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习宪法心得范文600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学习宪法心得,供大家参考。
学习宪法心得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zd[2019]_号)和《_市教育体育系统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月暨宪法学习日活动实施方案》,我校认真贯彻有关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月暨宪法学习日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法治氛围,我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紧扣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园橱窗、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宣传活动。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1、2019年12月8日全校教职工政治学习时间,胡东校长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论述、新要求;宣传宪法及法律常识,强化教师的教育安全意识。2019年12月16日晚自习时间,安全处胡长辉主任召开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的广播大会,以实际案例向青少年讲述了学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
2、12月份各班开展“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利用班会课主阵地,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3、12月4日宪法日当天,展出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宪法法律知识问答”为主题的校园展板,宣传宪法理念、阐述宪法地位相结合,增强全校师生对宪法实施重要意义的理解文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利用led屏展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宣传标语。
我校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我校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作总结。
学习宪法心得2
学习法律法规能够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做人,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教师更应该对相关教师、学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落实于行,真正做到依法执教。在今年的宪法日来临之际根据学校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对宪法的认识更深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其次,更加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以上就是我学习宪法的一点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教师,我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教学中,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学习宪法心得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党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学习宪法心得4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学习宪法心得5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以下简称“最本质特征”)写入宪法条文,至少具有三方面的重大意义。第一是政治意义。修改宪法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将“最本质特征”入宪,是国家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它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也更加全面,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宪法依据。第二是法治意义。修改宪法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最本质特征”入宪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实践经验的宪法确认。它可以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宪法依据,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有力地推进宪法法律实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第三是理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最本质特征”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内在的统一性,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最本质特征”入宪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在宪法中的生动体现,有利于我们更加理性地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这次修宪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不仅在当代中国宪法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国家政权建设也意义重大。第一,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国家制度创新。继1954年宪法确立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人大之下设“一府两院”国家政治体制基本结构后,1982年宪法延续了这一制度体制。本次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序列中增加了监察委员会,明确其国家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是监察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是我国人大制度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第二,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国家组织创新,进一步完善并优化了国家政治组织的结构形式。第三,实现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中的运行机制创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目标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战略举措,坚持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原则,必将提升国家政权组织的自我完善能力,增强其适应性、稳定性和发展性,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