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新入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例:大包2019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月工资3000元。到2020年1月1日,大包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应当从2月1日(1个月的宽限期)到20年1月1日,11个月的双倍工资,3000*11*2=66000。
二、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例:大包签订两年劳动合同,每月3000元,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可获得多少赔偿金?
两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约定6个月超过4个月,按4个月向大包支付赔偿金,所以3000*4=12000元。
三、不要签署空白合同。对合同中的工作地址、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资结构要明了;
例:大包签订合同,对工作地点没有详细约定。一直在北京工作,因公司调整,去南京上班,大包不同意申请仲裁。因为工作地点没有详细约定,有败诉风险。
四、工伤保险。基于朴素的价值观,以为单位没有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在工伤后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事实上,国家明文规定,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员工在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