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读了《手斧男孩》这本书,书中的布莱思因为离婚,上学时只能和生活,里他就呆在加拿大加油站。这不,他不是乘上了单引擎飞机上路了。
这使我想到了自己,自己的爸爸妈妈感情好好的,我可以天天快快乐乐在一起,可我却不珍惜这美好时光,反而得寸进尺,整天过着"小皇帝"的生活,还天天抱怨这不好那不好,现在想想都好羞愧。
当我读到“他已经在丛林里待了五十四天”这句话时,我真的深深被震撼了,一个人在丛林里生活了五十四天,那要有都大的毅力才能坚持住,要是换成我可能一天都呆不了。
总之,做任何事情首先都要有毅力,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