检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坚持专项检查与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健全餐饮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制度。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一旦发现问题食品药品或案件苗头,务必做到“报告情况及时、领导指挥靠前、监管执法到位、应急反应迅速、控制手段坚决、处理从快从严”,及时妥善解决突发事件。

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篇4

李桥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李桥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李桥实际,特制定李桥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由乡长鲜承红同志任主任,副乡长包士圣同志任副主任,党政办、卫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学校、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包士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林、王桥同志任成员,具体事务由赵庆林同志负责。各村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

三、明确职责

(一)开展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期间快速检测和日常监管抽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学生食堂、超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地沟油的监管,强化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等四小和保健食品店管理,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村聘请协管员收集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区域负责制,负责具体承担流动餐席(坝坝宴)的登记、指导工作,向乡人民政府、乡食安办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开展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食品药品基本知识,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和企业,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

乡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xx年,乡党委,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在党委、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水平。

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xx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 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5、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 依托科技提升效率, 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 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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