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有了书才有了进步,所以我非常喜欢书,也看了许多书,例如:《笑猫日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装在口袋里的》、《一千零一夜》……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大头儿子小头》,这本书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以及身边的人物发生的事情。正是这些事情写得生动有趣,让读者体会到了快乐。
我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也常常因为喜欢而忘记吃饭,忘记天黑,甚至忘记睡觉,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废寝忘食吧!记得有一次,我读这本书时,读到了最精彩的片段,真是让我笑了半天也停不下来,后来,只要有难过的事情我就常常想起那个故事,我的心情立马就变得舒畅起来。这让我一生佩服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的作者――郑春华。敬佩她的写作风格;敬佩她能让读者深深的被它带入书中;敬佩她能写出这样生动有趣的书。
记得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去乡下体验当农民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和奶牛、“奶马”在一起的生活;和“大猪蛋”一起过的有趣生活;他们还种了许多的花草,给它浇水松土,看着它们长大,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同时,她书中写的每一个片段都给人们许多启发,告诉人们一定的道理,我又是多么的敬佩她啊!
儿童作家郑春华在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这本书时是从儿童的视角出发,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与儿童的日常生活,与丰富的想象串联在一起,通过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让大人与小孩映射出大人与儿童共同的成长与快乐。喜欢这位作家――郑春华的原因。我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喜欢她这样写出来的书。
最后,读完这本书让我在欢乐笑语中体会到幸福,品常到温暖,感知爱意,学会感恩。正如俗语所说“读书破万卷,笔如有神。”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点点成长,一点点进步,让我更喜欢读书。
点评:
文章开头简明扼要,点明主旨,起到总领全文的作用。文章语言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语言运用准确,鲜明、生动,内容丰富具体,真实有趣,使读者如临其境。文章以“读书破万卷,笔如有神”为结尾,言简意赅,其味无穷。“读书让我一点点成长,一点点进步,让我更喜欢读书。”实属点晴之笔,概括之语,短促而有力。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