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抱字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读书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也是件很普通的事情。可是如今读书似乎被不断升到了很高的高度,也因此弄出了些无聊的困扰。
之前有个朋友在朋友圈提及樊登读书会分享的一本书,大致意思说既然知道了干货还有必要去看原著么。我忍不住在其朋友圈下面劝说,所谓的干货不过是一个人主观的感受,和书籍本身还差着远呢。
无奈对方似乎并不这么认为,这也因此成了我关闭朋友圈的导火索之一。毕竟,时至今日我也不能认可那些所谓的读书分享会,私以为这些所谓的干货不过是书本的一张简历而已,而且更可笑的是这张所谓的简历甚至还不是作者本人写的。那如何能够代表这本书呢?
你会由于看了某张简历就说你已经了解了某个人么?这该是多么的狂妄和荒诞啊(当然在社会招聘时倒是有一些HR就是这样的自以为是和高高在上)。
所以,我时常为那些由于分享会而被低看甚至误解的书而悲哀,可是我也无能为力,就好像我阻止不了那些HR一样。不过直到我看到唐诺的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唐诺想得更深,考虑得也更真诚——还好我没有因为看了一期许知远的《十三邀》而错过了这本书。
书中,唐诺问了一个问题,看书看那么快有什么结果?好像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节省时间。
对哦,那些看干货,听别人解读,看精简版,看公号评论的人,他们或许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节省时间的人。他们省下来了大量的时间,别人可能要看一个月,思考两个月,总结回味一年的书他们就在车上听了十五分钟。
这是多么的高效啊,他们节省这些时间又可以用来听多少个十五分钟啊。在这一点上,我们这些看书的人,甚至还重复多遍看书的人,真是效率低下的很。好在,至少我们不至于像他们那样——无趣。高效而无趣,就如同唐诺书中的那只兔子。
当唐诺在书中说出这番话时,我豁然开朗。原来虽然看起来读的是一本书,但是我和他们并不是在一条路上走啊。既然道不同不相为谋,那就各走各的好了。毕竟在我看来,我宁可浪费时间在晒太阳上,也不想节省时间在各个信息死海里游荡,我可以心安理得的放松和浪费,那些军备竞赛般的消费和“阅读”只是在增加无聊的焦虑——不能浪费,可然后呢?
这让我想起了两只兔子,一只是爱丽丝漫游记里的兔子,一只是龟兔赛跑里的兔子,前者到处疯跑,后者晒着太阳睡觉去了。确实后者输给了比赛,浪费了第一名的机会,不过那又何妨,至少ta睡了个好觉。而没有一边紧张兮兮的盯着四周,一边强撑着昏迷的眼皮。
当我意识到浪费本就是种荣耀和资格时,在阅读上也更加开朗了。看书其实就是交朋友,这个朋友背后有其他的交际圈,可能有的是ta亲兄弟,比如ta的作者其他作品;有的可能是带着点亲戚的,比如同一个题材下的其他作品;又或者只是和ta有过一面之缘的书,比如提及的某本书某句话。
由一个朋友可以认识那么多的朋友,真是最划算最有趣的一件事。也正是这样让我养成了另一个可能不符合常规读书人的习惯,那就是赠书和借书。曾经我也是惜书爱字之人,一本书舍不得给旁人,生怕会被轻侮,被伤害。
要说借书给别人那是百般不情愿,到如今我书柜里那些只有上册没有下册,又或者只有一、三没有二、四的套书都在证明当时我的心情是多么的郁闷。那些日子里内心总是纠结和思念。不过后来凡是朋友来家,翻看一二觉得有趣,立马赠书,“拿去,拿去。看完不用还我了。”毕竟,这时候书已经不是我的所有,而是我的朋友,谁不愿意把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给别人呢?让更多的朋友和朋友相识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嘛。
更何况,这位朋友应该是世俗价值中很便宜的了——那些上千的电子产品,上万的车,上百万的房,几十的书本真是最物美价廉的朋友了。书赠人,不是丢了书,只是换了个地方陪着我罢了——下次和朋友聊天时说不定就会谈起那本书,那句话,不就是再次的相逢和相识么。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观点,而不是对书的总结和分享(我确实是特意不去写内容,写总结,因为太无趣了)。至于书值不值得读,我觉得只要你不是一个为了节省时间的人,愿意浪费些时光和精力去交朋友,那么你可以去读。毕竟小马过河,读书本就是很私人的事。