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社会实践考察活动中,我们采访了安吉县交警大队的警官叔叔,他告诉我们,在我们,也就是过年前后,存在酒后驾驶这样对他人和自己都危害非常大的违法行为,那什么是酒后驾驶呢?这种行为又有什么样的危害呢,就这个问题,我们开展了实践调查活动。
一、 酒后驾驶的定义:
汤警官告诉我们,酒后驾驶在法律上可分为酒后或醉酒驾车两种违法行为,那么其标准又是如何来界定的呢?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
二、 酒后驾驶的危害
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酒精进入人体,作用于神经系统,可以产生麻醉作用。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0mg/100ml时,表现为精神愉快、有飘飘然感、容易冲动;酒精浓度达到150mg/100ml时,将出现激动、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等行为表现;酒后驾车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发生误差,反应时间增多2至3倍,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几率高达27%。
三、处罚规定
汤警官还告诉我们,正是因为酒后驾驶严重地威胁着交通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同时,针对这段时间正处于期间,为了广大行人和车主的安全,安吉县交警大队开展了查处活动,对情节严重的酒后驾驶的车主进行拘留的处罚决定,他也希望我们实践活动的成员们向家长和亲戚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
在了解到这些以后,我们都知道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有多大,我们真诚地希望司机叔叔们为了自己和他人,可千万不要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